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FDI监管的宏观经济目标界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广兴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在利用FDI过程中因地方利益驱动忽略了宏观利益,结果产生了很多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从我国实际出发界定对FDI监管的宏观经济目标,意义重大。

  关键词:FDI 监管 宏观经济目标
  
  对外商直接投资(FDI)实施科学监管,是我国有效利用FDI、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保障。然而,一些政府部门在利用FDI过程中由于地方利益驱动忽略了宏观经济利益,产生了一些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鉴于此,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科学界定我国对FDI监管的宏观经济目标,既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更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对FDI实施监管所要实现的宏观经济目标,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与宏观调控目标相衔接
  
  经济增长。对FDI进行监管,不仅应有利于对FDI的吸引与保护,更应有利于国内资本形成,这两方面都将增加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而且,政府监管还应该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出口,使不断扩大的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又一重要发动机。币值和物价稳定。没有币值和物价的基本稳定,就不能为FDI创造良好的投资经济环境,也不能保障经济的健康稳定增长。因此,必须通过对FDI的总量监管,尽量减少外资给人民币升值和物价变动带来的压力。增加就业。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的稳定与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在吸引利用FDI过程中,通过监管应该积极引导外商不仅投资于技术密集、资本密集产业部门,也应该有选择的投向劳动密集产业部门,增加劳动力就业,这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中出现的逆差和顺差都须引起政府部门高度的重视和警觉。特别是经常项目逆差会影响币值和物价的稳定,恶化投资环境,同时会大量消耗国际储备,降低国内外对本国经济的信心。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必须通过对FDI与进出口、汇率政策的有效监管,努力实现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实现经济结构优化
  
  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然而,经济结构如果仅靠市场自发进行调整,不仅难以达到结构优化的目的,甚至还经常会导致结构恶化,不利于经济增长与发展。资本主义社会频繁出现的经济震荡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政府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调控和监管措施,在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手段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从日本等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通过对FDI实施有效监管,把外资引进与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都实现了产业经济结构和地区经济结构优化的发展目标。从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我国明确提出要走新型化道路,表明新一轮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长期奉行的由沿海向内地渐次推进的开放格局,又导致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因此,调整地区经济结构已刻不容缓。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借鉴世界各国充分利用FDI实现产业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可贵经验,结合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努力通过对FDI的科学规划与监管,特别是通过加强对FDI投向的引导,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与经济的协调、快速与可持续发展。
  
  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
  
  在资本主义国家,利用FDI并对其进行监管,不可能提出这样的目标。但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出这样的监管目标。这是由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性质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决定的,绝不能含糊。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一种倾向就是只谈生产力发展目标,比如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等,却有意无意地回避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公有制经济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要求的,是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它是实现劳动人们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标志。我们必须通过合理利用FDI并通过科学高效的监管使其与公有制经济展开公平竞争,不断促动公有制经济增强活力和竞争力,从而不断壮大社会主义经济。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的体制建设目标。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壮大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意义重大。比如,外商投资先进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不断深化改革起到了示范效应;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又增强了包括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增强了各种市场主体的活力。而包括公有制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竞争能力的提高,又会反过来促进外资企业进一步改善投资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就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在各种经济成分的竞争与合作中不断健全与完善。因此,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对FDI进行监管,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发展目标。
  
  在引资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FDI规模是否合理或适度,对整个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FDI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引进规模适度、利用得当,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如果规模失控、利用不当,特别是不加限制地过度引资,它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还会对民族经济形成巨大冲击,造成经济紊乱或经济衰退。因此,世界各国都将把FDI规模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作为对FDI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具体看,我国要实现的FDI规模的适度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FDI的总量适度,不至于影响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至于取代民族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同我国的国情国力相适应,还能不断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与发展;二是FDI规模的经济结构适度,能促进产业经济结构和地区经济结构优化而非导致其恶化,有助于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和内外资经济和谐发展;三是FDI的行业规模适度,能促进整个行业的竞争与发展,不至于形成行业垄断抑制竞争。
  在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认识到,维护得之不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最大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不管国人乐不乐意接受,西方资产阶级始终未放弃以自由化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和平演变的企图。因此,在利用FDI过程中通过科学监管实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并促进国家经济安全程度提高的目标,也坚决不能动摇。
  对FDI实施监管所要达到的上述各项宏观经济目标,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其实质都是实现FDI正面影响的最大化、负面效应的最小化,最终满足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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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发展出版社,1992
  2.史普博.管制与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