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增长、需求约束与税收结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申嫦娥 时间:2010-06-25
[摘要]在我国目前的增长中,出现了投资需求过热而消费需求不足的结构性失衡状况。为此,可以把税收结构引入汉森一萨缪尔森模型,来研究税收结构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税收结构中,流转税(间接税)比重的增加对投资增长有激励作用,而对边际消费倾向没有显著影响;所得税和其他税(代表了直接税)比重的增加,有利于抑制投资和过快的经济增长,相反,可以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从而促进消费。

  [关键词]税收结构;经济增长;直接税;间接税

  一、引言
  
  从社会的最终需求来看,GDP是由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政府支出构成的,因而,投资、消费与GDP的增长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经济的增长会带来收入的增加,从而带来消费的增长,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消费的增长又会诱使投资的增加。在经济理论上,经济的增长会使投资“加速”增长;反过来,投资的增加(不管是政府投资还是私人投资)又会促进经济的增长、收入的增加,并且具有“乘数”效应。国民经济就在这样的循环中向前。

  纵观的经济发展,1997年以前,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受到资源的制约,而1997年以后,有效需求不足成为经济增长的另一个制约因素。从1998年开始,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拉动内需,但政府组织经济活动的结果主要是创造了投资需求,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持续上升,而消费需求并没有能够有效放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前者用Ir表示,后者用Cr表示)见表1。可见,需求对经济增长的约束从总量不足发展到目前的结构失衡,即投资需求过热,而消费需求不足。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是当前最棘手的问题。

  而税收政策不仅会影响到需求结构,即投资需求、消费需求以及政府支出的水平,而且通过收入分配,可以影响到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如果税收分配能够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一方面,可以增加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从而释放消费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又可以降低边际储蓄倾向,从而为过热的投资降温。

  税收政策对投资、消费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一直备受关注,李文从纯理论的角度,探讨了税收政策如何影响需求;李绍荣和耿莹将税收结构引入柯布一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了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对经济增长和要素收入分配效应的影响;安体富、林鲁宁以及蒙荫莉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用中国的宏观税负分别与投资、消费以及GDP建立回归模型,研究相互关系。本文的研究将税收结构引入汉森一萨缪尔森模型,即乘数与加速系数交互作用模型(参见本文第三部分),将投资、消费、经济增长以及税收结构的影响整合在一个模型里,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揭示中国目前的税收结构对边际消费倾向、投资“加速系数”(即经济增长带来的投资增加程度)的影响,探寻税收结构的调整方向,为解决经济增长中投资过热、消费不足的“结构性需求约束”提供一些思路。
  
  二、理论分析:我国税收结构的特征及其对需求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是于1994年建立的,根据通常的分类方法,可分为以下五类:(1)流转税。是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征收的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含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本文在研究中,把根据流转税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包括在流转税中,因为它具有间接税的性质。(2)所得税。是对个人和的所得额征收的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3)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征收的税,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4)财产税。我国目前征收的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内资企业)和城市房地产税(外资企业)。(5)特定目的与行为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屠宰税、筵席税等。

  由于资源税、财产税等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太低,影响作用有限,因此,本文将流转税、所得税以外的税合并为一个类别,即其他税。其他税主要为直接税。本文的研究目标主要在于揭示间接税和直接税对投资加速系数和边际消费倾向的影响,因此,合并之后更有利于研究的进行。但为了完整地揭示我国税收结构的情况,表2将三类分法和五类分法都列示在其中。


  
  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1994年以来实施的税收体系,流转税(即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占有绝对比重。尽管这几年有下降的趋势,但目前仍然保持在70%以上的水平,1994~2004年的平均值为74.82%。而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所占比重一直不高。所得税这几年有上升的趋势,一直在20%左右徘徊,平均值只有18.54%;财产税平均只有1.53%;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三税在内的资源类税收平均只占税收总额的1.22%。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往往是以直接税(包括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社会保障税)为主,间接税占的比重不高,欧盟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税收结构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从表3来看,欧盟和OECD国家的税收结构基本相似,间接税(流转税)约占税收总额的1/3,而直接税约占2/3。那么,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会对投资需求、消费需求产生怎样的影响呢?间接税往往是构成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尽管其税收负担在生产者(投资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分配要视商品供需的价格弹性而定,但其转嫁的性质是间接税的基本特征。因此,就间接税的转嫁性质而言,一方面可能刺激投资,因为对于投资人(生产者)而言,其负担是不直接的,在投资的现金流量时不会成为扣减的项目;另一方面,又可能压制消费,因为其税收负担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之中,会提高商品的价格。另外,从收入的分配功能来看,间接税具有累退性质,即随着收入的提高,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高收入者负担的间接税呈下降趋势;而且,间接税不具有将高收入者的所得转移给低收入者的功效,无法通过转移支付提高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因此,间接税会导致边际消费倾向下降,边际储蓄倾向上升,有利于投资增长(投资的增长依赖于储蓄的增长),对消费则会形成压制作用。

  直接税与间接税则相反。从直接税的性质来看,其税收负担构成投资人的直接负担,是投资项目现金流量的直接扣减,对投资是不利的,而其税负不构成商品价格,不会提高商品价格,从这一点而言,对消费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从收入分配功能来看,所得税是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其税负具有累进性质,而且具有转移支付的能力,从而有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降低边际储蓄倾向,有利于抑制投资。

  总之,从理论上而言,间接税有利于刺激投资,抑制消费;而直接税则相反,有利于抑制投资,促进消费。因此,可以做出以下研究假设,H1:流转税(间接税)对投资增长的影响是正向的,所得税和其他税(直接税)对投资增长有负面影响。H2:流转税(间接税)对边际消费倾向有负面影响,而所得税和其他税(直接税)有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

  三、实证研究

  1.模型的构建。如前所述,投资、消费与收入或产出(GDP)相互影响,彼此制约。一方面,投资会引起收入或产出的增长,其影响程度用投资乘数来表示,投资乘数是边际储蓄倾向的倒数,而边际储蓄倾向又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即边际储蓄倾向=l-边际消费倾向;另一方面,收入的增长又会引起投资的增加,其影响程度通常用投资的加速系数(投资/收入增量)来表示,投资加速系数表明了收入增加带来的投资增长。汉森和萨缪尔森在凯恩斯投资乘数的基础上,将投资乘数和加速原理的相互作用融于一炉,创立了著名的汉森一萨缪尔森模型。该模型的基本原理是:

  yt=G0+It+Ct
  It=α(Ct-Ct-1)
  Ct=βyt-1
  合并之后的模型为:yt=α(Ct一Ct-1)+βyt-1+G0    (1)

  其中,y为总收入或总产出,即GDP;C是消费,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来表示,α为投资加速系数(I/△y),表示由收入增长引起的资本增量,而资本增量就是投资,α(Ct-ct-1)代表了引致投资,取决于消费的增长和投资加速系数;β为边际消费倾向(△C/△y),βyt-1表示当期消费;G0是政府支出,在模型中被当作自发投资,即不受消费影响的投资,但所谓的自发投资会受到、技术进步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模型表明,投资和消费是推动增长的动因,而投资由自发投资(被看作是政府支出)和引致投资构成,消费取决于上期的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

  本文将把税收结构的影响加入到该模型之中,以观察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对投资加速系数α和边际消费倾向B的影响。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汉森一萨缪尔森模型,往往把政府支出当作外生变量,但在,政府支出大量地进入私人部门,对经济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而且,中国正处于改革过程之中,政府支出变化较大,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异;更何况,政府支出尽管不受消费的影响,也会受到诸如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事实上,不可能固定不变。因此,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将政府支出当作内生变量,取其相应年份的值,以观察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基于本文的研究目标,没有将税收结构的影响施予政府支付。本文的实证研究模型为:

  Ri(i=1,2,3)代表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的比重,∑Ri=1,αi、βi(i=1,2,3)分别代表第i类税的份额对投资加速系数、边际消费倾向的影响,γ为政府支出对GDP的影响系数,为随机误差,其余符号的含义同(1)式。

  2.数据来源。由于我国实施的税收体系建立于1994年,而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建立于1993年以后,而引致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本文的研究是针对1994—2004年的数据进行的,GDP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相应年份(遇到数据调整的年份采用调整以后的数据)。税收结构在本文第二部分已经阐明,数据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线“税收统计”各年份的数据而来的。需要说明的是,模型中税收结构用当年(t年)的数据。

  3.实证结果。利用SPSS对模型(2)进行回归,采用向后筛选策略,以系统默认的值进人(0.05)和删除(0.10)变量。经过回归,得到的最后模型见表4。

  从表4的回归结果来看,各类税的变动对投资加速系数以及经济增长均有显著影响。流转税(R1)在税收总体中占有的比重提高将会对投资加速系数产生正面影响,如果它提高一个百分点,投资加速系数将提高57.436%。进一步看,如果(ct-ct-1)(代表由消费引致的投资)提高1%,GDP将增长O.57%,即GDP对(Ct-Ct1-)的增长弹性提高0.57%。所得税(R2)和其他税(R3)的比重提高,则会对投资加速系数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它们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投资加速系数将分别下降91.268%和337%,相应地,GDP对(Ct-Ct-1)的增长弹性将下降0.91%和3.37%。这证实了H1。

  从边际消费倾向来看,流转税比重的提高,对边际消费倾向没有显著的影响;而所得税和其他税比重的提高,会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如果所得税和其他税分别提高一个百分点,那么边际消费倾向会分别提高5.934%和17.056%,从而使GDP对yt-1(代表由收入引起的消费)的增长弹性提高0.059%和O.17%。这部分证实了H2,关于流转税比重的提高对边际消费倾向有负面影响的假设没有得到验证。

  另外,从实证结果来看,政府支出的增加对GDP的增长有负面影响,如果政府支出提高一个百分点,GDP的增长将随之下降2.848%。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发现,在税收结构中,流转税(间接税)比重的增加对投资加速系数会产生正面影响,有利于刺激投资,从而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而对边际消费倾向没有显著影响。所得税和其他税(代表了直接税)比重的增加,对投资加速系数均有负面影响,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下降,相反,对边际消费倾向均有促进作用,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加。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抑制投资,促进消费,最终实现经济结构(这里主要涉及需求结构)的调整,使经济增长更加适度、平稳,我国税收结构的未来调整方向应该是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降低流转税的比重。在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在流转税方面,通过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即从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降低增值税的税负。另外,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附加值高,因此,其增值率高于传统产业,增值税的负担也就重于传统产业,笔者认为,有必要降低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值税负担,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或采用超过预定税负即征即退的办法予以实施。(2)在所得税方面,以内外资所得税的合并为契机,在降低名义税率(法定税率)的同时,通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从目前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从直接优惠为主转向间接优惠为主(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主要是推延纳税时间而非降低纳税总额),以减少优惠的范围,扩大税基,最终使实际税负提高。(3)在其他税方面,改革房地产税,使政府能够分享到房地产价值上升的利益,比如开征统一规范的、以房地产价值为税基的“物业税”,从而使税收结构中财产税的比重提高。另外,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开征诸如社会保障税、燃油税、环境税等,增加直接税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