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黑市亥易的经济学今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5
摘要:自行车黑市交易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对自行车黑市交易中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出黑市参与者的经济行为,这是治理自行车黑市交易的一项有力手段。
 
关键词:自行车;黑市;供给;需求
 
        我国号称“自行车王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一百人就拥有62辆自行车,自行车以其方便、易学、经济等优点,一直是市民日常活动所依赖的主要工具,也构成我国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城市自行车盗窃现象严重,黑市交易猖撅,以西安为例,笔者曾对西安最活跃的自行车黑市土门市场进行过多次非正式调查,发现该市场每天的成交量大约为30辆左右,保守假设土门黑市上的自行车交易占西安自行车黑市面上交易的113,则西安市自行车失窃率达到每月近3仪幻辆,数目不可谓不大。黑市的存在,严重干扰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降低了社会效率,笔者试图从经济学角度探讨黑市参与者的行为规律,并对当前有关的治理措施加以经济学的分析。
 
一、方法论和定义
 
       首先,有必要对本文的方法论作一点说明,“黑市” 一词历来具有鲜明的道德和指向,参与黑市活动的人通常受到的是道德和法律的审视。鉴于目前自行车黑市上交易的公开性与参与的广泛性,笔者试图撇开道德和法律的尺度,集中分析自行车黑市活动的经济内涵,在承认这种广泛的并不断重复发生的现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实证地对其加以分析。关于何为黑市(blackn班庆et)?《社会主义经济大辞典》将其定义为“以买卖不允许上市的商品为特征的非法市场”,在本文中所指的自行车黑市是指买卖失窃自行车赃物的非法市场,在黑市中进行非法交易的自行车被称为赃车。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市场上,通常有三种身份的参与者:盗窃者、销赃者、买赃者。由于现实情况下盗窃者和销赃者往往结成“一条龙”犯罪团伙,同时也便于从经济学供求角度对黑市进行分析,本文将把这三种参与者分成供求两部分,供给方包括盗窃者与销赃者,他们构成对赃车的供给;需求方即指买赃者,他们构成市场对赃车的需求。
 
二、对黑市中赃车交易的供求分析
 
        黑市中赃车的交易包括对其需求和供给两方及其互动行为,它的存在是因为它能对其供给者带来收益,对其需求者带来效用。因此,使黑市赃车交易的可能性成为广泛现象的条件是制度环境的某些性质具有对赃车供求动机的刺激。一旦制度环境使得赃车交易能够给其供求双方带来可观的净收益,它的蔓延就成为现实。与正当的市场交易活动相同,黑市中赃车的交易活动对其供给者而言,需要成本,对需求者而言,则必须支付价格。下面笔者依次分析影响供给和需求的变量。 (一)对黑市交易中赃车的供给对赃车的供给活动取决于盗窃者与销赃者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盗卖赃车的预期收益为: 预期收益(£)=盗卖所得(R)x(l一p)(l) 其中:盗卖所得R即为盗卖赃车者在黑市将赃物销售后所得到的收入。 p为盗卖活动中被发现的预期概率。盗卖赃车的预期成本: 预期成本(C)二盗窃费用(Fo)+销瞥费用(Fs)+ 惩罚(cF)xp(2) 其中:盗窃费用包括盗窃者在盗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支出,包括时间、精力、盗窃工具及其它费用支出等。销售费用包括对盗窃得来的车进行必要的改装和伪造证件及其它辅助性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惩罚大致包括罚款、拘役、管制、判刑直至死刑所代表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为使分析集中于经济层面并简单化,假定1.道德损失和精神损失等非经济损失可以通过K加以经济化的权衡计量,并且K对一个给定的人而言,在一定时点上(或短期内)是一个定量。假定2.经济损失即为罚款额(Q)与年合法收人(M)与被法律制裁时间(N)的积之和,则 c=凡+几+天x尸+(Q+MxN)x月x尹(3) 其中:夕二法律惩罚力度很显然,C越小,赃车的供给动力就越大。具体地讲,Fo、凡越高,C越高,此即目前防盗装置需求增加以及必要的登记注册存在的原因;M越低,C越低,此即目前盗卖赃车者多为无业游民或无固定工作、无合适收人者的经济根源;月和p越高,C越高,赃车的供给就越小,这是严厉制裁的威力。召和p取决于法律的制约及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有效性,而K越低,说明赃车供给者受到的道德压力与精神压力越低,导致赃车的供给增加。收稿日期二2(X犯一肠一12128商业研究2田3112 由E和C,可以算出盗卖赃车的预期净收益: 预期净收益(Rn)二Rx(1一川一Fo一Fs一kxp 一(Q+Mxn)x口x户(4) Rn可以作为计量盗卖赃车的诱惑力的指标。显然,在其它条件给定的情况下,供给者对盗卖赃车的预期收益越高,预期成本越低,供给量就越大。 (二)对黑市交易中赃车的需求在黑市交易中购车者对赃车的需求取决于其对购车活动的预期效用与预期要支付的价格(预期价格)之间的关系。购买赃车对购车者的效用表现为: 预期效用(U)二购买赃车所带来的利益(猫)x(1 一夕)(5) 其中:p仍为购买赃车过程中及使用过程中被发现的预期概率。预期价格(p)二费用(F)+惩罚(CF)x尸(6) 其中:费用F二买赃者在购买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支出,主要包括现金支出和伪装改装费用等。惩罚包括对购买赃车者的罚款与拘留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买赃者的罪名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处以巧日以下拘役,2(X)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鉴于目前对购买赃车的惩罚基本是以罚款加批评为主,以下将把对买赃者的惩罚等同于对其罚款,以求简化分析。因此,根据上式,买赃者的预期价格取决于费用、惩罚以及预期购买赃车被发现的概率(p)。这些变量的值越高,预期价格越高,其中预期被发现的概率又取决于监督制度的完善程度,制度越完善,p越高。预期净效用是预期效用和预期价格之差: 预期净效用(Y)=预期效用一预期价格对赃车的需求(D)是预期净效用和其它非经济变量例如报复、嫉妒等的函数。以0代表其它非经济影响变量,我们有在给定O的条件下,预期净效用越大,对赃车的需求就越大,给定了预期效用,预期价格越低,需求就越大。
 
三、对治理黑市交易具体手段的考虑
 
       以上我们考虑了黑市交易中影响赃车供求的各种因素,在客观环境不变的情况下,一旦赃车交易能够给其供求双方带来可观的净收益,则它的存在与蔓延就成为现实,就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治理。在自行车黑市交易猖撅的情况下,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加大惩罚力度。对黑市交易的严厉惩罚确实可以提高黑市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的动机,对黑市交易者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治理自行车黑市交易的一项有力手段。但对于执法部门来讲,又存在举证方面的信息困难,赃车购买者可以争辩说自己并不清楚所购买的自行车属于赃车(一般销赃者会提供一份伪造的合法证件),因而主观上不属故意,不应得到惩罚;而盗窃者、销赃者过去曾经盗卖过多少赃车,执法部门同样难以查证,只能根据盗窃者被抓获时的盗窃数量、销赃者被逮捕时的销赃金额来定罪,这就给盗卖赃车者有效降低惩罚力度提供了可能,例如销赃者通过每次仅提供一辆赃车人市交易,可大大降低预期被惩罚力度,这种对执法部门来讲信息不足、信息获取成本过高的不利因素的存在使得其惩罚力度大打折扣。加弦监督机制与执法水平也是一项有效的治理手段。列邓,执法部门可以规定市民用车必须随身携带自行车证,然后配合严格的街头拦车检查,直接提高赃车使用者预期被查成本,从而使赃车需求减少。这种完善细致的监督体系比粗放的监督体系有效,但却需要更多的运作成本,需要庞大细密的执法机构,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更由于自行车在我国市民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各种社会成本的上升。由于成本的制约,使得目前更为常见的是威慑作用十分有限的“运动式”检查治理方式。每个人都有一定的道德水平和声誉价值,在从事黑市交易这种违法活动时都要承受一定程度的心理压力和声誉损失,因而,从妹期来看,加强思想、提高道德水平是有利的,它可以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舆论水平,从而提高黑市参与者的心理压力和声誉损失成本,降低参与黑市的预期收益,达到治理黑市的目的,但这只能是一种长期的教育宣传投资,同样存在一个成本的问题。从现状来看,现实中人与人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社会舆论宽松,惯盗惯犯增多,使得黑市参与者的心理压力、声誉损失及边际声誉损失很小,预期成本较低,这也是使得黑市交易存在并蔓延的原因之一。加强防盗设施能够增加盗车者盗窃活动所需的时间、精力、盗窃工具的使用,使得其盗窃费用增加,预期成本上升,从而降低其预期收益,减弱盗窃活动的诱惑力。但自行车作为一种工具,素来是以方便经济的特点著称的,防盗设施的增加,固然增加了盗车者的预期成本,同时也增加了合法使用者的成本支出与便利程度,另外,盗车者为对付防盗设施,采用了气割、高强度剪刀等先进工具,提高了犯罪效率,降低了直接的犯罪成本,又使得其预期收益增加。四、结语可见,对于目前自行车黑市交易来讲,每一种治理手段都能够起到积极的政策效果,同时又因实施成本及其它因素的制约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治理黑市交易时统筹兼顾、权衡分析,既要将各种具体手段的有效面尽力发挥,又要防止因实施成本和负面效应的增加而得不偿关;既注重短期内执法水平与监督机制的完善提高,又要认识到长期中思想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既重视现有治理手段的实际运用,又要致力于新的治理方式的制度创新上来(目前有些地方正在推行的一种新的分合式车牌的使用就是一种有益尝试),而不管怎样,对自行车黑市交易的治理都是以提高黑市参与者的预期成本、降低其预期收益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