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梧州市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摘要】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本文重点论述了梧州市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土地整理;耕地;规划;问题;对策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近年来,梧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梧州市土地整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梧州市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 梧州市土地整理现状
  1.1 根据《关于下达2009年度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378号)文件要求,全市共立项批复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共5个,实施面积共2901.86公顷,争取项目资金共1.089亿元。其中,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梧州市万秀区旺甫镇祝洞村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批复文号:桂国土资 办[2010]181号),梧州市本级万秀区旺甫镇祝洞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面积494.32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25.56公顷,项目资金1850万元。
  1.2 全市2009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5个,实施面积共2802.6667公顷,争取到任务资金1.051万元。其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梧州市蝶山区夏郢镇三合口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批复文号:桂国土资函[2009]1466号),立项面积624公顷,下达任务资金2340万元。
  1.3 根据《关于申报2010年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桂国土资整理[2010]26号)文件要求,2010年梧州市申报立项土地整治项目17个,上述17个项目经过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均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并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5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派由旭原总工带队的相关人员对梧州市今年申报的17个整村推进项目中的10个项目开展外业踏勘。
  2 梧州市土地整理存在问题 1 新增耕地缺乏质量评价
  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这是为了防止国家以及区域的耕地量得到保证。而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将重点放在看数量上,而没有重视起土地的使用质量情况。对于经过开发而增加的耕地是否可以达到种植和耕作的标准,在现实考察过程中未出现相应的适宜性评价和分析。 2 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当前,土地整理开展时常常关系着田块重划、房屋拆迁、迁坟腾地等问题,而这些事项都和农民的实际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权属是农民较为关注的一项问题,涉及到了许多方面的利益划分,例如: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等。而农村的土地使用率依旧较低,如:田块凌乱,水利配套设施老化,使得规划指导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主要是普遍存在宅基地分布零散,如:沿街建设,空心村等比较普遍。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整理能够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的调整,改善不良影响或结果。而在实际运行时出现了强制性命令农户拆迁房屋、迁坟腾地填埋坑塘等,这就破坏了农民的正常利益。 3 土地整理功能难以显现
  当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是整个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标,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有时还会引起较大的不良影响,例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利、破坏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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