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战后日本的适用性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玉柯 时间:2010-06-25

   政府举债对活动是否产生影响呢?就理论研究而言,这应该是国债经济效应分析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在西方经济学界,这方面的分析主要表现为李嘉图等价定理的适用性分析。我们在研究战后日本国债的经济效应时,也就无法回避这一既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力求在这方面做出一些尝试。
   
    一  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意义上的国债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在现代信用制度基础上存在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形式。政府发行债券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力求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但国债发行是否能起到这一作用呢?自古典经济学问世以来,它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界一直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不同学派的经济学家出于立场的不同,对这一问题展开了长期而深入的研究,其结果也就存在着非常大的理论争议,甚至于有的观点截然相反。在西方经济学界关于国债经济效应的理论争议中,似乎没有哪一个命题能比“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影响更为深远和争议更为持久的了。
   
    李嘉图等价定理是分析国债与社会总需求关系的出发点和基本点。它包含着一个非常深的政策含义:政府举债不会引起社会总需求水平发生任何变化,进而国民收入水平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进一步说,如果李嘉图等价定理成立,那么通过发行国债所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将是无效的;反之,将是有效的。所以,李嘉图等价定理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都是意义重大的。
   
    二  李嘉图等价定理
   
    著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指出,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时,不论是采取增加税收还是发行债券的方式,就其经济效果而言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简而言之,李嘉图所表达的是这样一个命题:无论政府是以课税方式来弥补财政支出,还是以举债方式来弥补财政支出,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来弥补财政支出,对个人经济行为的影响是无差别的。关于这一思想,我们可以这样来进行理解:为政府筹集资金而采取的何种专门措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通过发行国债的政府融资仅仅是延迟了的征税,虽然政府以国债形式融资支持部分财政支出,从而减少了当期征税,但由于债务终究是要由未来增税偿还,因而它与现时税收从某种程度上讲是相似的,这也就是“等价”的内在含义。
   
    随着经济学理论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李嘉图所提出的等价思想受到了经济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主要是因为它不但涉及国债与其他财政收入之间的比较效应关系,也涉及个人在面临不同财政收入手段时的行为变化,进而会引申出政府举债的宏观经济影响问题。简单地说,李嘉图等价定理还含有以下更深层次的含义:政府举债不会引起社会总需求水平发生任何变化,进而国民收入水平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在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财政融资时,人们理性地认识到通过发行国债的政府融资仅仅是延迟了的征税,而债务终究是要由未来增税偿还。基于上述认识,人们并不会增加即期消费,而是增加储蓄,以备将来为偿还国债本息而增加的税收负担。这样,由于社会总需求不会发生变动,自然国民收入也就不会有什么变化。因此,在所筹措的资金数额一定的条件下,政府财政收入形式的变化不会引起人们消费行为的变化,政府举债的任何增加都将被私人储蓄的等额增加所抵消,从而不会引起社会总需求和国民收入的任何变动。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嘉图只是在探讨政府通过征税还是举债来弥补财政收支差额时,初步提出了两者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没有差别的这一思想。除此之外,他没有以“定理”的概念来界定自己的国债观点,甚至他自己对于这一等价思想在实践中的有效性也表示了怀疑。真正使这一思想引起世人关注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巴罗。他在1974年发表的《政府债务是净财富吗?》一文中,以一种更规范、更复杂的形式阐述了上述等价思想。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加入到了对这一定理的讨论中,尤其20世纪70年代以来,这一问题再次引起了日趋广泛的关注和日益激烈的争论,该定理的研究也不断深入。
   
    三  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战后日本的适用性分析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对李嘉图等价定理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那么,日本的实际情况是否如李嘉图等价定理所描述的那样呢?我们首先从国债与储蓄的关系入手展开分析,以验证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战后日本是否适用。
   
    (一)国债与储蓄
   
    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储蓄是指一定时期的国家或地区的全部国民收入减去被消费掉的部分,即“所有未花费于当前消费的货物和服务上的收入”。如用Y代表国民收入,C代表社会总消费,S代表社会总储蓄,则S=Y-C。
   
    就现实情况而言,储蓄的主体不但包括个人,还包括社会上一切有货币盈余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甚至政府机构。因此,这种储蓄不仅包括了居民个人储蓄,也包括储蓄和政府储蓄。实际上它是指整个国家的储蓄,故也叫社会总储蓄。其中,居民储蓄属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消费剩余,在日本被称为“家庭储蓄”;企业储蓄指企业税后利润中扣除分配给股东的红利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在日本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体系)中特指非机构法人企业的储蓄;政府储蓄则指政府经常收入(税收、社会保障、其他经常转移等收入,但不包括政府债券发行收入)扣除经常项目支出(最终消费、补贴、社会保障、其他经常转移等支出)后的剩余。

   如表1所示,日本的社会总储蓄率从1965年度开始一直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上,最高时曾达到了27.1%,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略微降低到了16%-18%的水平,但很快又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恢复到了20%左右。与此相对应,日本的社会储蓄总额由1965年度的6.4万亿日元上升到了1991年度的90.6万亿日元,增长了13倍多。不过,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的社会总储蓄水平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滑,到20世纪末日本的社会总储蓄率降到了10%左右。
   
    在日本的社会总储蓄中,最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莫过于家庭储蓄的变动,这是因为它与本文内容存在着最为直接的联系。按照李嘉图等价定理及一些学家的论述,基于家庭内代际之间的利他主义动机和遗产行为,家庭储蓄规模必将随着政府举债规模的不断增长而呈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从表1中我们可知,在1965-1991年度间,日本的家庭储蓄基本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即使个别时期(如1978-1980年度和1985-1987年度)出现了负增长,其降低程度也不大。但从1992年度开始,日本的家庭储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1992--2000年度间,仅有1994、1997两个年度的家庭储蓄出现了正增长,其他七个年度均为负增长,这一时期的平均增长率为-4.3%,较1981-1991年度的平均增长率下降了近一倍,与1965-1979年度17.1%的平均增长率相比更可谓“天壤之别”。为什么90年代以来日本家庭的储蓄状况出现了如此明显的转变呢?其最直接的原因莫过于国民收入由于90年代以来经济长期不景气而不断减少所致,而国民收入的降低又进一步导致了家庭储蓄来源的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如表2所示),最终影响到了家庭储蓄的水平。

   而就战后日本国债的发行情况(如图1所示)而言,政府大量举债主要集中在70年代和90年代两个时期,其中后一个时期日本国债发行规模和家庭储蓄的变动情况与李嘉图等价定理的观点是不一致的,即伴随着国债发行数量的不断增长,家庭储蓄并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降低;而在前一个时期,尤其是1971-1977年度(1973年度除外),从表面上来看,国债和家庭储蓄出现了大体一致的增长变动趋势,似乎可以说在这一时期李嘉图等价定理是成立的。不过,日本家庭储蓄的增长是否真如李嘉图等价定理所描述的那样,是居民部门预期到国债是延迟的税收,在国债规模扩大的同时增加储蓄以便为将来而准备的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有必要分析日本家庭储蓄增加的原因了。
   
    如果分析储蓄率高的原因,首先让人们想到的就是增长引起国民收入以及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进而带动了储蓄水平的提高。这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学推导来加以证明。假定消费C=a+bY,其中a代表不随收入变化而变化的那部分消费,b代表边际消费倾向,其含义为在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所占的比例。而总储蓄S=Y-C,则储蓄率s=S/Y=(1-b)-a/Y。随着Y的上升,如果边际消费倾向保持稳定,储蓄率也将趋于提高。虽然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释日本家庭储蓄率高的原因,但对解释20世纪70年代的情况是不充分的。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在日本战后经济史上是富有转折意义的一个时期,尤其是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发生,结束了日本经济战后长期的高速增长,使之步入了低增速发展时期。与此相对应,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的国民收入乃至于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降低。但日本的家庭储蓄在这一时期却出现了显著的增长,如1973-1978年度家庭平均储蓄倾向平均值高达21.6%,较其他时期明显偏高。对此,有的学者提出利用持久收入假说来予以解释。简单来说,70年代日本经济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维持资本主义世界固定汇率制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石油危机的爆发、战后最为严重的全球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滞胀”的发生等等,再加之日本国内经济发展速度的降低、对外贸易条件的恶化和贸易摩擦的增多、以社会保障体制为重点的经济体制乃至社会体制的变革等等,这一系列变化引起了人们对日本经济前景的不安,也就意味着人们认为将来收入的减少不是临时性的,而是持久的。这种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的产生和普遍化,必然促进为了满足未来需要的预防性储蓄的增长。而这一分析与日本的调查结果是互相吻合的。当然,除了上述解释,还有其他一些理由可以用来说明日本储蓄率高的原因,比如对储蓄的税收优惠制度的安排、节俭的传统、社会收入差别的影响等等。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日本家庭储蓄变动与政府债务政策的实施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日本是不适用的。如果我们再从战后日本国债和消费的关系上来做进一步分析,这一结论将更为明确。
   
    (二)国债与消费
   
    按照理论分析的结论,如果李嘉图等价定理能够成立,那么就意味着人们认识到了国债不过是延迟的税收,早晚都是要偿还的,因此并不会出现随着政府债务的发行而消费支出增加的现象。但它与日本的实际情况是一致的吗?从表2可知,1965年度以来,除了20世纪末期的几年以外,日本的家庭消费支出一直呈现出正增长的趋势。尤其在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日本家庭消费支出的年度增长率基本都在10%以上,而1972-1974年度的平均增长率更是高达20%左右。不过,进入80年代以后,日本家庭消费支出的增速出现了明显的减缓,1981-1989年度的平均增长率仅有5.7%。特别是90年代,日本的家庭消费更为疲软,1990-2000年度的平均增长速度仅为2.3%,甚至在1997年度以来更是出现了徘徊不前和负增长的局面。如果考虑到90年代以来政府举债规模日益扩大,是否能验证李嘉图等价定理呢?同样,让我们再来简单分析一下90年代日本家庭消费不振的原因就一目了然了。
   
    如前所述,家庭收入水平是直接影响其消费行为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90年代日本经济陷入了长期萧条之中,经营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也日益艰难,利润降低、负债增加、破产倒闭的事件层出不穷,也就导致了失业率的直线上升,成为了“泡沫经济崩溃后最严重的后遗症”。这就直接影响到了国民收入水平和家庭可支配收入水平。
   
    除了收入降低以外,日本消费市场的结构变化也是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战后经济恢复时期以食品和服装为代表的基本生活物品、60-70年代以“三种神器”(黑白电视机、电冰箱和洗衣机)和“3C”产品(彩色电视机、空调和汽车)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80年代以高科技含量为特征的家电产品都极大地刺激了日本民众的消费热情,但90年代以来由于缺乏新产品群的出现,没有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从而也就降低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行为。
   
    此外,日本社会结构的变化对消费行为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日本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之一就是老龄化和少子化,而这一问题也会影响到人们的消费行为。根据联合国的定义,一个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7%,就标志着该国步入“老龄化”阶段。按照这个标准,日本在1970年就已经进入了这个阶段。另据日本官方统计和测算,日本老龄人口比率在1994年超过了14%,2000年为17.4%,2050年将达到35.7%。而且,日本2000年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寿命分别达到了77.64岁和84.62岁,已成为世界上第一长寿大国。在社会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之际,日本的出生率明显降低。以日本妇女的终生平均生育数为例,1955-1965年的2.0人以上,降低到了1989年的1.5人和2000年的1.36人。就老龄化的影响而言,最为明显的莫过于个人需要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增加。90年代以来,在政府财政状况日益恶化的背景下,政府力求实现由国家直接介入高度集权的国家福利形态向多元化福利形态的转变,提出由政府、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成本,并开始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而这无疑会加大个人的支出负担(如表3所示),再加之人们预防性储蓄的增长,结果就降低了即期的消费支出。而少子化不仅会导致消费者中消费欲望和消费潜力最为旺盛的群体数量的减少,而且还会对未来劳动力的供给和社会生产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同样会影响到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

    当然,90年代日本民间消费的涨落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也是有联系的,其最具代表性的例子莫过于1997年4月1日消费税率的提高了。总之,这一时期日本消费市场不振的原因是复杂而多样的,但它与政府债务规模的大小没有直接的联系。这也同样验证了李嘉图等价定理在战后日本是不适用的。
   
    (三)国债与投资
   
    最后,还需特别指出的是,按照李嘉图等价定理,尤其是李嘉图本人最初的分析,政府的债务资金仅仅用于战争等纯粹消费性或转移性支出,而这种政府支出似乎不会给后代留下什么公共产品,它仅是在产生公共产品的同时就消费掉了,由此产生的效用仅由当期居民获取,而非后代居民,不过后代居民却要承担偿债的负担,故此才会引起有利他主义倾向的私人部门增加储蓄。然而,当政府支出投资于可形成供长期使用的公共物质资本时,如道路、桥梁、机场、港口、市政设施以及公立校舍与教学设备等,它们所产生的效用将不再仅由当代人获取,后代仍然可以受用。因此,对这些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提供予以筹资的政府债务发行,将不会增加后代人的净负担,因为后代人为偿债的纳税是为换取当期建成的公共产品效用所必需的,收益与负担在这里是对称的,因而就不存在后代人的净负担问题。这样一来,私人部门完全可以不用因政府债务的发行、担心后代的负担而增加储蓄,反而还会促进即期的消费需求。此外,政府的资本性支出本身以及它所带动的私人投资的增加,对于社会总投资规模的扩大无疑是有利的。这样,由于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投资的增加最终必然会带来国内生产总值的上升,李嘉图等价定理也就不再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