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抽样调查与统计工作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盛初 时间:2010-06-25
摘 要  根据抽样调查理论,抽取13个省的236个乡镇煤矿作为调查样本,并进行了实地调查,获得了大量的调查数据和资料。运用统计学原理,2006年1—6月乡镇煤矿实际产量高出统计产量10.8%,推算并预测出2006年乡镇煤矿煤炭产量为9.35亿t,全国煤炭产量为23.5亿t。指出了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乡镇煤矿  原煤产量  抽样调查

  1  引言

  乡镇煤矿年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的70%左右。准确统计和掌握乡镇煤矿实际产量可为加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领导指示,在总局调度统计司的支持下,信息研究院组织骨干力量于2006年 9—12月开展了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抽样调查,运用统计学原理,通过方法推算并预测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分析目前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对加强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  抽样方案设计

  2.1  调查范围与样本规模

  测算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需以全国24个产煤省的所有乡镇煤矿作为调查范围(总体),以样本煤矿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煤矿2006年1—6月统计产量、实际产量及基本信息。

  确定抽样调查样本量,从定性的方面考虑,决策的重要性、调研的性质等都影响样本量的大小;从定量的方面考虑,样本量的大小取决于研究对象的变异程度、精度要求、置信度要求、总体的大小、抽样的方法等。经验和公式检验表明,当误差和置信区间一定时,不同的样本量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样本量是十分相近的。按在90%(t=1.64)的概率保证度下,最大相对误差不超过10%(户),根据经验,取变异程度v=0.86,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样本量计算公式:n=t2v2/p2≤t2/p2计算出所需的样本量约为197个。考虑数据回收率不足的可能性,放大样本量5%,初步确定总样本量为 210个。

  2.2  样本抽取方法与分配

  以全国乡镇煤矿为总体,调查范围广,研究对象变异程度较大,采用二阶段不等概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多阶段抽样主要适用于调查范围广,没有总体的抽样框,具有便于调查,节省费用的优点;不等概抽样主要考虑总体初级单元相差较大,让较大单元有更多的抽中机会,从而提高估计精度;分层抽样将单元特性相近的分到一个层,这样从各层中抽取的样本更具代表性,体现总体的分布,能够提高总体的估计精度。

  2.2.1  第一阶段不等概抽样——抽取调查省份

  按与2006年上半年各省乡镇煤矿原煤统计产量成比例,采用PPS抽样方法,抽取山西、内蒙古、贵州、陕西、四川、云南、河南、湖南、黑龙江、重庆、辽宁、吉林、甘肃13个产煤省(区、市)为一级抽样单元。抽样显示,2005年,13个省乡镇煤矿原煤统计报表产量为7.5亿t,占全国乡镇煤矿产量的近90%,样本单元产量占总体有足够大的比重;样本单位分布于东北(3个)、华北(2个)、华中(2个),西南(4个)、西北(2个)5大地区,地理分布结构基本合理;13个省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分别占全国乡镇煤矿原煤总产量的26%、13%、  10%、8%、  7%、  6%、  6%、4%、 3.8%、3%、2%、1%、0.5%,大小样本单元比较齐全。

  将初步确定的210个样本按2005各省乡镇煤矿数量比例分配到13个省(区、市)。根据各地煤监局提供的乡镇煤矿信息明细分析,2006年大部分省份乡镇煤矿总数有了一些变化,而样本变异程度也比较大,有的省份按比例分配的样本过少会造成代表性不足,抽样误差过大的问题。考虑样本代表性、可操作性、省煤监局配合的便利性及调查规模成本等因素,对样本总量和各省样本分配做了调整,再次增加样本,使样本总量达到236个(表1)。

  2.2.2  第二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抽取样本煤矿

  以抽中的产煤省(区、市)为单位编制抽样框。抽样框包括全省乡镇煤矿的名称、地址、2005年核定产能信息,乡镇煤矿按2005年核定产能 (X)分为3层(X≤3万t、3<X≤6万t、X>6万t)。乡镇煤矿产能普遍较高的省份,分层准则可以调整。然后按各层煤矿数量比例分配各层中的样本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层中抽取样本。

  3  总量推算

  通过对236个样本煤矿的实地调查,对收回的调查数据仔细审核录入,采用Excel软件和统计软件SPSS进行数据处理测算。

  3.1  系数修正法推算总量

  系数修正法是根据抽样调查数据与统计数据相对比,求出差错率作为修正系数,来修正总体指标的一种方法。

  2006年1—6月,236个样本矿点原煤统计产量671.1万t,通过对所有样本实地调查核实,实际产量为743.7万t,计算差错率为(743.7-671.1)/671.1×100=10.8%。推算2006年1—6月全国乡镇煤矿修正产量为:31060.67×(1+10.8%)=34422.64万t。

  3.2  直接推算法推算总量

  直接推算法是根据抽样技术原理来推算总体指标的方法,第二阶段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调查样本矿点,采用分层抽样估计公式推算各省总量;第一阶段采用不等概PPS抽样确定样本省,采用汉森一赫维茨(Hansen—Hurwitz)估计公式推算全国总量和误差。

  式中:n——抽取省个数;

  yi——第i个省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无偏估计;

  zi——第i个省入样概率;

  mi——第i个省2006年1~6月乡镇煤矿原煤统计产量;

  m0——2006年1—6月全国乡镇煤矿统计产量。

  采用直接推算法,根据分层抽样和不等概PPS抽样的计算公式推算全国乡镇煤矿2006年1—6月原煤产量为34620.89万t(概率保证度90%,最大相对误差为2%),这一结果与采用系数修正法推算的结果非常接近,仅相差198.25万t。我们有 90%的把握认为2006年上半年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在33932.?3万t—35309.05万t之间。取两种方法推算结果的均值,2006年1—6月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应为34521.77万t。

  4  全国煤炭产量推算与预测

  4.1  2006年全年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推算

  根据1996—2005年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数据上半年和下半年比例的变化建立回归预测模型。同时根据调查中了解到的2006年上半年乡镇煤矿的实际产量情况,预测2006年上半年乡镇煤矿原煤产量占全年的比例为36.94%,推算得出 2006年全年乡镇煤矿的原煤产量为9.35亿t。

  4.2  2006年全国煤炭产量预测

  2006年1—10月份国有煤矿原煤统计产量为 116648.20万t,根据1996—2005年国有煤矿1~10月份原煤产量和全年原煤产量关系建立回归预测模型,预测2006年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全年产量为14.14亿t,预测2006年全国煤炭总产量为23.5亿t。

  这次全国乡镇煤矿抽样调查成果及煤炭产量预测值为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司确定2006年全国煤炭产量提供了重要。2007年1月调度统计司公布2006年全国煤炭产量为23.25亿t。

  5  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5.1  行业统计管理体制不合理,统计途径不畅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负责煤炭行业产量统计工作,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抽样调查与统计工作建议各省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分设在不同的部门,如煤炭管理局、发改委、经委(经贸委)等部门。调度统计司需要协调不同的部门才能取得数据;省以下各地区煤炭行业统计部门设置也较混乱,不同地区煤炭产量数据由不同的机构负责,这也给各级行业统计部门之间的数据调度带来很大困难。

  5.2  基层统计力量薄弱,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

  多数市、县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力量薄弱,有的地区甚至没有专职的统计员,对乡镇煤矿上报的煤炭产量无法进行核实。

  绝大部分乡镇煤矿根本没有正规的产量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统计人员,很多乡镇煤矿的统计工作由负责,报表很不规范,有些煤矿甚至是绞车司机每天用一张纸条记录。还有些煤矿不愿留下任何证据,统计当月的产量后就将报表销毁,根本无法统计全年的煤炭产量。乡镇煤矿源头统计工作做不好,必然导致全国的统计产量与实际产量不符。

  5.3  计量方法落后,统计方式不规范

  一些地区煤炭局统计的原煤产量由乡镇煤矿每月通过电话随意上报,其真实性没有任何保证,有.的市、县的乡镇煤矿产量由乡镇煤管员每月到矿点统计询问,但由于乡镇煤矿本身没有正规的统计报表,也无法对上报产量进行核查,产量统计在各个环节也没有相关的计量要求。

  乡镇煤矿产量缺乏和规范的计量方法。有些乡镇煤矿在井下测量工作面来产量,有些煤矿采用了煤炭产量监控系统,但多数煤矿采用计量矿车的方法来统计本矿的原煤产量。由于计量统计方法不同,统计准确度较差。

  5.4  统计口径不一致,统计数字差距较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和国家统计局均对全国的煤炭产量进行统计,但各自有不同的统计途径,统计数据无法统一。统计局的数字来自各省统计部门,调度统计司的统计数字则多来自各省 (区、市)的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但云南、贵州等省份煤炭行业统计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基层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多来自当地税务、工商部门,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则一般由煤矿上报,也有的来自当地税务部门或煤检站,统计途径混乱,造成不同部门统计数字不一致。

  5.5  产量统计存在瞒报等现象

  由于管理体制及税务等诸多复杂因素,乡镇煤矿产量统计存在瞒报、漏报等现象,但影响统计数字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主要原因是瞒报。一是目前政府部门向煤矿征收各种税费多数以乡镇煤矿的煤炭销售量为准,也有少数省份与产量挂钩,无论哪种计算方法,煤矿主为了逃避上缴税费而瞒报产量。二是由于安全监察、行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很多乡镇煤矿实际上超产,但上报的时候也会把产量控制在核定能力之内。三是一些地方煤炭局为了少上缴相关费用,也会瞒报产量。

  6  加强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统计工作的对策建议

  6.1  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统计制度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煤炭产量统计体系,理顺统计途径。建立健全规范的原煤产量统计制度和管理制度。建议研究制定行业统计工作规则和统一报表格式,逐级准确地上报产量数据。

  6.2  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基层统计力量

  深入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基层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矿主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备专业统计人员,乡镇煤矿要配备专职统计员,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

  6.3  加强行业统计监管工作

  通过随机抽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计量统计系统联网等方法,加强对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统计工作的监管。通过派驻安监员进行不定期核查,将安全生产监管与煤炭产量监管结合起来。

  6.4  推广先进经验,改进计量统计方法

  调查中发现有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如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在煤矿井口安装产量计量统计系统,或在运输途中设置煤管站联网监控系统,过磅收费统计外销原煤,并建立煤管执法大队对外运煤炭车辆进行检查执法;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工作面实地测量和计量矿车相结合的方法计算产量。

  6.5  与统计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保持数据一致性

  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及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产量统计数字主要来自煤矿逐级上报,而统计局煤炭产量统计数据多由税费、经济增长等指标反推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各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应与统计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持统计数字的一致性。还可以探索煤炭、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统一计量,使产量统计数字做到及时、准确,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6.6  建立抽样调查长效机制,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由于乡镇煤矿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并且对其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无论是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司还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原煤产量都与实际产量存在一定差距。建议把乡镇煤矿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化,将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根据抽样调查计算统计误差,对统计数据予以修正。

  参考:

  [1]  叶青,张宝明.乡镇煤矿[M],煤炭工业出版社,1998

  [2]  孙山泽编著.抽样调查[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2)

  [3]  高扬文.中国小煤矿问题的来龙去脉[M],煤炭经济研究,1999

  [4]  黄盛初主编.2005中国煤炭报告[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