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阿尔及利亚相关经济法律调整对中资企业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峻清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 对外合作 税收 海关法 公司法 阿尔及利亚

  【论文摘要】 2009年伊始,阿尔及利亚政府颁布多项政令,致力于整顿外贸,扶植本国,民族,限制进口。驻阿企业应审时度势,加强对阿市场的调研和研究,除对投资、服务、产品需求调研外,还应加强对阿海关、税收、贸易领域的政策和产品标准、规范的研究,便于选择既适合市场又受阿政策鼓励的产品、服务和投资。作者结合在阿三年工作经验,对在阿开展工程技术服务、工程承包、油气矿产资源开发投资等方面业务的相关进行系统的探讨和研究,为中资企业合法经营、规避风险、实现中阿和谐合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阿尔及利亚是非洲较为发达的国家,据世界银行2008年底的报告,阿尔及利亚GDP近年增长较快,由2005年的1014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300亿美元,年增幅均达到5%以上,人均GDP由2005年的3098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5097美元。2008年GDP增长达4.9%,世行预测2009年阿尔及利亚GDP增长将达到3.8%。2008年底阿外汇储备为1400亿美元,相当于国家5年的进口额。

  阿尔及利亚的进出口贸易总体为顺差,主要出口油气产品,油气产品出口占阿出口总额的近98%。2008年阿进出口总额1173.9亿美元,其中出口782.3亿美元,同比增长30%,进口391.6亿美元,同比增长41.7%,顺差390.8亿美元,同比增长20.1%。阿农业和工业均处于起步阶段,粮食等农产品绝大部分需要进口。

  122亿桶的可开采储量(40%为石油),吸引了全球各大石油公司在此进行勘探、开发投资;外国油公司包括Anadarko、Hess、Shell、Repsol、BP、Total、Eni、Gaz De France、Statoil等欧美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在阿分别从事2个开发项目和2个勘探项目的投资、生产、开发等业务。

  据阿海关统计,2008年中阿双边贸易额为39.87亿美元,同比增长66.8%,占阿进出口总额的10.2%。自2005年起,中国一直占据阿第三大进口来源国地位,仅次于法国和意大利。阿从中国进口额占其进口总额的百分比由2000年的2.4%上升到了2008年的8.6%。但在阿主要出口国名单上前十六位没有中国,阿非油气产品出口国中中国居第12位。阿从中国进口的主要产品为不锈钢、工程机械、汽车散件、机械零配件等。据我海关统计,我对阿出口年年递增,近6年增幅均达30%以上,对阿出口主要是机电产品、机与通讯产品、服装、纺织品、家电、钢铁制品、汽车等。

  一、宏观展望

  根本性改进与风险并存:阿尔及利亚在获得根本性经济好转和上的相对稳定的支持下,成功维护了其独立自主权。

  在最新的独立自主权排名表中,阿尔及利亚在马格里布地区享有最高信誉的主权国家;北非国家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使得国家财政盈余。关于外债管理方面,最近的记录表明阿尔及利亚在此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人印象深刻:阿尔及利亚已经将其外债从90年代中期占GDP的70%降低到2006年预计的5.7%(50亿美元)

  l根本性改进

  截至2008年3月外汇储备835亿美元,同期未偿还外部债务为50亿美元,因此对于阿尔及利亚政府的偿还能力充满信心。政府一直在努力缩减外债负担,90年代中期外债占GDP的70%,目前预计占5.5%。在2006年,政府表示将在2007年底抹平全部外债。同时,自内战结束以后的第一个十年,经济的一直处于根本性好转趋势,政府努力尝试支持市场多样化和开放的进程。自2002年以来,年度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超过5%,而且将继续呈蓬勃发展之姿态。尽管原油产量的下滑,但是受天然气输出量的剧增,碳氢工业部门(石油部)的增长在4%左右,超过预期值,而且在2007年趋于稳定,在2008和2009年将再略上涨0.7%。据2007年6月BP全球能源统计数据,2006年阿尔及利亚占全球液化天然气出口量的11.7%,仅次于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为了适应政府对开采原油的招标控制,为了下一代的财富和国家资源的持续增长,政府已将关注的焦点转向下游生产,并将石油化工行业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2通货膨胀对石油的依赖风险

  经济迅猛增长的必然结果是通货膨胀的逐步上升,2006年年度消费者指数大致为2.6%,从2005年度初的1.6%上升到年底的4.4%。国家信用委员划将个人信贷从去年的7.6%提高到14-15%,对现行的价格施加外部压力。同样,对于2007年3.5%的通货膨胀目标仍存在上升的风险,尽管我们认为经济自由化将会刺激价格的竞争、降低消费者的成本。

  除了通货膨胀对经济活动存在风险之外,阿尔及利亚对石油的依赖也是一个脆弱点,因为目前经济增长的轨迹一直收到扩张性财政状况所支配,大约60-70%的财政预算来源于石油收入,石油收入约占出口总额的98%。在预期油价保持高价位时,但是与2006年峰值相比油价将会得到部分缓和;受原油供给约束、需求增长和持续的地缘政治影响的支撑下,意想不到的油价暴跌将对目前国家经济展望产生较大的威胁和风险。

  二、在阿尔及利亚注册成立公司的方式

  1、股份公司(SPA)
  股份公司的资本被分为股份,由股东持有,股东所承担的损失仅限于其投资比例部分。股份公司的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7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第纳尔。股份公司的领导层可以按照法国习惯设立董事会或按照德国习惯设立监事会,并设主席职位。股份公司必须有一名审计员。
  2、有限责任公司(SARL,Société Anonyme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有限责任公司由2名以上、20人以下的合伙人组成,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第纳尔。公司须指定一名或若干名领导作为决策者和代表,必须有一名审计员。
  3、独人有限责任公司(EURL)
  只有一名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第纳尔。
  4、联络处
  联络处是不具有独立营业资格的、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的机构,不产生任何当地收入所有的运作资金都来自其国外总部。成立联络处必须在银行开立可兑换的第纳尔账户,通过官价兑换国外汇入的外汇资金用于代表处的日常开支。

  联络处由贸易部审批,成立前须出示2万美元的保证金,并有2000美元存在阿当地银行冻结账户上作为担保,同时开设可兑换第纳尔账户,汇入相当于联络处一个季度运营所需基本费用的外汇资金。联络处批准的有效期为两年,可续期。
  5、分公司
  外国公司可在阿尔及利亚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仅以国外总公司名义进行开拓业务、寻求客户等商业活动。

 

  考虑原因、设备进口、外汇汇出、项目作业等多方面的需要,笔者所在公司在阿分别注册成立了当地有限责任公司(Sarl)和母公司驻阿分公司,实现两个公司并存、一套人马同时运作的局面,既按照当地相关法律依法设立、依法纳税,又满足不同的招标(国际招标、国内招标)的需求和业务运作需要。


  三、阿尔及利亚海关法律相关要求

  在阿尔及利亚,进口商在货物到港后,一般委托某一报关代理公司为其办理清关手续。进口商或其委托的报关代理须提交以下材料作为海关部门的检验放行依据:
  (1)提单、运单、装箱单等运输单据(正本)
  (2)进口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复印件
  (3)货物正本发票
  (4)税卡号码
  (5)其他与商品质量、商品安全、商品合格有关的原始证件, 如出口地质检合格证书、原产地证明等,根据进口商品种类的不同而异。
  在进口商品清关阶段,进口商、出口商和运输商须履行海关法规定。海关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免税区外,所有上述区域均属海关法管制。进出口商品所有方和运输方须向离其进出口行为最近的海关提交海运、空运和陆运表单。
  所有进出口商品均应填报详细报关单,详细报关单是一份法律文书,其中标注商品种类、性质、规格、体积、数量、重量、金额、用途、来源地、目的地等相关事宜,以备海关登记查验,确定税率及应缴海关税金。详细报关单中须标注商品所有人、海关代理及运输代理。影响海关税率的主要为商品种类、金额、来源地。若检察官对商品金额持有异议并坚持其观点,报关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其上级申诉,若未成功,可投诉于海关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司法部长任命,以保证其公正和公平性。
  1、基本进口税率
  阿尔及利亚现行海关关税税率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5%、15%和30%三种基本关税税率:即所有的原材料和药品按5%税率计征,半成品以及粮食、干菜和小汽缸轿车按15%计征,其它成品按30%计征。此前,阿普通商品进口关税最高税率为45%,实施新税率后约2000种商品的关税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
  临时进口(如展会用设备)不需要缴纳关税,但必须取得属于临时进口的证明文件,如进口后在当地销售,则需补缴关税。
  2、临时附加税(Droit Additionnel Provisoire)
  上世纪九十年代,阿社会局势动荡、经济发展停滞,国家外债负担严重且外汇储备严重不足,为缩减进口用汇需求并保护阿国民族产业,阿政府对进口商品一度征收高达60%的海关临时附加税。进入新世纪,伴随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稳定并不断走高以及阿国经济振兴计划的实施,阿政府规定自2001年起开始削减海关临时附加税,每年削减12%,至2006年完全取消。


  四、阿尔及利亚税收法律相关要求

  阿尔及利亚税收制度是申报型的。纳税人须自觉地申报、计算、缴纳法律上规定的应纳税种,履行纳税义务。目前,阿国已制订了《直接税和类似税法规》、《营业税法规》、《印花税法规》、《间接税法规》,并在各省区设建省税务局对税收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助纳税人纳税,调解税务纠纷,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阿尔及利亚税务总局隶属于阿尔及利亚财政部,负责管理国家税收、拟定全国税收法律、法令和征收管理制度,组织国家财政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阿尔及利亚现行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的。主要税种有总收入所得税、公司利润税、工商营业税、工资税、增值税、地产税、遗产税、内部消费税、石油税收、注册税、印花税等。

  (一)所得税

  1、公司所得税:

  当地简称IBS(Impôt sur les Bénéfices des Sociétés)。阿尔及利亚责任有限公司、独人责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人公司、工商事业机构等资本运作单位以及阿尔及利亚税法规定的其他法人实体均须按规定缴纳公司利润税。公司利润税的征课对象主要为各类法人实体。

  阿尔及利亚公司利润税以阿尔及利亚公司的境内及境外所得和外国公司来源于阿尔及利亚的所得为征课对象。公司利润是指生产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减去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税法允许扣除的各种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当地公司按照最新规定税率为25%,税基为应税利润总额,次年3月31日之前申报;外国公司如在当地长期经营可以选择与当地公司同样的所得税待遇,也可以由甲方代扣24%的预扣所得税,而不用交纳其他公司税。

  2、个人所得税:

  当地简称IRG,为累进税率,分已婚、未婚情况扣除标准不同,税基为工资、奖金加上补贴再减去缴纳的社会保险,得出税基后可以从一个手册中查到应缴的个人所得税。2008年阿尔及利亚重新规定了方法。对于中方人员,在取得工作证之后,才能以合法的身份在当地工作,同时需要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


  (二)流转税

  1、增值税:

  当地简称TVA,税率为17%,由于我们是给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SONATRACH)提供石油技术服务,可以申请免税。我们提交给甲方的发票不包括增值税的金额,甲方在给我们付款时也只支付不含税金额。对于当地劳务及当地采购和进口的物资,如果是用于生产的可以申请免税。在取得采购发票后,分次到税务局申请。

  2、营业税:

  当地简称TAP (Taxe sur l'Activité Professionnelle)。在阿尔及利亚境内提供服务(、饮食、运输、、文体、仓储、代理、广告、娱乐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或者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等)的或个人应缴纳职业行为税。阿尔及利亚的职业行为税类似于国内的工商营业税。税基为给甲方提交的发票金额,税率为2%,我们称之为收入税,具有营业税性质,提交发票的下月20号之前申报缴纳,申报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3、关税:

  永久进口清关时按规定交纳,石油物资一般免交关税;临时进口的关税和增值税不用交纳,按海关所要征收的税(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的10%由银行出具保函,设备再出口时可以撤消保函。


  (三)其他税费

  1、印花税(Droits de Timbre)

  阿政府对在官方注册登记的购销合同、商业票据、营业证书、转讫收据、身份证件等有关凭证的企业或个人征收印花税。

  2、代扣代缴税社保和医保:

  几种社会保险的统称,按照最新法律规定为工资总额的35%;个人负担9%;公司负担26%。


  自2006年9月1日起,对等于或超过5万第纳尔以上的商业交易,均须通过支票或银行信用卡作为支付手段。违规者将被处以5万至50万第纳尔不等的罚款。此举旨在打击非正式市场、偷漏税和洗钱等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阿商业金融运作。


  五、 相关法律变更对中资企业的影响

  2009年伊始,阿政府颁布多项政令,致力于整顿外贸,扶植本地企业,本国,限制进口。将影响到我企业出口和投资业务的主要政策汇总如下:
  (一)、由于贸易纠纷、走私、假冒等多种原因,阿尔及利亚进口产品滞港问题严重,很多货物直接在港口销毁。货物未进入市场销售,而外汇已汇出,给国家带来损失。为防止外汇非法出境,同时也为控制一些违禁产品的进口,根据阿总理新近颁布的政令,阿央行已致函各商业银行,规定今后所有进口商需向银行出具进口商品质量检验证书(certificat de contrôle de qualité)方可办理外汇汇出业务。该证书应由企业外的各领域相关权力部门出具。此外,还须出具进口原产地证书,所有农产品加工的产品进口还须有检疫证书。
  (二)、进口货物在清关时须有标准合格证(certificat de conformité),该证书由出口国的相关权力部门出具(建议国内企业联系当地商检局出具此证书)。
  (三)、所有在阿从事进口业务的外国企业必须有阿尔及利亚人或法人出资参股,且阿方须占股30%。该政策将于2009年3月1日起执行,届时,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必须有一家或多家阿尔及利亚公司参股;对于已经注册经营的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前必须找到阿尔及利亚参股合作伙伴以便继续经营进口业务。

  (四)、为减少商品和服务进口,鼓励本地生产,阿政府部门在通过国际或国内招标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时,优先考虑本地产品,本地产品可获得15%的倾斜;工程、服务、研究以及工业、医疗设备及其他所有设备采购,优先考虑本地产品或服务,但本地产品或服务质量至少应等同于参与投标的外国公司,最高倾斜亦为15%。该措施不仅针对各项国际国内招标,也适用于议标项目。
  (五)、关于外国投资的新规定:
  1、在所有外国直接投资或合作投资的项目,必须由阿尔及利亚合作方控股。但阿方控制的这部分股份可以分散在几家公司手中,外国投资方仍可保持最大股份,以便阿方学习到外方高质量的管理。例如,阿方控股占60%的股份,但分散于三家阿尔及利亚公司,实际阿三方各自只占20%的股份,外国公司的40%的股份仍占大头。该措施覆盖所有的投资领域,包括金融和能源领域的各个分支行业。此外,无论大小项目,所有的外国直接投资或合作投资项目必须提前申报国家投资委员会审批。
  2、外商投资项目在项目整个运行期间必须有利于阿尔及利亚的外汇稳定。
  3、给予外国投资项目的所有优惠,无论是一般性优惠还是特殊优惠,都必须注明,可汇出境外利润中必须扣除享受的这些海关、税收或其他优惠政策减免的同等金额。
  4、项目须在当地融资。除基本金以外,所有外国直接投资或合作投资的项目必须在当地金融市场筹集资金。
  5、关于投资用地,暂停租赁两年后可通过转让方式购买的做法,将采取永久租赁方式,根据项目运行长短,租赁期限可延至44-99年不等。
  6、投资者须将享受公司税减免政策获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且投资额不低于其4年内获得的所有税收减免额度总和。如公司拒绝再投资,将无法再享受税收优惠,还将受到其他的税收制裁。对外国企业利润汇出进行征税也是为了促进利润再投资。

 

  六、 建议与对策

  1、在BMI的商业环境排名列表里,该国的整体商业环境,可以被认为是相对中性的,国家有合理的石油生产增长前景但相对较低的储量生产比率(RPR),许多国际石油公司已经成功在阿尔及利亚运作数十年以上,虽然条件不宽松,但该国对主要投资者来说仍然是一个核心地区;

  2、以上措施对于外国企业对阿出口和投资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希望我企业引起重视,了解阿国政策导向,按照新政策办理业务。但关于贸易和投资公司的股比要求目前尚无正式法律文件,各办事机构尚未接到办理细则,各国内和外国公司均在观望。

  3、具有潜力的能源市场(包括石油、天然气、金矿、水电)、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桥梁道路房屋建设市场等,仍然对外国投资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投资热情;只要依法经营、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适应当地法律法规的变化,投资者即可规避风险,实现投资利益最大化,促进阿尔及利亚的发展和腾飞。


1.《Algeria Oil & Gas Report》 – Business Monitoring International (BMI)

2.《阿尔及利亚油气概况及CNPC业务发展状况》 – CNPC阿尔及利亚办事处

3.《阿尔及利亚油气投资环境分析》 – CNPC国际事业部 张峻清

4.《阿尔及利亚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