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汪文文 时间:2010-06-25

  摘 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起到“安全阀”和“稳定剂”的作用。它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谈判地位、经济收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能够促进农业的化、产业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回望合作经济组织160年的发展历程,无论是世界上第一家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的诞生,还是现代发达西方国家农民合作社组织的发展,可以发现“合作制度并非来自学者或改革家的脑海,而是来自平民的肺腑”(法国学者季特)。它的产生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生产不断向大规模、专业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市场竞争在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强者和弱者分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并且还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高速发展。?
  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和特征,同时又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我认为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来说,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堪当此重任!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特指我国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新发育成长的由农民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而自发组织的,以为其成员的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宗旨,谋求和维护其成员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我认为它不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市场机制和政府部门的功能向来不是万能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存在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市场秩序和规则,是政府、公司和农户都需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大家知道,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合作经济逐步向我国广大农村渗透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也恰逢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时期,农产品市场结构性过剩、农户经济由农业兼业生产向农业专业生产转化。也是在同一时期,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世界银行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由20世纪80年代的0.288上升到90年代末的0.388!收入差距拉大,产生两大低收入群体:(1)低收入农民,据农业部农经司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农村70%的人口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线以下。(2)低收入的城市居民。如何解决这两大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是关系到国家发展长治久安的头等大事。?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户、公司和政府之间沟通的特殊桥梁,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成为三个主体之间协调发展的“润滑剂”。农户利用它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进入市场的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改变农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公司更愿意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建立稳定、长期的契约关系,而避免与小农户一次博弈的恶果。而对政府来说,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为国分忧,可以加重与国外进行农产品贸易谈判时的分量,有助于帮助减轻我国财政底子薄、低收入人口又多的政府负担,有助于巩固我国的政体,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比如吉林某村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社员和合作社的盈余建立社员户的基金和养老基金,试图通过农户经营环节上的合作,改变农户没有保障的生活状况,帮助农民摆脱贫困就是典型的一例。?
  当然,国家也给予合作经济组织足够的重视,2005年政府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预和登记等制度。?
  
  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谈判地位、经济收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
  
  第一,小规模、分散化的农户由于经济实力薄弱,一方面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另一方面往往容易局限于“田间地头”的交易,信息闭塞,距离终端用户市场较远,往往难以实现产品向商品的“惊险一跳”。以某郊县的瓜果合作社为例,成立之前,也许小贩以2元/斤的价格从某农民处收购,卖到市场是4元/斤,而合作社成立之后,当地农民就能直接通过合作社与外地的蔬菜批发市场签订订单,产品的销售价格随之大大提高。?
  第二,当数量众多的小农户以分散方式进入市场时,其谈判力量有限,抵抗风险能力较差,往往只能做一个市场价格的接收者,缺乏自我保护的竞争力量。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分散化的小农经济模式更是无法与大规模、组织一体化的国外经营大农场、跨国公司等相抗衡,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时,需要合作经济组织这样一个准性质又是广大农民自发组织并维护其自身利益的集体站出来,代表广大分散的小农户与其谈判,提高国内农户的谈判地位。? 

  第三,传统小农户易陷入“小而全”的经营模式无法感受分工带来的好处,而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趋势是以农产品为纽带的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日益取代着以社区为纽带的综合性合作组织的发展。从单纯的销售农产品转向直接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合作社,以通过延长农产品的增值链条获得更多的农产品生产附加值。反映了农业日益采取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延伸产业链条,把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服务、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连成一体,形成一体化经营。从而促使农户更好地分享产前和产后全部的利润,有利于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
  第四,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生效,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得以确立,能更好地保护广大小农户的利益,从而也有利于农民社会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
  
  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化发展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能促进农业的化、产业化和一体化
  的发展进程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帮助农民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扶持,更会帮助农民学习更多的知识。?
  第一,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有一种社区服务载体的作用。在组织内部,人们之间有了更多的交流,互相学习或向农业专家们学习的机会,帮助广大农民掌握更新、更全面的农业知识,全面提高农户的综合素质。?
  第二,通过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分散农户连成一个较强大的整体,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来源。农业信贷合作社通过向合作社成员发放低利贷款,有效解决农场主资金短缺的困难。?
  第三,通过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有利于将先进的技术比如保鲜、养殖引入生产之中,改变分散小农户生产规模小、质量标准低、产品质量粗糙的弊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制定出一列高质量标准甚至是树立自身品牌的产品,从而提升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力,推进产品生产的专业化、产业化进程,提升产品的比较优势。?
  比如在西欧和日本,有一种共同设施利用合作社,购置小中农户需要而又无力购买或单纯购买不到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向更高程度发展。所以我们会发现,各国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中如奶制品、花卉、蔬菜水果这类生产保鲜期短,不易运输,附加值高,需求弹性相对较大的农产品销售合作社普遍较为发达,以奶制品为例,到1983年,印度全国已有36 566个牛奶合作社,社员322.1万户,销售的牛奶和乳制品38.3亿卢比[1]。?
  第四,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增强了分散农户了解市场信息的渠道,促进广大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将会出现一大批工、商、运输和服务,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利于将先进生产、管理理念向广大农村地区传播,带来地区的进步与繁荣。如1994年,美国1 000多家电力合作社,覆盖美国46个州,服务人口达3 600万[2]。?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是它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市场条件,包括组织、产业基础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展不能逾越一定的社会条件跨越式地发展,而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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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冯开文.印度农村合作社的发展[J].农村经济,2007,(4).?
  [2] 管爱国,符纯华.现代世界合作经济[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