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国家科技绩效评估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晓微 时间:2010-06-25
[摘 要]印度国家科技绩效评估模式为提供了。在国家绩效评估中,中国必须高度重视科技绩效监测和评估工作,要将监测和评估以法规的形式进行明确,以保证其执行。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应把规划的监测和评估作为规划的组成部分;建立定期评估—公示—反馈—调整的反馈机制;明确绩效监测、评估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印度,科技工作,绩效评估,中国

  科技绩效评估是根据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科技活动等相关事项进行的论证、评审、评议、验收等活动。在严格遵守“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下,通过从国家层面对国家科技工作的绩效进行客观的科学评估,从而提高政府科技管理的决策质量,这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的成功实践所佐证。

  印度政府非常重视科技工作,始终把科学技术与社会联系在一起,并建立了适合其国情的科技体系,主要包括:中央政府的科技部门、中央社会和其他部门中的科技部门、州地方政府的科技部门、非政府组织中的科技部门、内部的研发机构、独立的研究机构等,同时其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科技政策,并以推动科技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作为制定科技政策的原则,自力更生、独立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事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国防科技,注重发展高科技,从而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

  一、印度的科技绩效评估

  (一)印度科技绩效评估的主要组织机构

  印度的科技绩效评估机构包括部门内部的评估部门(如DEAR评估和应用研究部)、相对独立的评估组织(如PEO Programme Evaluation Organisation规划评估组织)。目前印度的大部分政府部门成立了专门的科技委员会,负责向相应部门制定的科技规划提出建议,对新技术开发提供咨询。印度的科技绩效评估主要集中在对科技计划、项目、规划的绩效评估方面,其中最重要的评估是对其社会发展规划的绩效评估。按照计划编制委员会和印度政府部门的需要,PEO承担计划(规划)执行效果的绩效评估任务。

  从广义范围上说,PEO所承担的评估目标包括计划(规划)的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确定在管理和完成阶段中成功和失败的范围;分析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检查计划扩展的方法、人们对计划的反应以及为未来新计划的执行提供帮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评估被认为是对计划(规划)的监测和审查。PEO是独立于政府组织以外的评价组织,其评价是通过直接观测资料、样本调查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而进行的,因此,PEO的评价研究不同于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发展报告,其主要评估步骤包括:准备阶段;数据收集和领域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起草最终报告,其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二)印度科技绩效评估的特点

  1.以立法的形式确立科技政策,在科技政策中明确当前时段的科技工作的目标、优先发展领域,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科技政策。独立初期,印度首届总统尼赫鲁就把发展科技作为维护国家独立和经济独立的重要基础。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印度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印度科技的发展,曾先后于1958年、1983年和1994年将国家科技政策作为指导印度科技进步的大政方针,在科技政策中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优先发展领域。有效的科技政策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印度科技进步的原因之一,也是印度科技工作的特点之一。

  2.高度重视国家科技绩效监测和评估,并在国家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中把监测和评估以法规的方式明确规定下来。在印度的“九五”规划中就提到科技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评估机制,以确保对公共资源的最合理利用,进而使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更有效。在“十五”规划中首次设立了国家强化社会部门发展计划监测和评估系统工作组。

  3.在绩效评估过程的不同阶段,突出研讨和消息反馈。在PEO对计划(规划)进行评估的准备阶段、数据收集和领域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评估报告起草等不同阶段过程中都需要根据目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人群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为了便于对大家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提高绩效评估的效果,政策计划的制定者、学术界以及政策执行部门之间经常进行定期研讨。

  4.重视监测和评估人员的再培训。根据PEO的经验,为了增强评估组织在绩效评估中的能力,需要对所有的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并使其能够掌握信息管理方法和技术,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培训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监测人员的机应用能力;同时,对监测部门的培训应该兼顾技术培训和一般管理知识的培训。

  二、科技体系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科技投入规模远远滞后于国民的速度。中国科技投入与《技术进步法》中要求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已连续多年出现国家财政对科技支出比重下滑的情况。

  2.科技运行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科技运行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状态,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在科技部门还未得到充分体现,科研机构相对臃肿、机构办社会的现象仍然存在。

  3.科技积累与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目前部门分割的科技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各科技部门有效的协调合作,使资源配置过度分散,重复建设、重复引进以及研发工作的重复,导致资源不能有效地利用;另外,学术界内部未能形成良好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学术封锁,分散在各个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难以实现有效共享,造成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巨大浪费。

  4.科技激励体制不完善。鼓励科技人员专注科技工作、锐意创新、发挥聪明才智和促使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才流向和流量失控,与国家科技发展的目标不相协调。

  5.科技意识普遍不强。“科教兴国”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对科技知识、科研优秀成果、科技精英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中国科技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6.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发展滞后。多年来,中国对卫生与健康、资源、环境和农业等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的投入长期不足,其数额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三、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对印度国家科技绩效评估的调研与分析,结合中国科技发展的实际国情,中国国家科技绩效评估需注重以下几点。

  1.必须高度重视科技绩效监测和评估工作。中国国家科技绩效评估应该政府重视,政策先行,重视立法,关注人才,不断完善科技工作绩效评估的软环境建设。同时,也应遵循“政府指导—科技立法—科学评估”的发展模式,逐步引导中国科技绩效评估向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2.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应该把监测和评估作为规划的组成部分;并建立定期评估—公示—反馈—调整机制,实现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化。

  3.建立权威的科学数据库来支持绩效评估。要想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科技工作绩效评估,必须具有相应完备、翔实的权威数据来支撑。

  4.注重沟通,逐步建立、完善科技评估信息的反馈机制。在科技评估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领域专家、广大民众、主管领导、其他评估机构,甚至被评估者的意见(尤其要听取不同意见)。对于最终形成的评估意见和调整措施,如果不涉及保密问题,应该通过报刊、电视和等传媒手段及时告知广大民众,使公众对科技计划的执行效果以及通过绩效评估进行的适时计划调整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5.在评估过程中,要明确绩效监测、评估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责任机制,切实保证评估资料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为了正确反映科技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制定绩效评估的规范制度实属必需。同时,强调绩效监测的责任将有助于消除虚假报告,同时也有助于政府科技政策的调整和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