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矛盾与交易成本的构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雷鸣 时间:2010-06-25

  一、引言

  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科斯开创的交易成本学说引起关注以来,交易成本的构成一直是人们讨论的重要问题。目前,通常的做法是从交易过程来分析交易成本的构成。从交易过程的角度对交易成本构成进行分析确实比较全面,但是很难让人们就内部交易成本和外部交易成本进行直观的比较。

  交易费用学继承了约翰·R·康芒斯把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的做法,是对经济学的一大贡献,使经济学的分析进入了一个更微观的领域。但在分析交易成本的构成时,它忽视了康芒斯的另外一个重要命题.康芒斯认为,建立经济组织,决不单纯是为了解决各种技术上的问题(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其他物理的或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往往是为了协调交易双方的矛盾,以避免实际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种冲突。本文正是从康芒斯的这一命题得到启发,从协调供需矛盾的角度,对交易成本的构成提出了新的看法。

  二、供需双方在交易中可能存在的矛盾

  研究交易成本问题的客观基础是分工导致的产品或者业务活动的供需分离,产品或者业务活动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他们可能是两个不同的,也可能是一个企业内部两个不同的业务单位。由于供需双方的分离,必然导致双方之间存在六个方面的矛盾:

  1.供需的空间矛盾,是指产品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作业地点是不同的,相互之间在空间上是分离的。

  2.供需的时间矛盾,是指产品供给方提供产品的时间和需求方希望获得产品的时间是存在差异的。例如,生产冬装的企业希望一年四季均衡生产,但人们对冬装的需求,却主要集中在寒冷的季节。

  3.供需的数量矛盾,指产品供给方愿意提供的数量和产品需求方希望得到的数量是不一致的。任何一种产品的供给方都希望能在最有效的生产规模上进行生产,这样可以获取最低的生产成本。但任何需求方的需求数量,却总是有限的。

  4.供需双方对产品估价的矛盾,是指供需双方对产品价值(或价格)的评估存在差异,供给方一般是按照自身的生产成本和市场的竞争情况来估价自己的产品,而需求方则是按照自身对产品的需要情况来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供需的品质矛盾,是指供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品质方面与需求方的要求不完全一致。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任何需求方总是希望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产品的质量越高越好,但对于供给方来说,产品的质量与其生产成本密切相关,不是质量越高越好;第二,任何需求方总是希望产品能完全符合自己的生产工艺、技术特点和最终用户的需要,但供给方不可能要照顾到每个需求者的品质要求。

  6.以上五种供需双方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对每种矛盾的具体情况,供需双方所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是不相同的,这就是所谓的信息矛盾。

  三、交易成本的构成

  供需之间的上述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交易要得以完成,供需之间的这些矛盾必须得到协调解决。交易成本,是为了交易的完成,协调供需矛盾所发生的代价。从供需矛盾协调的角度看,交易成本由运输成本、库存成本、谈判成本、风险成本和信息成本五个部分组成。

  1.运输成本

  许多经济学家反对将运输成本看作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张五常,1999),但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将运输成本看作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起码有两个理由:第一,只要存在供需分离,运输就是解决供需空间矛盾的必须功能,运输成本是协调供需矛盾的成本支出,也就是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第二,不同的供需协调模式下,运输成本的支出是不同的,必然会对供需协调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应该将其看作是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

  2.库存成本

  库存成本也是被历来的交易成本研究所忽视的一个项目。库存是有效协调供需矛盾的一个重要措施。首先,库存可以协调供需的时间差异。供需双方在供给和需求时间上的不一致性和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库存来均衡销售和生产的需要。其次,库存可以协调供需的数量差异。供需双方在供需数量上的差异,同样需要通过库存进行协调,以确保销售和生产的呼利进行。再次,库存对于供需双方在空间上的矛盾也有一定的协调作用。

  3.谈判成本/计划调度成本

  如果供需双方是相互独立的经济实体,由于双方存在着对产品估价和产品品质方面的矛盾,需要双方通过谈判就产品的价格、产品的品质达成共识,否则交易无法完成。另外,还需要通过谈判就交易的时间、数量、货款支付等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需要支付谈判成本。在企业内部交易中,也存在着类似的费用支出。在企业内部管理协调中,不存在一般人们所理解的谈判,因为上述供需差异的协调,不是以供需单位之间谈判的方式进行的,而是由供需单位之外的第三方——上层管理人员——完成。这种企业内协调,是一种计划性很强的调度工作,将相关的费用叫做计划调度成本为佳。

  4.风险成本

  供需协调中的风险,源于供需条件的不确定性。供需条件变化之后,供需双方需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做出一些调整,而这种调整是需要支付代价的,这种代价我们就可称之为供需协调的风险成本。

  风险成本根据其发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机会主义风险成本和非机会主义风险成本两种。交易成本的机会主义风险成本,是指供需双方中的某一方利用供需条件的变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而给另外一方造成的成本增加。非机会主义风险成本,则是指在供需双方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情况下产生的风险成本。当然,这种区分只有在理论上是比较清楚的,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们往往很难判断一方的行为是不是出于机会主义目的。但这种理论上的区分,在企业选择是采用市场协调还是企业内部协调时是很有意义的。

  5.信息成本

  无论是何种供需协调方式,在供需协调过程中都要支付相当数量的信息成本。信息成本在交易成本中起着一种特殊作用。无论是供需双方空间位置、生产数量、供需时间差异的协调,还是对商品估价和商品品质要求方面的差异的协调,都离不开信息的支持。如果我们将运输成本、库存成本、谈判成本和风险成本统称为基本的协调成本,那么信息成本与基本的协调成本之间就是一个此消彼涨的关系。两者关系如图1所示。


  如果我们将基本的协调成本记做CB,信息成本记做C1,总交易成本记做CT,那么,三者的关系是:CT=CB+CI,而CB和CI之间是一种反向关系,就是说,信息技术一定的情况下,CB随着CI的增加而降低。这种关系是显而易见的,随着企业信息成本支出的增加,供需双方之间可以获取更多的供需信息,供需信息越多企业会选择更佳运输方式和最短的运输线路,运输成本因而趋于降低;供需信息越完善,企业也就只需要保留越少的库存量;供需信息越丰富,双方在谈判或者计划调度中花费的精力和时间就越少;同样,供需信息越完善,因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风险成本也会降低。企业在交易成本上的一个很重要的决策就是在信息技术一定的情况下,选择一个使总交易成本最低的基本协调成本和信息成本的组合。

  四、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的比较

  所谓内部交易成本,就是通过内部管理的方式协调供需双方的矛盾而发生的成本;所谓市场交易成本,就是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协调供需双方的矛盾而发生的成本。任何一项具体的交易,理论上都可以在两种协调方式中进行选择,或者通过市场进行协调,或者将供需双方内部化于一个企业,通过内部管理来协调。两种协调方式的交易成本是可以进行比较的,因为市场协调和企业内部管理协调具有不同的特征。

  市场协调有三个显著的特征。一是供需双方的相互独立性。如果某种产品或者业务活动供需双方采用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协调,那么在供需双方之间还存在着一个更根本的矛盾,那就是所有权的矛盾。二是,市场协调是一种间接的自发协调。供需双方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市场交易是一种间接的自发的供需矛盾协调方式。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一个供应商并不直接针对某一个单独的客户的需求做出反应,而是根据各种市场信号,综合考虑所有客户的需求情况后,自发地做出生产和供应的综合决策。从需求方的角度看,情况也是这样。三是,较高的不确定性。市场协调这种一对多的客观现实,决定了供需双方都要面对一个具有较高不确定性的销售或者供应环境。就拿卖方来说,由于要面对多个客户的需求,而每个客户对于产品的需求时间、需求地点、需求数量、需求品质都不相同,并且这些需求又是不断变化的,其面临的需求环境是相当不确定的。

  企业内部协调则具有与市场协调恰好相反的三个特征。首先,在企业内部协调中的供需双方不是相互独立的。他们隶属于同一个组织,要接受作为第三方的上层主管人员的统一管理与协调,而作为协调者的高层主管人员,更多的是要考虑到企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单纯考虑供给单位或者需求单位的利益。企业内部供给单位和需求单位也存在着本位主义,但这种本位主义与市场协调中供需双方的本位主义相比,程度要弱得多。其次,企业内部协调是一种有计划的直接协调。这是企业内部协调的一个突出的特点。作为需求方的生产单位,其生产是按计划进行的,而作为供给方的生产单位则是根据需求方的计划安排来安排自己的生产计划。尽管这种协调要通过更高一层的主管人员来完成,但协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一种直接协调。再次,企业内部的管理协调不确定性较少。尽管企业内部的生产计划也是不断变化的,但由于协调的直接性和供需双方基本上是一对一的关系,企业内部协调中供需双方所面对的不确定性要小于市场协调中的不确定性。

  因为以上协调供需矛盾特征的不同,一项具体交易如果通过市场协调供需双方的矛盾,其代价要比通过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代价大,也就是说,一项具体交易的市场交易成本要高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具体说明如下。

  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下的运输成本一般要高于企业内部管理协调模式下的运输成本。这是因为,在运输技术不变的情况下,运输成本的大小主要与供应方与需求方的空间距离有关,而在市场交易模式下,供应方一般要面对多个用户,要在综合考虑多个用户分布以及各自的需求规模的情况下布置自己的生产地点,平均运输成本要高一些。而在企业内部管理协调的模式下,企业只需考虑自己内部供需单位之间的情况来安排生产地点,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自然要本着运输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就近安排。

  市场交易协调模式和企业内部管理协调模式下的库存成本有很大的差异。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一般存在两级库存,而企业内部协调模式一般只需要一级库存。在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之下,由于供需双方是相互独立的实体,各自在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考虑库存问题,因此一般存在两级库存。供应商为了不发生产品脱销等问题而影响产品的销售,需要保持一定的库存。需求企业为了确保自身生产的平稳进行,也需要保持一定的库存。而在企业内部协调模式下,由于供需双方都隶属于同一个企业,是一种一对一的关系,因此可以将市场协调模式下的销售库存和生产库存合而为一,只需要一级库存。第二,两种模式之下的库存量要求也是不同的。由于市场协调模式是一种间接协调模式,供需双方并不完全了解相互的供应和需求情况,这就需要较多的库存量来进行缓冲。而企业内部协调模式是一种直接的协调模式,供需单位之间对于相互的生产能力、生产的数量、生产的时间等情况有较全面的把握,因此只需要较少的库存量。企业内部协调之所以需要一定的库存储备,主要是由于供需单位的生产能力、生产数量和生产时间可能不完全协调配套,同时也为了应付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如果一个企业内部上下游之间的能力均衡,生产调度,做到零库存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市场谈判成本和企业内部的计划调度成本也是可以比较的。市场谈判成本,由于涉及两个相互独立的经济主体,谈判是一个相对艰难和漫长的过程,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也较多。但在企业内部的计划调度中,供需双方同属于一个企业,作为供需协调者的上层管理人员,主要站在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立场上进行计划调度,并且企业的游戏规则要求供需双方必须执行上层管理人员的协调指令,因此,其计划调度工作是相对容易和快捷的,成本花费也相对较低。

  非机会主义风险成本,只与供需环境的变化程度有关,而供需环境的变化则主要与生产技术的变化、最终消费市场的需求变化、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等客观因素有关,而与采取什么供需协调模式基本上不相关。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两种供需协调模式下,非机会主义风险成本基本上没有大的差别。

  而机会主义风险成本则不同,它不仅与供需环境的变化有关,更与供需双方的行为有关,在不同的供需协调模式下,机会主义风险成本有着很大的差别。在市场交易模式之下,由于供需双方是相互独立的经济实体,两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力量较弱,相对容易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因而机会主义风险成本相对较高。而在企业内部管理协调模式之下,供需单位同属于一个企业,有着共同的利益,并且供需协调主要依靠第三者——上层管理人员的计划调度进行,上层主管人员主要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而很少会考虑供应单位和需求单位的局部利益,在这种情况之下,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可能性较小。当然,在企业内部协调模式之下,供需单位仍然有自身的本位利益,说机会主义风险成本根本不存在也是不客观的。

  在市场协调模式下供需双方的信息沟通不如企业内部沟通那样方便、快捷,因而市场协调模式下的信息成本要高于企业管理模式下的信息成本,二者之间的差异与信息技术水平有关。随着商务的普及和推广,两者之间的差距正在大大缩小。

  五、理论困境及其解释

  从以上的分析中,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市场协调模式下的交易成本永远大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这是当前主流交易成本经济学学者们所不能认同的一个结论。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企业的边界在边际市场交易成本与边际内部交易成本的相等点。如果上述结论成立,那么企业将无限地扩大下去,企业的边界将不复存在。显然,现实的经济情况也不是如此。那么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从供需协调角度对交易成本进行的分析,它提供了一个除交易过程观以外的,新的分析交易成本构成问题的视角,从这一角度分析交易成本,可以对市场交易成本和内部交易成本进行直观的比较。

  其次,需要对“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之下的交易成本永远大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这一结论进行必要的说明。对这一结论进行合理的解释可以有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成本经济学中关于企业边界条件的论断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之下的交易成本永远大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这一结论存在着限制条件。

  我们认为这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是存在的,关于第一个方面,由于涉及的问题很多,我们将在另外的文章中阐述。这里重点谈第二个方面。

  对于交易成本的分析,可以从三个层面展开,这三个层面是单体交易层面、企业层面和社会层面。而不同的层面,对于交易成本的结论是不同的。

  所谓单体交易层面的分析,就是只考虑某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交易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企业内部管理进行供需协调的问题,而不考虑更大系统的供需协调问题。上述结论在这种情况下是适合的。对于任何一个单体交易来说,在不考虑其它因素的情况下,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之下的交易成本永远大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

  如果放到企业层面中,这个结论就要进行修正。在企业层面考虑交易成本,我们会发现,内部交易成本不仅与所要进行的供需协调有关,还与企业的计划协调能力有关。因为企业内部的供需协调是通过管理人员进行计划调度的方式进行的,而人的计划调度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在计划调度能力有效的范围内,企业内部的供需协调才能是低成本的,超过了计划调度能力的有效范围,必然出现各种协调错误,内部交易成本会转而上升。所以,在企业这一层面上考虑交易成本,“市场交易协调模式之下的交易成本永远大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如果成立,还必须加上“在企业计划协调能力有效的情况下”这样一个限制条件。在企业的计划协调能力一定的情况下,计划协调是否有效主要与需要进行内部协调的“交易”数量有关,在一定的“交易”数量范围内,企业计划协调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数量范围,企业的内部计划协调效果就趋于恶化,需要进行内部协调的“交易”数量越多,单体的内部交易成本就会越高。过去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全国统一进行供应和生产的计划调度,效益之所以很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进行协调的交易数量太多,超出了人们的计划协调能力,内部交易成本很高。

  对于交易成本的分析,还存在第三个层面——社会层面。张五常所给出的交易成本的概念:“‘交易费用’可定义为在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可能存在的所有的各种各样的成本”正是在社会层面上对交易成本的认识。关于社会层面交易成本的分析,主要应用领域是宏观经济领域,我们上面给出的供需协调观对于社会交易成本问题的分析意义不大,只在分析企业的供需协调模式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对交易成本的构成进行分析和比较。因为,企业追求的是每一交易需要较少的交易成本,而在宏观经济方面,人类社会追求的不是交易成本的降低而是交易成本的增加。正如道格拉斯·C·诺思所说:“我们希望在社会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于交易活动并构成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