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探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朱海涛 时间:2013-02-15
  (四)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内部控制实施效果反馈不及时 
  一方面,外部监督机制弱化,监督范围不全面。财政部门重预算分配,轻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审计部门只重视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执法的刚性被扭曲。对于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控以及内控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都较少进行实质性检查。另一方面,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很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能起到对会计工作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作用的较少。由于内审机构和人员均是单位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领导人的制约,内审人员的监督行为必然受到约束。 
   
  四、加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增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强化领导人的内部控制责任 
  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要明确领导人应负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组织由上而下共同执行内部控制要求,从而推动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在领导层中推行责任制,将责任风险直接与决策层挂钩,即按领导分工予以纵横监控,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从而实现各尽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目的。要真正确立起政府与非营利组织领导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必须强化主要领导及一些相关领导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财政部门应当分期分批和分类型地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举办相关的研讨班,使他们在了解把握内部控制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规范组织内部行为 
  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5个方面:(1)内部环境,组织的核心是人和他们所处的环境,环境是组织发展的基础和引擎。(2)风险评估,组织必须确立识别、分析和管理风险的机制以了解并应对其面临的风险。(3)控制措施,组织必须建立和执行控制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减少风险的措施得以执行。(4)信息与沟通,围绕在控制活动周围的是信息和沟通系统,它可以帮助组织员工获得及交换与运作、管理和控制组织有关的信息。(5)监督检查,整个控制过程必须得到必要的监控和修订,内控系统才能对环境的变化自动反应。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可以参照这个框架建立一个结构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注意随着新业务的不断发生,及时制定相应新的制度,经济业务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漏洞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不适应的制度要及时废止,使内控制度覆盖各个角落和环节,不留漏洞,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科学的控制系统。 
  (三)强化关键内部控制程序,提高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首先,要有明确的授权批准程序,在授权批准控制时,一定要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授权批准、权限、授权批准责任和授权批准程序。同时要把授权批准权限的分解和审批额度的分配与核算管理制度的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防止滥用职权审批情况的出现。其次,要有科学的职务分工和岗位分离,通常情况下,任何业务都可以划分为5个步骤,即授权、主办、批准、执行和记录,其中任意两个步骤都是不相容的职务。设置岗位时,做到按事设岗、按岗设人,做到职责明确,相互牵制。最后,应该执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制度,在预算编制环节,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应当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核定具体支出额度,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在预算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 
  (四)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要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强化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能,提高内审部门人员的素质,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不仅仅是对财务资源进行监督和检查,还应该监督内部控制各项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完善。国家财政部门是内部控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审计部门是高层次的政府监督体系,在健全完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与指导,并拨出专项经费,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五)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效果,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规范体系来支持和保证。财政部2008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适用于营利性企业,2001年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虽明确指出其适用范围包括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但实际上仍然是针对企业制定的。由于没有考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特点,也没有体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资金和经费管理体制上的特殊性,诸如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直接支付等,实际上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适用性是比较差的。鉴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状况,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尽早研究制定体现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特点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促进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参考文献:? 
  [1] [美] 厄尔•R•威尔逊,苏珊•C•卡特鲁斯,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 第12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 张砚,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 审计研究,2007(1).? 
  [3] 刘秋平.我国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制度探析[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5).? 
  [4]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S].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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