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商品价值和价格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5

本文的目的在于辨析交换价值、价值和价格的内在关系,揭示交换价值二重性,说明它在连接价值和价格中怎样发生关键作用。

一、交换价值的根本属性是使用价值

任何使用物品都具有价值,例如,牛肉具有价值,它的价值是可以食用;汽车具有价值,汽车的价值是可以运输;上衣具有价值,上衣的价值是可以穿用;别墅具有价值,别墅的价值是可以居住。
任何使用物品的价值都是抽象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必须通过使用价值才能表现出来,使用价值是使用物品的价值形式。例如,牛肉的价值,是通过它的使用价值即食用价值表现出来的。食用价值是牛肉的价值形式。1公斤牛肉的价值是通过它的食用价值表现出来的,这种食用价值表现为它是2个人1天的食物,或1个人2天的食物。

一种使用物品的价值,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表现为不同的使用价值。例如牛肉的使用价值,牛肉的使用价值可以表现为食用价值,也可以表现为化学价值,由它提取氨基酸。上衣的价值可以表现为防寒,也可以表现为遮丑。汽车可以表现为运人,也可以表现为运货。别墅可以表现为居住,也可以表现为身份。

商品和其他使用物品一样,其价值也表现多种使用价值,例如作为商品的牛肉具有食用价值,上衣具有保暖价值、别墅具有居住价值、汽车具有运输价值、青霉素具有医疗价值、电影具有娱乐价值、书籍具有价值、货币具有流通价值等等。

但是,上述这些价值并不是商品独有的,在条件下,在非商品经济条件下,一般物品或产品也都具有这些价值。在这些使用价值中,任何使用价值都不具有商品特征,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产品具有上述相应的使用价值就说它们是商品。

商品是的产物,是交换和分工的产物。交换是商品的特殊属性。没有交换任何使用物品或产品都不能叫商品。商品除了上述那些相应的使用价值,还有其特殊的使用价值,这就是交换价值。能够表现商品价值的使用价值却只有一种,那就是交换价值。此外的一切使用价值例如食用价值、衣用价值、运输价值、居住价值等等都不具有表现商品价值的使用价值,原因只有一个,它们都不是商品之所以成为商品的唯一属性。不具有排他性,产品即使不是商品也可以具有这些相应的使用价值。所以只有交换价值才是商品属性的使用价值。

作为商品特殊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与商品的其他具体使用价值统属使用价值,与食用价值、衣用价值、居住价值和运输价值一样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

交换价值的根本属性是使用价值,明确这一点对于澄清劳动价值论的许多疑惑是非常重要的。过去的许多争论,往往是根源于对交换价值本质属性的认识不清。

使用物品例如牛肉的价值如果采取了食用价值,那么我们就说食用价值是牛肉的价值。这时,牛肉的其他使用价值例如提取氨基酸的价值,就不能代表牛肉的价值。反过来如果牛肉的价值采取了提取氨基酸的使用价值,那么作为使用价值的食用价值,就与牛肉的价值毫无关系。

回到商品,道理也是一样,商品价值一旦采取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形式,它的其他使用价值就与商品的价值毫无关系,它的任何方面的使用价值例如食用价值、衣用价值、运输价值和居住价值等等,都不再与商品价值发生任何关系。

作为一般使用物品,它可以具有许多使用价值,但是惟独不具有作为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可以不具有任何别的使用价值,但是惟独具有作为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
正是因为交换价值具有这种特殊性质,马克思才把它从一般使用价值中单列出来,特殊地定义为商品“价值”。
以上就是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简单说,商品和任何使用物品或产品一样,都具有价值。它们的价值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任何使用物品其价值都可以有多种使用价值形式。但是作为商品,具有特殊的属性,这就是交换。所以只有交换价值才能反映商品价值,因为它既是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又反映了商品的本质特征。当商品价值采取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形式时,商品价值就不再与其他任何使用价值形式发生关系,商品价值不含任何其他使用价值例如食用价值、衣用价值等等使用价值因素。

二、交换价值二重性:抽象交换价值和具体交换价值

在《资本论》第一章,马克思举出塔糖与铁的平衡的例子,借以说明麻布与上衣交换的关系。并以塔糖与铁平衡的重量关系类比麻布与上衣交换的价值关系。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举出了“20 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形式。这的确是个具有谜一样的形式。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内容都包含在这个形式之中。
  
论交换价值二重性:商品价值和价格
根据这个形式,马克思论证了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以及它们的关系。在这个形式中,如何理解交换价值则是问题的关键。在以往的争论中,意见的分歧就在于没有阐明交换价值的性质。首先是没有看到交换价值是属于使用价值范畴,这在上面已经论述过了;其次是没有看到交换价值的二重性。没有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来分析价值的本质,分析价值与价格的关系。
在20码麻布=1件上衣的关系式中,马克思首先告诉我们的就是,20码麻布能够交换1件上衣,说明它们背后有相同的可比的东西。马克思还用塔糖与铁平衡的例子,来与上述例子类比。
在塔糖与铁的平衡形式中,说明塔糖与铁的重量相等;在上衣与麻布的交换形式中,说明20码麻布的价值与1件上衣的价值量相等。正如马克思所说:“类比只能到此为止。在塔糖的重量表现中,铁代表两个物体共有的自然属性,即它们的重,而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上衣代表这两种物的超自然属性,即它们的价值,某种纯粹社会的东西”。
“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关系或比例…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

为什么说“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

我们理解,交换价值是个辨证的概念,必须辨证地理解交换价值,这就是交换价值具有二重性。
交换价值具有二重性即抽象交换价值和具体交换价值。抽象交换价值是抽象意义上的商品价值形式;具体交换价值是具体的商品价值形式。
抽象交换价值和具体交换价值的内涵都是劳动。

三、交换价值的劳动实体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是如何生产抽象交换价值,又是如何形成具体交换价值的。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地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这是马克思揭示的“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的论述。是马克思最为得意的研究成果。他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学的枢纽”。怎样理解马克思关于劳动二重性的论述,是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对这段话的错误理解导致以往政治经济学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的错误解释。
我们认为:

⒈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劳动二重性并不仅仅是针对商品而言。劳动二重性是具有普遍性的,任何劳动都具有二重性。不仅商品劳动具有二重性,凡是劳动产品都包含劳动二重性。既然劳动产品都包含劳动二重性,当然商品中就包含劳动的二重性。
马克思在“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命题中,强调的不是商品,而是劳动二重性。我们不能把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劳动二重性仅仅理解为商品特有的,或者专指商品社会。因而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仅仅理解成商品劳动价值论。这段话恰恰说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起点不是商品劳动,而是一般劳动。

⒉马克思所说的“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也是在一般劳动产品使用价值意义上讲的,并不是专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当然这个论断也适用于商品使用价值。

⒊马克思劳动二重性的学说,虽然是一般性的论述,但在这里却落在商品上,因为《资本论》是从商品开始的。是劳动二重性这样的一般性命题在商品中的应用。

⒋商品劳动相对于人类社会一般劳动它是具体劳动,不是抽象劳动。商品劳动同样具有二重性,它的抽象性是商品社会的人类一般劳动,它的具体性是商品社会的交换劳动或者说是特殊目的的劳动。
⒌根据马克思劳动二重性原理,作为具体劳动的商品劳动,它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但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别的,恰恰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抽象的商品使用价值是不存在的。

⒍关于上述⒋⒌两点的分析完全符合马克思关于商品劳动二重性的论述,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在了劳动二重性的学说以后,马克思把论述的重点转向商品价值。那么什么是《资本论》中的商品价值呢?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特殊地把交换价值规定为“价值”。他认为,这样做简便。也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建立了他的商品劳动价值论体系。所以,《资本论》中价值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一般劳动价值论的起点是不同的。我们如果对照读马克思较早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非常清楚了。
理解马克思商品劳动价值论体系的枢纽是体现在商品中的交换价值二重性,这是由我首先发现并阐明的。
交换价值,作为抽象交换价值实际上就是马克思规定的商品价值;作为具体交换价值实际上就是商品价值量。商品价值量决定商品价格。
抽象交换价值即价值是商品劳动的具体劳动生产的,具体交换价值即价格则是由商品劳动的社会抽象劳动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