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燕杰 时间:2013-02-15
  五、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的几点思考
  1.设立贫困生创业基金。从调查数据来看,66%的同学认可将一定比例的国家助学金用于对全校范围贫困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创业理念培训、创业技能培训等等,以提高贫困生整体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因此,可以考虑将国家助学金的一部分用来创立高校贫困生创业基金,为贫困生创业提供相关培训和最初的启动资金。这样做可以让国家助学金发挥更好的作用:一是学校可以为创业基金申请者设定一系列条件,比如学习成绩、综合测评、道德修养等等,从而激励贫困生在校期间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二是创业基金会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使他们在大学期间有意识的主动去把握相关经济信息,寻找创业机会,这有助于帮助学生开拓思路、大胆创新。三是创业基金也可以培训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意识,学生在创业成功之后一定会感激国家和母校给了他成就事业的机会。
  2.变无偿发放为有偿使用。调查数据显示,57%的同学认为国家助学金的有偿发放是可行的,即学生在毕业前偿还一定比例的国家助学金,从而实现资助金的可持续利用。目前,因为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很多高校尤其是普通高校都面临着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就面临着很多困难。现在国家放松了对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资格的审核,贷款变得更为宽松,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降低了他们对国家助学金的依赖性。另外,很多学生的经济困难是暂时的,待经济状况好转后有义务归还部分资助金用以资助更多面临经济困难的同学。
  因此,为促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高校资助可以转变观念,最有效的分配和使用国家助学金,尝试国家助学金从无偿资助为主向有偿资助为主的转变,设立高校助学基金,实现教育资助资金的循环利用。循环利用的国家助学金可用于提高勤工助学工资,引导学生倾向于通过付出获得报酬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也可用于贫困学生的技能培训、素质拓展等等,从而实现一次投入,多次使用。
  3.高消费、违纪、不及格、退学学生退还部分助学金。60%的同学支持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之后一学年内,如果有高消费、违纪、不及格、退学等问题出现时退还一定比例或者全部的国家助学金。现在高校在国家助学金发放后就视为完成了评定任务,对受资助的同学并没有相应的跟踪监督机制,46%的同学认为部分综合素质一般的同学在获得资助后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激励,有的获得资助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甚至购买奢侈消费品,有的仍然出现违纪现象。
  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国家助学金的激励作用,高校应加强国家助学金发放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让国家助学金在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产生持续的激励效果。“对高消费、荒废学业的学生采取停发或者追回所发放的国家助学金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实现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目的。”[3]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国家为了资助贫苦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然而由于贫困生评定程序存在的不足对大学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降低了国家助学金的预期效果。目前中国高校国家助学金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更好的国家助学金管理措施和发放方法有待进一步深入的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黄璜,秦明.浅析当前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的影响[J].科教导刊,2009,(7):178.
  [2]齐昌盛,韩胜丁.关于高校助学金工作的新探索[J].热带农业科学,2010,(5):75-76.
  [3]姜旭萍,丁桂兰.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前沿,2009,(5):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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