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创新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及调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潘金刚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区域创新体系是构成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部分,如何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已成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关键内容。文章对区域创新体系涵义及其构成因素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并分析了我国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区域创新体系构建原则,对我国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 存在问题 构建
  
  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国家创新体系动力的重要源泉,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还是促进的重要手段。目前对区域创新体系在认识和实践都不够成熟,有许多内容尚在积极的探索之中,本文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我国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进行初步探讨,目的在于为我国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新的思维和路径。
  
  区域创新体系的涵义和构成
  
  (一)区域创新体系的涵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专家学者在参与城市、区域开发与管理及国家创新体系研究过程中,开始关注创新体系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密切关系,由此区域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被提出来。
  在区域创新能力报告中,将区域创新体系定义为:“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英国的库克在《区域创新系统: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文中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研究机构和高等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该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因而可定义为“地理上确定的、行政上支持的创新网络和机构的安排,这种安排以有规则的强力相互作用提高了区域内企业的创新产出”。
  瑞典的阿希姆和伊沙卡森(1997、2002)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支持组织围绕两类主要行动者及其相互作用组成的区域集群,其中第一类主要行动者是域内产业集群及其支持产业的公司;第二类主要行动者是制度基础结构,包括科技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中介机构、职业培训组织、产业协会、机构等,它们具有支持区域创新的重要能力,这个概念突出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
  一般认为区域创新体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区域邻近性。一是区域创新体系是某一特定空间范围内的经济现象。由于地理邻近,节约了信息传递的时间和成本,使得技术外溢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二是主体多元性。区域创新体系是一定区域内与创新全过程相关的各种主体组成的系统;三是文化根植性。根植性代表一组适合于系统创新的特征,反映了社会社区按照共同的合作规范、互信的相互作用以及非贸易的相互依赖进行运作的程度;四是系统集成性。区域创新体系由区域范围内产业体系、科技体系、教育体系、资金体系、政府部门等子系统构成,其互动关联影响着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五是网络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是特定区域创新资源在创新主体之间流动的网络。成功的区域创新体系应当充分挖掘利用域内要素,并尽量吸引域外可利用的要素,以增强创新能力和保持竞争力;六是创新集群性。产业集群带来了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从某种角度讲,产业集群是一个天然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构成
  区域创新体系是一种开放式的系统,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子系统。库克等人(2000)指出,任何起作用的区域创新体系都有两个子系统:一是知识应用与开采子系统,主要由具有垂直供应链网络的公司组成;二是知识生产与扩散子系统,主要由公共组织组成。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建立在5个构成元素之上:一是区域,一个行政单位,具有某种文化和的同质性,并享有某种法定权力;二是创新;三是网络,可理解为基于信任、规范和契约的互惠且可靠的关系;四是学习过程,特别是在制度学习意义上的学习过程;五是相互作用,由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联系和关系所推动。
  从构成要素上看,区域创新体系由以下要素构成:
  主体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中介组织和地方政府五大主体。其中,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创新投入、产出以及收益的主体,是创新体系的核心。作为由五大行动主体构成的网络型组织,存在着清晰的区域创新网络,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要依赖各个参与者在创新活动中所结成的网络关系。区域创新体系的参与者借助产业网络和社会网络或者遵循共同的技术范式形成了一个创新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企业运用所掌握的创新资源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产出。
  功能要素。即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与运行机制,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机制和能力。第一层次是各主体的内部运行机制,主要是激励机制;第二层次是在主体之间构建联系紧密、运行高效的“管道”机制,关键是解决好信息、知识存量的高效流动、创新合作和技术外溢等问题,形成企业、科研机构与学校、政府以及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高效流动、资源合理分配、能够发挥各自优势的机制。
  环境要素。即创新环境,包括体制、基础设施、社会文化心理和保障条件等。环境要素是企业创新活动的基本背景,是维系和促进创新的保障因素。环境要素一般可以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其中硬环境主要是指科技基础设施;软环境包括市场环境、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环境。处理好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的结合关系,对于发挥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提高区域创新体系的效率至关重要。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除少数较好的企业外,多数企业对创新的投入不够,技术开发能力比较薄弱,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的组织机制也不完善。一些有相当发展规模的企业,对研究开发还不够重视,缺少真正的自主创新。虽有一批自主创新的典型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创新主体体系,骨干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示范效应还不明显。
  (二)技术创新意识比较淡薄且各主体对创新的认识不够
  技术创新的主体应是企业,从企业方面看,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企业经营者的创新意识和对创新利弊的把握是企业能否真正开展技术创新的至关重要的前提。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创新的内在源泉和动力,企业制度建设的滞后,必然使企业创新受到严重制约,进而削弱了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而当前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产权不清、政企不分、企业经营决策中非经济因素干预过多等种种因素,使得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缺乏创新的内在动力。多数科研机构、高校没有建立起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没有真正实现转轨转制。鼓励技术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对技术人员的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没有大的突破,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研究手段、工作待遇不尽人意。从政府和有关部门来看,存在着支持和服务不够的问题。现行体制条块分割、政企不分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在一定程度也影响和制约了技术创新。   (三)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与中介机构的联系少
  在规划、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科技与相互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科技资源条块分割、分散重复,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稳定长效的官产学研合作机制;政策环境有待优化,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科技人力资源投入不足且集聚效率不高
  虽然每年培养了大批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家和工程师,但在外国公司的高收入吸引下,这些高科技人才纷纷外流。企业技术中心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中心,很难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滞后,公共科技服务能力不强,公众科学素养不高。
  (五)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且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
  中介机构是联合创新与经济的纽带。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发育不全,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难以满足企业对技术创新,引进外部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及科技管理咨询等服务的需求,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制约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实际转化为生产力的情况不容乐观,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技术市场发展缓慢,技术交易基本项目数逐年下降,经登记的重大成果中付诸实施的项目数比例连续下降;技术市场发育不平衡,大中城市技术市场发育好于小城市,城市技术市场发育好于;政府办的技术市场多,民间、社团创建的技术市场少;技术市场管理水平和运行机制都亟待提高和转换。
  (六)创新基础设施不完备且缺乏核心技术
  对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导致创新基础设施不完备,缺乏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自给率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牵动性强、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屈指可数。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开放性原则
  创新过程本身是开放性的,开放是创新的重要源泉。知识经济时代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要求区域创新必须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区域创新体系不仅要实现区域内各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要实现与国家及其他区域创新体系的连接。创新体系的构建,应强化知识流、技术流、人才流的形成和互补,强调与国内、国外创新源地的联系,融区域创新体系于全国和全球创新之中,充分利用当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积极开展多边合作,大胆利用全球互补性资源,在合作竞争中培育提高区域创新体系及其功能,强化开放型的创新活动。
  (二)系统性原则
  区域创新体系是开放系统,也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子系统。建设区域创新体系,要从更高的层次、更完整的系统观来看待区域的发展,将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整体发展融为一体,将区域创新体系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和跨区创新体系的整体框架之下。区域创新体系一般来说由组织创新系统、制度创新系统、政策创新系统、过程创新系统和基础条件创新系统构成。每一个子系统又是由若干要素构成的,每一个子系统又具有特定的功能,不同子系统应当实现有机组合。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要以推动创新为中心,在强化企业等经济行为主体创新功能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创新活动的网络化和社会化。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组织和管理环境,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加快改革中建立创新机制,从根本上增强创新系统的活力,密切产学研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形成区域创新的有机系统。
  (三)特色性原则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不仅要适应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要求,还要着力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体系,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创新的特殊要求,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一个区域的经济相对于其他区域的经济会出现诸多不同,如地域空间分布的不同,专业化产业和分工的不同,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的不同等,这些就构成了区域的特色。尽管大系统的总体目标会是趋同的,但是区域的特色仍然不会被完全遮掩。所以在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时,一定要考虑本地区的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也就是以个性化的原则来设计和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个性化会造就多样化,而多样化正是创新的源泉。因此应坚持科技创新与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基础条件、产业演进方向相结合,充分发挥区域层次上的协调功能。
  (四)激励性原则
  利益激励是驱动创新的根本动力。要提高区域创新效率,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就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对创新的激励。市场是形成创新动力的外部条件,对创新产生重要的刺激作用。因为市场具有自由选择组织的功能,可以从创新可能性、消除不确定性、利益刺激、创新标准以及创新主体优化等五个方面激励创新。
  政府对创新的激励。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比如在加强科技投入,增加技术供给,扩大创新对技术的选择性、降低科技产品价格等方面都可以有所作为。政府对创新的激励作用主要通过建立规则、利益诱导两个方面来体现。政府激励创新有不同的利益诱导方式:直接的方式包括各种政策优惠、税收减免、提供服务等;间接的方式包括暗示、预期利益等。这些方式可以为创新者节约成本,也可以为创新者提供利益,是政府激励创新的重要措施。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激励的功能,又要体现政府引导的作用,使两者在激励创新方面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
  创新是实现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要适应在未来区域竞争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坚持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在延长产业链,开展绿色生产、集约生产的基础上,重视具有市场前景的先导产业的培育,为未来主导产业、主导产品的替代升级奠定基础。
  (六)竞争性原则
  竞争原则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离开了竞争机制,区域创新体系就无法高效、有序地运行。竞争使需求对创新的结果进行必要的选择,保留那些最合适的创新,淘汰那些不合适的创新,以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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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陈广胜,许小忠,徐燕椿.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特征与主要类型:文献综述.浙江社会科学,2006.3
  2.阮汝祥.创新制胜.宇航出版社,2007
  3.陈柳钦.产业集聚与产业竞争力.南京社会科学,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