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马克思价值论原意与商品价值论分歧的认识根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济广 时间:2013-02-15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原意;分歧;逻辑;马克思价值论
  [论文摘要]一些人反对劳动价值论,其认识上的根源有三个:一是与劳动价值论存在着逻辑思路的歧异;二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义缺乏全面深入地理解;三是误以为劳动价值论与私营经济、市场经济、要素分配不相容。澄清商品价值论的分歧,必须对马克思关于价值概念、劳动形成价值的原因、劳动价值论作用等理论的原意做进一步地阐明。

    非劳动价值论不断反对劳动价值论,究其原因,是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人与劳动价值论存在着不同的逻辑思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意和作用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
  一、价值是什么—逻辑的混乱
  如何定义价值是不同价值论分歧的起点。由于“价值”一词在不同的派别那里有不同的所指,关于价值如何决定的结论自然大相径庭。
    马克思认为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属性:交换价值即价格;交换价值的基础是价值。因此马克思把价值定位于决定价格或交换价值即商品交换比例的最终基础。斯密把阐明“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作为价值学说的首要任务,马克思同意斯密所说的“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的和现实的唯一尺度”,这句话蕴涵着价值是商品比较的最后尺度的意思。从马克思论述价值概念的过程看,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要表达作为“表现形式”的交换价值的“内容”,是要寻求“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即交换的内在基础。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把劳动的凝结物称为价值,是回答决定交换价值的最终基础或共同的东西是什么,揭示价值的本质或实体,不是定义价值本身,因此并没有陷人“价值是劳动,劳动决定价值”的循环论证。
    均衡价格价值论(及相应的供求论)把价值等同于交换价值,并把价值定义为价格。”由于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所以结论自然是供求关系决定“自然价值”。主观效用价值论把价值定义为人对效用的主观评价(对于一物的欲望程度或估计)。他们把物品满足边际欲望的能力称之为边际效用,并由此得出边际效用量决定价值量的结论。客观效用价值论和要素价值论都把价值定义为物品的效用。他们的逻辑是:价值就是效用,而效用是由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所以价值是由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一些人试图把主观效用论和客观效用论结合起来,但仍是把价值定义为效用。如晏智杰先生说:“财富和商品的价值应是指财富或商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财富的实物形式直接满足人的需求,财富的“非实物价值即价格,……通过交换从而间接满足人的需求。”他认为,价值既是财富与人的需要的关系,财富的源泉与其价值的源泉必然是一致的,即是由多要素共同创造的。
    如何分析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论分歧的枢纽?均衡价格论虽然承认有交换价值,但它分析交换价值就是分析价格的直接决定因素,它不分析交换价值的内容和固有的、内在的东西,不深究交换价值的最后基础。主观效用价值论虽然也承认有交换价值,但认为客观(交换)价值(即市场价格)是买卖双方对财货的主观评价互相平衡的结果,仍然是只就价格论价值;认为卖者在交换中也进行效用评价(而不是考虑交换力),这样就把交换价值淹没了。客观效用论和要素价值论认定价值即效用,认为交换最终是为了效用,商品对卖方也有使用价值,因此交换价值不是一个独立性的范畴,这就把通向交换价值最终基础的道路完全阻塞了。这种观点不符合客观事实,因为我们研究的是商品,商品对卖方有意义的是交换价值;商品的所有者亿万富翁们销售商品时,他们考虑的是这些商品的交换力,即能卖多少钱,绝不是这些商品能满足自己多大的需要。尽管货币通过许多环节最终可能都和某人的需求相联系,但商品所有者得到的货币绝不都是“通过交换”“满足人的需求”,且不说利润要不断转化为资本和税收,销售额的绝大部分是要用来抵补商品成本的。只有交换价值才能把商品与非商品区别开来。交换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而存在,不等于交换价值本身不存在。
    一个概念的含义,要分清不同学者的不同所指,否则只能是不停地混战。“价值”实际是个多义词。讨论价值的含义,只能说我说的“价值”指什么,不能说“应是指”什么或“认为指”什么,不能依据自己的价值定义批评别人的价值理论。正像均衡价格价值论逐渐放弃价值论的提法一样,主观效用价值论叫财富效用论、客观效用论叫财富生产论也许更合适。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们研究客观世界时,要对事物的属性、状况、过程、本质等用词汇表达出来。而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人们却从词汇出发,争论价值一词应当指什么。商品有两个基本属性—效用和交换力,交换力一方面有外在的价格表现,另一方面又有内在的最终基础,不同的学派分别把自己重视的属性当作“价值”,认识怎能统一呢?
  二、价值由什么形成—价格决定因素不同层次的取舍
    非劳动价值论的的商品价值论之所以把自己重视的商品属性当作“价值”,是因为他们不能正视劳动是生产商品的最根本基础。
    马克思在提出交换价值的共同的东西是人类劳动凝结的时候说,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如果把使用价值撤开,商品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人指责马克思为什么撇开使用价值,因为抽象使用价值也是可以比较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一平米房子比一吨玉米的使用价值大多少,劳动的比较则是一目了然的。有人说,价格是使用价值的指数,但价格根本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价格要由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来决定,并最终要和劳动量相适应。
    然而间题的关键并不在这里。马克思在提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是价值的时候关于撇开使用价值的叙述,只是对劳动形成价值的观点做了形式上和逻辑上的说明,并不是实质性证明。马克思对这一问题则是另有说明的。《资本论》第一章在讲述劳动形成价值的结论时,作了一个注。这个注写道:“为了证明‘只有劳动才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用来估计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现实的唯一尺度夕,亚·斯密把这种耗费又仅仅理解为牺牲安宁、自由和幸福,而不是把它看作正常的生命活动。亚,斯密的那位匿名的前辈的说法要恰当得多。他说,‘某人制造这种必需品用了一个星期……,而拿另一物与他交换的人要确切地估计出什么是真正的等值物,最好计算出什么东西会花费自己同样多的labour[劳动]和时间。这实际上就是说: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在一物上用去的劳动,同另一个人在同样的时间内在另一物上用去的劳动相交换。这段话告诉我们,第一,劳动之所以是商品交换的最后的唯一尺度,原因在于人类获得商品付出的代价是“耗费”的人的“生命活动”。耗费生命活动不能“仅仅”理解为牺牲安宁、自由和幸福,以及斯密说的“辛苦和麻烦”;正常的生命活动就是生产商品的最终代价。第二,劳动之所以是商品交换的现实的唯一尺度,是因为等值物交换实质是等量时间的劳动相交换;由于生命活动要由时间来度量,所以劳动时间是价值量的尺度。
    马克思还这样讲过:“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价值夕的这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做的分析仍然会包含有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说明。胡扯什么价值概念必须加以证明,只不过是由于既对所谈的东西一无所知,又对科学方法一窍不通。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科学的任务正是在于阐明价值规律是如何实现的。所以,想一开头就‘说明’一切和规律矛盾的现象,那就必须在科学之前把科学提供出来。……另一方面,……理论的历史确实证明,对价值关系的理解始终是一样的。

    马克思这段话至少说明两个问题。}1}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证并不只是通过某一章节,而是通过整个《资本论》对现实关系的分析来进行的。如关于劳动怎样形成价值和剩余价值,利润、价格、供求、需求及效用以及自然资源和价值的关系,要素分配和价值源泉的关系等理论。《资本论》第一章对价值的提出是根据抽象方法做出的高度抽象。(2)能证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有两个最基本道理。第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产品,都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始终是这样理解的(勿需过多证明)。恩格斯同意这种说法:“在马克思那里,价值概念按其物质规定性来说,不外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是经济存在的基础这样一个经济事实的经济表现。”“商品价值是最终支配着一切经济过程的劳动生产力借以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一种特有的历史形式。就是说,价值概念是这一事实的表达:劳动是经济的基础,劳动在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第二,人类社会总劳动的分配,和人类所需要的各种产品成比例。这就是说,产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比例的背后是社会劳动的比例。
    总之,价值之所以由劳动形成,基本原因就在于:劳动是生产商品的终极成本,是人类获得商品所付的代价,困并且是最终的代价;所以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内在的东西,是决定交换比例的最终基础。
    各派经济学家研究“价值”实际都是研究交换的基础,而交换基础或价格决定因素是分层次的,即:价格一供求一成本、效用一劳动。对这个基础的层次取舍不同,成为商品价值论分歧的直接表现。马克思要把这个层次追究到底,正像英国经济学家米克所说:“对整个社会来说,生产的唯一真实成本,就是人类劳动的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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