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跨国公司提升本国研发能力韩国与新加坡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郝莹莹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的主要载体,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如何更好的利用这些跨国公司内部的资源以提升的研发能力,已成为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韩国和新加坡的经济成就与跨国公司的贡献密不可分,两国在利用跨国公司资源、提高本国研发能力方面均采取了积极措施。本文对两国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为中国利用跨国公司资源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跨国公司,研发能力,国际经验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凭借庞大的市场容量和优越的人力资源,中国已经成功的吸引了大批跨国公司的进入。作为世界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要载体,跨国公司的进驻如同一柄“双仞剑”,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何趋利避害,更好的利用跨国公司资源提升本国的研发能力已经成为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新的时代课题。新加坡和韩国都曾经是研发能力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借助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两国都成功的跨越了技术瓶颈,实现了产业的升级,使本国主要产业的研发能力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本文以新加坡和韩国为案例,分析两国在有效利用跨国公司资源方面的成功经验,其措施的相似性及差异性,以此为中国未来发展提供借鉴。

  一、新加坡、韩国利用跨国公司发展概况

  新加坡是借助跨国公司开展研发活动、提高研发能力的最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实行了开放式的经济发展策略,借助其地理上的优势区位,以转口贸易为依托,实现了产业层次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不断升级。20世纪90年代后,跨国公司的大量进驻,使新加坡成为生物领域、领域的世界级R&D中心。跨国公司已经成为新加坡经济发展的主体,新加坡政府为了促进跨国公司的“根植化”,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事实证明,跨国公司的进驻为新加坡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成为新加坡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当前,跨国公司已成为新加坡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加坡科技进步贡献了重要力量。1994外国公司R&D支出在私人部门R&D支出中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以上。外资R&D支出占国家R&D总支出的比重也相当高,其比重在35%-46%之间波动(图1)。

  

韩国是在20世纪60年代崛起的亚洲新兴化国家之一,经过30多年的发展,韩国已经在汽车、造船、消费电子等领域形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韩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同样与跨国公司密不可分。在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升级,科技研发能力提升的过程中,韩国政府与同海外跨国公司开展了积极的接触与合作,并在合作中注重培养本国企业的研发能力。通过与海外公司开展广泛的交流,依托本国独特的“政府+企业+科研院所”整合模式,目前韩国已经拥有了数家跨国企业财团,这些大型企业在各自的行业领域中居于世界领先行列。2004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4年度全球500家最大公司最新排名”中,韩国有11家公司上榜。2005年《商业周刊》评出的世界价值最高的100个品牌中,韩国的品牌三星、、LG均榜上有名。

  二、新加坡、韩国利用跨国公司战略对比分析

  2.1相似战略

  (1)建立信息、开展国际会议,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

  科技信息是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源,新加坡与韩国为了促进企业间、企业与政府、国内与国外的科技信息交流,推出了积极利用网络工具,建设以科技信息服务为主的网络信息平台,主办相应的国际交流会议等相应措施。

  新加坡政府建立了网站www.techsingapore.com.sg。网站提供投资者信息以及想要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信息,为创新企业的生成提供催化剂;发布世界上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关于科技企业家和投资者的信息;公布促进新生企业发展的工作流程,回答企业常见问题,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指导;为科技企业家提供与相关领域内技术专家交流的机会。新加坡科技网站的建立减少企业间信息交流的成本、促进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合作、方便企业对政府相关政策的了解。

  韩国政府也积极的建立自己的数据库,重点针对基础研究,积累KNOWD-HOW信息。借助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韩国信息数据库的作用已经越来越突出,政府也越来越认识到信息库对本国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事实证明,许多跨国公司也在频繁的使用数据库的信息,掌握韩国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最新研究动态,从而节约了跨国公司与本地企业、院所沟通与合作的成本。为了进一步推动网络数据库的作用,韩国政府已经计划继续投资700万美元加强数据库的完善。韩国政府还通过主办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弥补了许多本国技术领域的薄弱环节。“韩国—美国国际研讨会”是一个联系两国企业的国际年会。韩国政府认为,研讨会提供了一个“科技工作空间”,建立了一种非正式的合作网络,以促进数据、人力资源和技术的相互交流,加深了产业、学术界、研究机构在跨国范围内的科技合作。除此之外,韩国政府创建了“技术学院”,进行为期5天的技术交流活动,其内容包含研讨会、科技展示和“一对一”的商业交流等。韩国政府调查显示,韩国企业通过参加1995年连续举办的8次“科技学院”活动,从国外企业中获得了许多技术。

  (2)建立国家研究所,增强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

  科研能力的水平是企业之间能否进行技术合作的基础,如果差距太大,研发合作将难以进行。因此,在本国企业技术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就有必要建立国家级的科研院所,通过建立高层次的技术平台,增强与跨国公司交流合作的机会。

  新加坡肯特岗数码研究所(Kent Ridge Digital Labs)正是这样一个机构。它成立于1998年4月,是新加坡政府所属的研究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与跨国公司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学习先进的技术,掌握世界产业发展动向,为新生企业提供相关产业信息和风险投资。目前,研究院已经与微软公司、苹果公司、惠普实验室、爱莫生、摩托罗拉、太阳公司等多家大型跨国公司签订过技术合约。1998年11月10日,与爱莫生、无线通讯中心举办PRESS会;1999年与惠普公司和SENTO公司联合签署了关于“在外部网络(Extranet2)中确保私人网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协议;1999年与亚软公司签署了关于文字识别技术的协议。通过与跨国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作,为本地的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积累经验。目前研究所已经对地平线公司、丝绸之路公司等提供风险投资。

  韩国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以鼓励本国科研院所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1995年,MOST提供了810万美元用于资助与国外企业的联合研究和技术合作。在政府的资助下,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ETRl)、斯坦福研究院和美国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签订跨国技术研究合同,共同研制超高速数据传输网络;韩国政府系统工程研究试验所(SERI)和韩国机公司都与Tandem公司进行了合作。

  2.2不同战略

  2.2.1新加坡战略

  (1)设立培训基金、促进跨国公司与科研院所之间的人才互动

  人才是技术的载体,通过人员的交流获得技术是新加坡发展科技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科技局(NSTB)同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起来开展培训项目和提供培训课程。设立人力资源科技升级项目,通过资助企业科技人员到科研院所深造的方式,帮助企业建立研发能力和提高企业研究人员的技术水平。这个项目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供学习津贴,资助跨国公司中的研究人员和科学家到当地或海外的大学进行深造和培训。

  (2)建设科技园区,提高本地企业与跨国公司的集聚效应

  新加坡科技园是新加坡政府为促进国内企业和跨国公司发展与交流而建设的硬件设施。园区位于新加坡西南部,面积有50公顷,分为两个园区,面积分别为30公顷和20公顷。科技园目前拥有各种单位数量超过200家,职工人数超过7000人,是新加坡科技研究的核心地区。其主要特点是不仅为企业提供厂房、土地等生产硬件设施,同时还提供生活设施、娱乐设施,以及多种多样的生产性服务。在园区内,政府建设了集文化设施、展览中心和娱乐设施在内的基础设施,从而为园区内国内与国外企业之间的非正式交流提供了场所,促进了企业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园区还集中了大量的、、管理、管理型顾问、风险投资、IT支持等技术服务部门。这些部门既满足了跨国公司的需要,也进一步加强了本地经济与跨国公司的联系。

  (3)设立研发基金,激励跨国公司开展研发活动,引导研发方向

  1991年出台的战略经济计划(the Strategic Economic Plan)制定了大量鼓励R&D投资的政策,包括R&D辅助计划(RDAS)、公司研究鼓励计划(RISC)等,为跨国公司开展R&D活动提供基金。在第一个国家技术计划(1991—1995)期间,新加坡政府就设立了20亿新元的科学与技术发展公共基金,其中大部分基金用于鼓励企业在新加坡进行R&D投资。在第二和第三个国家技术计划中,这一基金数额分别提高到40亿新元和70亿新元。由新加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B)提供的数字表明,1991—1999年间,跨国公司每投资于R&D1美元,新加坡政府大致投入30美分,资金匹配达到了3:1。上述政策都极大的促进了跨国公司在新加坡开展研发业务,惠普、索尼、飞利浦、东芝、松下等跨国公司都承认,在新加坡开始R&D是“对新加坡政府提供‘慷慨的’财务刺激的响应”。

  在吸引研发机构进驻以后,新加坡政府开始针对属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的跨国研发机构,制定专项资助政策,以引导研发方向。在新加坡,如果跨国公司从事的是计算机编程、试验和测试以及与医药相关的研究,则其R&D费用可以免税。同样,为了发展生命科学,2000年之前新加坡政府就曾拨款7亿新元,用于生命科学R&D活动;2000年6月又拨款10亿新元,并作为生命科学研发基金,通过经济发展局投资于生命科学公司。在这一优惠措施的诱导下,许多跨国公司纷纷进入,例如,美国礼来公司于2002年在新加坡设立研发中心;瑞士著名医药公司诺华公司也在新加坡设立了一家研究所。

2.2.2韩国战略

  (1)外派员工到海外培训

  韩国政府和通过派送人员到海外公司进行培训,学习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操作流程。同时,这种方式也增进了外国企业对韩国企业的认识和了解,这为韩国公司与跨国公司的交流减轻了障碍。例如,为了掌握航空技术,韩国航空公司曾派送6名员工到美国波音公司进行培训;产业方面,三星航空公司曾经派送60名员工到美国进行技术培训。汉拿重公司(Halla Heavy Industries)派送过8人技术小组到美国学习人造卫星技术;大韩航运有限公司(Yukong Ltd.)作为当年韩国最大的炼油厂家,曾经预计将10%的员工都派送到国外进修;而在1996年,该公司送过80名工程师到世界各地进行长期培训。

  (2)鼓励本国企业购买跨国公司股份

  为了改善企业在一些关键技术方面的不足,韩国政府鼓励企业购买拥有关键技术的企业的股份,从而在战略上实现了迅速提升企业瓶颈技术的目的。

  1995年7月,LG电子公司购买了Zenith电子公司57.7%的股份,从而取得了Zenith电子公司的控制权。由此,LG便可以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Zenith电子公司的HDTV技术上,从而提升LG在未来HDTV市场上的竞争力。1995年—1996年上半年期间,就有8到10家公司进行过此类收购活动。1993年,三星公司控制了美国HARRIS微波半导体公司,该公司在非记忆半导体技术上居于世界一流。利用该公司的技术,三星得以在收购后8个月,既推出gallium arsenide芯片——三星微波半导体,将它用于移动通信和高速机领域,三星每年可以节约进口成本700万美元,从而极大的增强其在通讯设备领域的国际竞争以力。

  (3)鼓励国内企业与有技术转移的外国企业开展战略合作

  所谓战略合作,即为了获得关键技术,韩国政府鼓励本国企业与拥有该项技术的跨国公司进行合作。政府为那些愿意进行技术转移的跨国公司提供商业资金、厂房和设备;推出“加强与发达国家技术合作计划”,为那些希望通过技术合作来获得技术移转的国内企业提供帮助;组建了“促进中小型企业部门”,通过扮演美国硅谷公司寻找海外合作伙伴的中介媒体,辅助韩国企业吸收美国电子和计算机技术。事实证明,在这种战略性合作政策的引导下,韩国企业在瓶颈技术上取得了迅速的突破。以LG公司为例,该公司与摩托罗拉公司联合发展ASIC技术,与施乐复印机公司开展超强个人电脑研究,与菲利浦公司进行视频CD研究。这些合作使LG公司更迅速的提升了技术等级,为其占领国际多媒体市场提供了技术条件。

  2.3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新加坡与韩国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时代,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而更好的利用了跨国公司的研发能力,实现了提升本国科技实力的目的。

  从政策措施上看,两国在促进信息交流和借用本国科研院所方面的做法比较一致。即都希望通过加强信息的交流促进技术合作;并借助科研院所这一媒介,与跨国公司开展联合技术研发。由此可见,加强信息沟通、推动科研院所与跨国公司互动是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政策措施。

  除了相同措施之外,两国也存在许多差异。这种差异表现出新加坡更为注重吸引跨国公司的进驻、促进跨国公司根植化、利用跨国公司的研发能力促进本国科技水平的上升;韩国则相对更为注重培养本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强调以企业为主体,推动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广泛合作。在人才培养方面,新加坡注重跨国公司与本地人才的互动,既强调了跨国公司人员进入本国高校深造,又强调了本国人员海外学习的重要。与之相比,韩国则比较侧重于如何促进本国企业人员进入国外公司学习先进技术,积极促进本国企业员工到跨国公司进行培训。此外,新加坡建立了工业园区,有重点的吸引跨国公司进入,并引导跨国公司在本地开展研发活动,引导其研发方向,从而在跨国公司根植化的过程中,提升了本国相关产业的整体科技实力。而韩国政府则鼓励本国企业购买跨国公司股份,鼓励本国企业与有技术转移倾向的跨国公司开展合作,从而提高了本国企业的科技研发实力(见图2)。

  

三、对的启示

  虽然中国与新加坡、韩国的国情有所不同,但从区域背景和发展历程来看,三国仍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在借助跨国公司提升本国科技实力的政策措施方面,他们的经验仍然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目前,中国已经吸引了大量的跨国公司进驻,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年代,如何更好的借用跨国公司的研发资源,提升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又一个新的课题。本文认为,中国既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度,但同时还应将战略重点转向以发展和提升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的能力上来,即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辅助,以科研院所为媒介”的立体发展模式。借鉴上述两国的发展经验,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借助科研院所,加强与跨国公司的人才与技术交流

  一方面,应建立高校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或合作津贴等形式,鼓励跨国研发机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与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如聘请跨国研发机构人员兼职担任高校相关专业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合作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在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建立教学实习基地,通过参与外资研发机构的科研项目完成毕业;鼓励高校教师到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进行业务进修。

  另一方面,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举办相关领域的国际学术会议,政府可根据会议的性质、影响度、规模给与一定的支持。通过会议交流,了解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研发动态和发展状况,使国内科研领域直接接触国际核心领域知识,提高技术平台起点。同时,也可以使跨国公司了解中国的发展情况,进而促进技术合作的开展。

  (2)建立研发信息服务网,减少与跨国公司沟通的交易成本

  在对中外资研发机构和本地企业进行普查的基础上,按行业的关联性归类,将普查信息输入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信息,建立动态的研发服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布研发中心注册、发展的简明工作流程,回答常见问题,为其发展提供指导。②为企业提供世界各地的科技企业家和投资者信息。③提供研发项目合作信息,为投资人联系投资项目。④为科技企业家提供与研发技术专家交流的机会。⑤为研发机构研发产品商品化提供生产链外包业务信息。

  (3)继续加强科技园区的建设,为企业与跨国公司的沟通建立非正式的交流空间

  结合现有科技园区的行业分布特征,引导同行业研发机构在空间上聚集,形成数个专门的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创新研发园区,如针对生物医药产业的科技园区、电子通信产业科技园区等。针对目前科技园区普遍存在生活设施缺乏、生活成本过高(比如住房)的特点,应多修建生活和娱乐设施,如在科技园区内修建更多的住宅以为研究人员提供优惠住房,修建公园、馆、商店等休闲娱乐设施,鼓励酒吧、咖啡厅等休憩场所的建立,从而为科技园区内人员的信息沟通和非正式交流提供场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合作模式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也应当成为与跨国公司开展研发合作的主体。企业研发水平以及运行效率关系到其能否更好的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的困难在于:大型企业多为国有企业,他们技术实力雄厚,具备了与跨国公司对话的技术平台,但却由于企业运行效率不高和管理体制的缺陷,而影响了研发合作的效果;中小企业多为私营企业,他们运行效率高,但技术实力不足,难以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因此,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的模式,应当先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积极加快国有体制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行的效率。另一方面,要为与跨国公司开展技术合作的本国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为与本国企业开展这样技术合作的跨国公司提供基础设施、研发资金匹配等方面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