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全面启动农村市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学鹏 时间:2013-02-14

     摘要:城乡流通市场体系不健全造成了农村消费市场发育不良,启动乏力的局面,严重制约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针对当前各地城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体系不完善、规划滞后、监管不到位和缺少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商品等突出问题,本文认为一要提高认识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二要立足优势发展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三要着力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渠道网络。
    关键词:城乡统筹;流通市场体系;农村市场

     0 引言
     200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发展,是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缩小城乡差别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针对我国国情做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
    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已经基本形成多渠道流通的基本格局[1]。目前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左右,县以下地区实现的消费品零售总额只占全国的13%。整个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还基本处于散、小、弱的状态,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坑农害农事件频发,购物环境较差,传统的“夫妻店”、“代销店”占网点的80%左右,进货渠道复杂,价格随意性大。
    可以说,没有发达、健全、完善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就难以保证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难以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价值的提升,难以有效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农村社会和谐,也就不可能有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的重要意义
     1. 1 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是全面启动农村市场的渠道保障
     近年来,中央通过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民收入状况获得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2622元迅速增长到2009年5153元。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使得农村消费市场正处于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结构更新换代的重要时期。我国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7%, 2006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410亿元,其中,城市51543亿元,县及县以下农村24867亿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不到城市的一半。如果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增加到与城市相等,就相当于目前两个农村市场的规模。根据测算,农村人口每增加1元钱的消费支出,将对国民经济新增2元消费需求;农村家电普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可以增加238万台(件)消费需求[2]。从人口数量,以及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来看,农村的消费市场很广阔,可挖掘的潜力较大,但当前农村市场启动乏力却是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一个“瓶颈”。为适应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提高的要求,争取早日全面启动国内农村消费市场,就必须通过对流通资源的整体利用和先进流通生产力的运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实现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网络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1. 2 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农村市场逐步形成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渠道竞争的分散格局。这种流通格局一方面方便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生产生活,但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对于农村商品流通监管手段有限、力度不足,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手段,加之农村市场的分散性不能满足先富起来的消费者对高品质商品的需求,部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经营行为不够规范,进货渠道混乱,一些在城市、中心镇没有市场的“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农民利益被侵害现象时有发生。从阜阳奶粉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问题奶粉的重灾区主要还是集中在农村,另外,如药品质量案件中农村要占到80%左右。这都突出反映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商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在给农村消费者带来明亮整洁的店堂、琳琅满目的商品、周到规范服务的同时,也必将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村居民的现代消费理念、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
    1. 3 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社会再生产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面临诸多新的形势。农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大幅度提高,市场上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从供给不足逐步发展到供需总体平衡。但由于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市场引导生产的能力低下,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3]。
    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没有健全完善的现代化流通,生产也必将受到制约。构建现代化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从生产方面来说,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从需求方面来说,可以将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工业、生活物资直接送达农民手中,适应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新要求[4]。
    2 完善城乡流通市场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
     2. 1 城乡流通市场体系渠道不完善
     就当前农村市场消费品和农资产品流通而言,以农贸市场、小型百货商店、便利店为代表的传统流通业态仍占较大比重,连锁店、超市等新兴业态比较少。据统计,农民人均商业面积仅为城市的1/10,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平均每个乡镇仅1. 5个,“夫妻店”、代销店、流动商贩和集贸市场仍是农民购入消费品的主渠道。另外,很多地区的流通网络残缺不全,大中型网点基本集中于市县以上,农村多为小型网点,农产品批发、期货及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市场在很多农村地区尚未建立。传统的流通方式一方面会带来过多的中间环节,使得各种消费品层层加价,加重农民负担;另一方面,过长的流通渠道往往使得厂家和零售商难以准确得到农民的消费情况反馈,致使很少能够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去组织生产、采购、销售相关商品,从而导致产品销售不对路或者产销脱节。
    2. 2 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滞后
     目前农村地区商品流通规划和建设滞后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地区虽有规划但尚未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控制性建设有机衔接,造成这些地区农村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布点、选址上存在随意性,农村市场整体处于无序发展阶段[5]。在农村地区比较多见的还是“小散乱”、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全、地方特色不明显的集市贸易,这些集市贸易商品流通成本高、效率低,很难向更高层次发展,影响了农村市场运作、管理和规范发展。当前,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其中如何衡量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受利益分配方式影响,农户参合积极性会有不同,如果农户个人在参加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的收益不抵个人单独经营,农户个人入社意愿就会大打折扣,这必将影响到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的规范发展,发展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最终要落脚到农户个人利益上,让农民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中切实提高自身所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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