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中我国政府的定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黎军 张元 时间:2010-06-25
 [摘要]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以用“看得见的手”来描述政府干预、用“看不见的手”来描述自由市场。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不但需要政府在宏观上对其进行及时调节和严格的管理,而且对政府经济行为的效率和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 政府市场争论职能
  
  一、经济学中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争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他们曾经对社会主义体制做出设想,并且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精致的、组织得十分完善的计划经济或产品经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我们可以把这种完善的计划调节(政府干预)称之为“看得见的手”。在西方经济学中,从15世纪的重商主义至今,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大约500余年。其间经历了:1.重商主义、重农学派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2.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的开始,其“看不见的手”支配了西方经济学整整一个世纪;3.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的出现,促成了“凯恩斯革命”。从大萧条到70年代初之间的“凯恩斯时代”里,政府干预经济之风促成了西方经济的空前大繁荣;4.时间进入70年代之后,由于产生了“滞胀”这种奇特的经济现象,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主张没能经受住这场考验,于是,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得以“复辟”。纵观经济学大师们数百年来关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论争可以看出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各不同经济学派有各自的观点。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运行当中,不论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家,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市场经济,政府或多或少都对经济有所作用。
  
  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浅见
  
  1.不同经济学派关于政府作用的边界的论述。关于对经济干预的度的问题,不同经济学派有他们自己的观点:(1)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认为,国家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①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②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③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2)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国家应起作用的领域,必是国家非起作用不可的领域。国家若不在这些领域发挥作用,整个市场经济就无法运转,更谈不上什么效率之类的高标准。这些领域包括:①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②制定和实施,维持社会基本秩序;③界定产权,保护产权;④监督合同的执行;⑤维系本国货币的价值。(3)福利经济学家关于市场失灵的论述,得出了国家只是应该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干预,在市场有效运转的领域,国家则应该靠边站,他们认为政府应该在下面一些领域进行干预:①提供公共产品;②保持宏观经济稳定;③使经济外部性内在化;④限制垄断;⑤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⑥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4)凯恩斯认为由于人们存在三个基本的心理,有效需求总是不足的。因此,他主张政府应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需求,以此达到解决失业和增加国民收入的目的,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增长。从这些不同经济学派的观点可以看出,不论是主张自由放任,还是主张政府干预的学派,他们都没有完全抛开政府,都认为政府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发挥作用。
  2.衡量是采用计划还是市场的标准是谁产生的经济效率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绝对对立的,我们应当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经济手段,判断二者孰优孰劣的标准是它们所产生的经济效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境况下,政府和市场都有发挥自己优势的领域。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政府必须全部或部分地对市场能发挥最大效率的部门停止干预,或者是降低影响;而在一些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才能使资源配置最优化的部门加大干预力度。这种职能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政府的不恰当的干预进行纠正。在我国目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彻底调整政府的职能,尽快解决计划与市场之间存在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政府职能,而是使政府干预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
  
  三、市场中我国政府的职能
  
  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政府一手策划和扶持起来的,且在所有制基础上与西方截然不同。正视这一现实,是把握政府职能的前提。
  1.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完善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点:(1)制定、法规规范市场。市场经济是真正的法制经济。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最终只会断送市场经济。这样做对于堵塞漏洞、维持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成功的关键。(2)彻底消灭地方保护主义。中国的市场被人为地分割成“条条块块”。这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更不利于技术进步,只会造成垄断和保护落后。政府在这方面要加大力度,彻底消灭地方保护主义。(3)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服务。信息不完全是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为了弥补市场缺陷,政府要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市场经济中价格是晴雨表,但由供求决定的价格是事后调节生产,这和资本主义条件下没有什么两样,为了避免或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手段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
  2.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包括道路、、通讯、能源等方面。它们是市场经济的先决条件。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处于经济上升时期,虽然建设资金比较紧张,但一般都采取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办法来为经济前景打基础,否则,本末倒置,最终还是要回过头来从事这方面建设,其结果是欲速则不达,不但不能加快经济的发展,反而会延误经济的正常进行,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教训很多。
  3.制定政策和计划。政府主要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来调节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我国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财政和货币政策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运用,“逆经济风向行事”,用扩张性政策对付市场疲软和“下岗”失业,用紧缩性政策对付经济过热,但有时难以达到预期的结果。因此政府在制定这些政策时一定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绝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宏观调控理论。产业政策,是指政府以诱导的方式,但并不排除有时以直接介入的方式,来调节或干预社会经济资源在各产业部门之间的配置。制定计划是政府引导和规划一国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宏观上能够做到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称补市场失灵。政府的作用还有很多,比如制定分配及其调解政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市场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