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宏观税负问题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郑静 时间:2010-06-25

摘 要:我国宏观税负是高还是低,一直是财政界讨论的热点。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经验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偏低,大口径宏观税负偏高。应通过理顺税费关系、实行结构性减税,使宏观税负达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关键词:宏观税负;政策选择;结构性减税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体制已经逐步确立和完善,整个经济体系也步入了规范协调、渐进稳定的轨道。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制定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我国宏观税负是高还是低,税收负担是否过重,一直是财政界讨论的热点。
  
  一、宏观税负的界定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表示,反映一个国家以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集中起来的价值总额和比率。宏观税负的高低,表明了政府社会经济职能以及财政能力的强弱,也表明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分配中集中程度的大小。
  在我国,政府收入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税收收入,即政府按照税收制度的规定,由税务部门通过税收渠道征收的那一部分收入。第二层次为企业收入、附加收入以及其他杂项收入。这部分是非税收渠道的、规范性的、纳入预算的收入。通常将第一、第二部分收入叫作财政收入。第三层次是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这部分是介于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之间、未纳入预算的、但可以比较精确统计的收入。第四层次是各种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收入。这一部分是纯制度外的、无法加以统计的“自收自支”的收入。这四个层次的总和叫作政府收入。于是,我国就有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一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小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政府的财政状况或财政能力;大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企业负担程度;中口径指标与小口径指标差别不大,一般不采用。
  
  二、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一)我国宏观税负的变化过程及分析
  1.从表1可以看出,1994-1996年,我国的宏观税负(小口径)持续下降至最低点l0.2%。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1)转轨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换。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我国正在实施“两个转变”,即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和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转轨经济时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断减少,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断增加。(2)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的职能定位也由过去的经济领域退回到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存在的理由和实行公共政策的目的,一是校正市场局限性,提供通过市场解决不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政府一方面要限定其职能范围,另一方面要转变管理方式。(3)依赖公有制经济的旧税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税收流失也日益严重,致使我国的宏观税负持续下降。
  

  2.自l997年开始,我国的宏观税负(小口径)开始持续增长。l997年为l1.1%,比l996年上升了0.9个百分点,实现了性的转折。2004年,我国的宏观税负持续增长到l8.8%,比1997年上升了7.7个百分点。2005年我国的宏观税负也达到了16.9%。我国宏观税负持续增长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1)的快速增长为税收的增长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我国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吸收引进外资、鼓励外贸出口以及根据通货膨胀和经济紧缩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抑制通货膨胀的紧缩性政策和缓解经济紧缩的扩张性政策,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加入WTO以后,通过国际贸易来合理配置资源,拉动了国内经济,从而带来了GDP的增长。与此同时,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领域的国内市场的开放,使大量外资涌入,并使国外资金、技术同国内的资源、劳动力、市场有效结合,促进了经济的持续稳定。(2)政府支出的增加。我国正处于由过去单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过程中,这就要求建立一些新经济部门。因此,一方面一些老经济部门正在向新部门转换,而另一方面部分失去其存在价值的老部门却还没退出,致使当前的政府部门成为非廉价政府。另外,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求不断扩大,如对、社会保险、、环境等的需求增加。由于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迫使作为获取财政收入主要手段的税收的规模扩大,从而使宏观税负不断上升。(3)新税制取消了大量的减免税政策优惠,金税工程开始收到成效;由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加强,应收尽收,堵塞漏洞,扩大了税基,增加了税收收入,提高了税收在GDP中的比重。
  
  (二)当前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30%-35%之间,发展家的宏观税负在16%-20%之间。而我国2005年的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6.9%,相对偏低。但是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能反映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负担程度。若将各种收费等并入政府收入,我国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据有关专家测算,大致在33%-35%左右。我国的宏观税负明显偏高。
  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对较高,非税负担重成为主要原因。各种政府性收费过多过滥,到2003年4月底,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96项,其中,涉及企业的项目就达338项。
  
  三、调整和优化我国宏观税负的政策选择
  
  (一)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
  各种乱收费是造成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偏高、企业负担重的主要原因。减轻非税负担必须依靠税费改革,其基本思路是使税费各归各位:一是要把现行的地方政府支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二是对于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要通过法规予以规范,保留的项目应严格限定在规费和使用费的范畴内;三是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对现行的收费项目通过取消、规范、转制、改税等措施,建立起以税收收入为主、收费为辅的财政收入机制,从而降低大口径宏观税负,减轻企业负担。
  
  (二)调整税收结构,实行结构性减税
  针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如果实行大面积的减税措施,容易导致政府收入的大幅度下降,进而出现财政风险。而如果进行适度的税收负担的结构性调整,财政并不会出现较大的缺口,又有利于调整现实存在的微观税负分配不均的现象。
  我国政府通过改革税制,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即以增值税为主的间接税和以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均实行减税政策并同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和财产税。
  1.实现增值税的转型。根据西方的最适课税理论,政府应该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减少效率损失。而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固定投入比例大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增值税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在这些行业投资。另外,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出口型企业获得完全退税,影响其产品出口。因此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资本积累和扩大投资。
  2.改革所得税。我国目前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政策。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差异首先表现在税率方面,主要表现在对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等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区域性“特惠”税收政策和对外商投资的特定行业、项目实施“特惠”所得税政策;第二个差异表现为扣除项目不同,表现为工资和福利费支出差异、公益和救济性支出差异以及业务招待费支出差异等。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税负公平原则,我国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应实行相应的改革,即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统一税基和统一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适当调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3.增设新税种。(1)开征社会保障税。我国政府从1983年开始着手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税,但一直没有开征,而是由各类社会保险机构担当主要角色,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统筹缴费,如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支付。这种方式获得的基金,通常不直接作为财政收入,而是由归口政府的专门机构管理,这就存在社保基金被挪用以及企业欠缴社保费的现象。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税收的形式强制征收,既能增加税收收入,又可以改变人们的预期消费,增加即期消费行为。(2)开征环境保护税。虽然我国现行税制中也有一些环境保护的税收条款,分别分布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但都是以税收优惠或是重税的形式来体现的,过于零散,不够系统,不能完全和明显地体现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也不利于有效征收。应及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既有利于规范消费者的行为,也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3)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在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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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安体富,杨文利,石恩样.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2]许善达.中国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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