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路径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俊锋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我国高科技园区已成为增长较快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确立了其重要战略地位。但高科技园区的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都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借鉴波特的“钻石模型”,从内外两方面对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以期更好的发挥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高科技园区 风险投资 钻石模型
  
  高科技园区,一般是指一批大学、科研机构和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相对集中,、科技、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教学—科研—生产有机综合体”。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和重要载体,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内,高科技园区极大地促进了所在国家和地区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也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高科技园区发展概况
  
  我国早在1996年底,53个国家高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3722家,职工总数1143295人,年技工贸总收入已达2300亿元,年利税240亿元,年出口创汇40多亿美元。近年来,有600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在高科技园区中实现了产业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企业自有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占区内产品总额的80%以上。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年增长率超过25%,而国家级高科技园区年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近20年来我国高科技园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充分体现出其强大生命力,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及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基地。实践表明,我国高科技园区在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创办高科技园区的时间较短,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就尤为重要。
  
  发展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建议
  
  (一)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外部环境建设
  纵观国内外的发展情况,风险投资对促进高科技园区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构建一个完善的风险投资环境是发展高科技园的必要条件。
  1.准确定位。政府在风险投资及高科技园区的发展中应定位为:营造风险投资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制定相关风险投资启动的政策,同时政府出资介入风险投资,管理不干预、参与不控股,以提供税收和政策优惠方式逐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坚持按市场化机制运做。
  2.不断完善有关法规,制定和培养合适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通过制定法律来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根据我国情况,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专利法》、《合伙企业法》等;另一方面应尽快制订《风险投资法》和与之配套的《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完善的风险投资市场和监管法规,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为其良好运转提供法律保障。
  3.制定合适的税收政策。我国现行的一些税收政策,包括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高科技园区的发展。反映在增值税上,由于高科技产品附加值高,消耗的原材料少,因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就少,加上技术转让费等不能抵扣,从而造成高科技产品高税负的现象。这样现行的增值税征收办法使高科技产品反而比一般产品税负高,不利于其发展;表现在投资收益所得税上。国家对高科技企业虽然已有一定税收优惠政策(如15%的所得税税率),但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风险资本投资于高科技企业所得的股息或分回的利润要双重征税,投资高科技企业的风险又大,因而难以有效地促进广大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

  4.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在风险投资成熟的西方国家,资金来源多元化,而我国风险资本90%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和银行的政策性贷款。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大量的科技成果由于缺乏风险资本而没有得到应用。
  5.完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特点,投入之后畅通的资金撤出渠道是风险投资健康的必要条件。风险投资上市后股票转让被认为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理想途径。但创新企业多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通常规模小、短、风险高,难以达到普通公司的上市要求。在国外主要是通过建立二板市场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实现成功的退出,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AIM市场及日本的第二店头市场等。它们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低于主板市场,有利于那些有长远发展潜能的风险企业上市,并使风险企业实现资本退出。这些风险企业的成功上市,增强了资本市场的活跃性与流动性,又为吸引更多风险资本提供了更成熟的条件。我国二板市场的建立宜早不宜迟,其上市条件应在现行《公司法》和《股票发行和交易暂行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有所放松,以期高科技风险企业与证券市场紧密联系起来,让大量的社会流动资金进入二板股票交易市场,使风险企业发展获得资本支持。
  6.建设高素质的风险投资管理队伍。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同时还要有建立在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的远见卓识。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家队伍,大部分来自政府、券商、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部门,基本都是中途发行从事风险投资,既缺专业知识,又缺从业经验,成为阻碍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政府应加快体制和学科建设的改革,推动高校与企业通过联合培养、选送优秀人才出国深造、对风险投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等方式,培养精通金融、投资、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还要创造优惠条件吸引国外优秀人员来华工作。
  (二)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内部建设
  1990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克·波特在《国家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决定国际竞争的钻石模型。他认为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辅助产业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策略、结构和竞争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在某一行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笔者认为,在外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提出决定高科技园区发展的“钻石模型”,如图1所示。
  1.要素禀赋。波特把要素禀赋分为基础要素(如资源、气候、地理位置和人口等)和高级要素(如通信设施、掌握高科技的熟练劳动力、科技设施和技术诀窍等)。高级要素对竞争优势是最为重要的,与基础要素不同,高级要素是个人、公司和政府投资的结果,这对高科技园区的发展同样适用。
  2.需求状况。创建高科技园区是需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所在行业或开发产品是否具有强大的市场需求。切忌为了政绩或其他因素去建立高科技园区;或是单纯考虑欲投产产品的技术可行性,忽略其市场需求。
  3.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的集合。产业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和其他实体,经常向下延伸至销售渠道和客户并从侧面扩展到辅助性产品的制造商,以及与技能技术或投入相关的产业公司。产业集群理论对于我国的高科技园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从1992年掀起开发区热,全国建立了大量不同级别和种类的高科技园区,投入了大量土地、资金和人力,但是许多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我们传统的政策支持往往立足于要素供给的优惠,虽然土地、税收和基础设施的在短期可以形成开发区的比较优势,但从长期看,开发区间的竞争会抵消这些优惠政策所带来的比较优势。目前我国大多高科技园区并未建立真正的产业集群,这种企业的空间集聚不是以其内在的机制和产业的关联为基础的,区内的企业集聚主要是被优惠政策这种外力吸引来的,而产业集群的真正内在机制,如与本地企业结网、相关产业的相互支援等尚未形成。许多高科技产业只有相关配套产业并行发展,形成专业化分工,才能有力地促进其发展。
  4.文化氛围。内部文化,即高科技园区某一企业或科研机构的管理部门一定要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营造一种勇于创新的文化和环境,鼓励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创新行动,营造一个“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文化氛围,同时鼓励平等竞争;外部文化,高科技园区要努力建立起企业与企业之间、科研机构与科研构之间、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多层次互动和协同的交流合作文化氛围。此外,国外高科技园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凡成功的高科技园区都有一个完善的人才流动体系,它在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促进整个园区的发展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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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齐德等编.风险投资业(美)B.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张国安.基于产业集群理论的高新园区发展研究.科研管理,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