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劳动力市场两集团利益解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原齐 任启胜 时间:2013-02-15
   2. 1. 3就业收入。就业收入可以体现在工资收入、住房成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诸多方面。工资性收入随职业类型而变,存在较大差异。农村移民的平均住房成本比城市下岗人员高出大约四倍;农村移民中享有企业或政府提供的养老金比例低于400,而城市下岗人员享受此待遇的比例为9000;从医疗保险上看,农村移民与城市下岗人员的享有比例分别为900和7700。。
    2. 2两集团利益关系分析。从上述三个利益焦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是,两集团之间并未形成“零和博弈”,即农村移民与下岗人员的就业行业维度并未发生重叠,农村移民被普遍排斥在“优等”工作之外。二是,在两集团之间的就业机会与就业收入的博弈中,农村移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农村移民的生活质量明显低于城市下岗人员。因此,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两集团竞争的实质是“有权益集团”与“无权益集团”的较量,其结果不言自明。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从政策角度分析:
    2. 2. 1制度障碍。制度的变革将涉及到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分配。在原有的城乡分割体制下城市居民的各种基础设施与社会保障水平远远好于农村,且城市规模越大,这种差距就越大。随城市就业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从利益的变化上看,是农村移民与现在的城市下岗人员争饭碗、争夺城市公共资源,甚至会引起城市就业的恐慌。制度的惯性使城市仍然以原有的“城市阶层”和“农村阶层”的身份决定是否提供福利和服务的公共管理模式。因此,只要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体制依然存在,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农村移民地位的改善难度很大。
    2. 2. 2政策执行。尽管中央政策朝着劳动力公平流动的方向变化,但城市政府的具体政策执行不尽相同。在户籍管理上、就业制度上、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各种歧视。
    对于城市政府来说,通过相对“歧视”的政策,控制大量农村移民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将更多的城市工作岗位分配下岗人员,是更容易的,且没有政治风险的选择。“数量悖论“旧lson,1985)对这种政策倾向形成的解释是,农村移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因居住地分散而导致集体行动中过高的沟通成本,以及由于单个农村移民利益只是整个利益的一小份额,因而造成免费搭车现象,进而导致缺乏政治力量。同时,城市政府的组成人员基本上来自于城市居民(既使是农村移民的后代进入其中,其身份的变化也导致了利益的变化),因此政府构成的性质也决了城市政府不可能代表农村移民的利益。

  3.政策建议
  3.1政策的利益均衡。政策的调控往往会影响地方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或人群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地方及相关群体对政策执行的反映,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如需进行利益的谈判,则应建立各方面利益的代表,特别是农村移民利益的代表或组织。否则既使是好的政策,也会在地方政府的执行中出现偏差。而这种偏差是不能通过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预解决的。
  3.2政策的可操作性。中央政府在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上往往是总的原则与方向,政策在具体执行及政策的解释由地方城市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这使得相同的政策在不同的地区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出台更加明细的实施办法。对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应充分考虑到其压力与责任,进行适当的指导性的地区调整与改革。
  3.3政策的监督。政策的落实离不开监督工作。监督的到位不仅可以保证政策的效果,更是树立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因此,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对于不合理的、没有被有效执行的政策,应进行及时的清理现修订:对于合理的政策要加大监督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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