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以组织创新促渔业经济快速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范宏东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渔业 组织创新 提高效益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近年来渔民收入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通过组织创新将千家万户渔民组织起来,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农经济,才能加快渔业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渔业经营体制实行改革.由过去大集体生产经营变为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经济形式,这种生产经营体制,.确定了渔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渔业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家庭经营制度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而设计,在既定的制度和结构下渔业经营制度的变迁能量,经过3O年的过程已基本释放完毕。据有关资料显示,1978-1995年,渔民收入年增长35%的快速增长阶段;到1996—1999年进入渔民收入年增长4.05%的超缓阶段,1999年至今,收入进入滑坡阶段,年均减少3.6%。分析渔民收入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是渔业内部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所致。也是渔业、渔村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现实反映和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从深层次分析制约渔业经济发展的因素:(1)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家庭小农经济无法适应大市场社会化生产的需要;(2)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渔区资源等方面长期处于不利地位,渔村基础设施落后,渔业的、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与城市差距大。(3)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城市开发,运输大量占用渔业水域、滩涂,渔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越来越小。(4)渔业高投入、高风险是家庭经营无法抵卸的。(5)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水污染日益严重。归纳起来,就是以小农本位的渔业经营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通过组织创新将千家万户组织起来,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克服小农经济的弊端,加快渔业经济快速发展。
  所谓的组织创新,就是指以自愿为前提,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共同利益为纽带,采取合作社、公司、股份,协会等紧密的组织形式或采取和约联结(如订单、合同)、资产联结(定金、代销产品)、物权联结(如租赁、承包委托)等松散组织形式,将分散的家庭联合起来,整合为规模性经营集群。实现渔业产业连的延伸与扩展。形成规模优势、竞争优势、技术优势、垄断优势、无形资产优势。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笔者认为,用组织创新,将家庭经营组织起来,从根本上突破渔业经济发展的困境,当前需要突破五个误区。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破除“回老路”的误区
  家庭经营是党的政策基础,也是渔业建设的制度基础。要在稳定水面、滩涂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的流转形式。促进渔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组织创新将分散家庭组织起来,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从理论上讲是符合客观,是遵循客观规律的选择。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过去渔业生产力水平低,个体劳动对生产因素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将集体经营改为分散的家庭经营十分有效。促进了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过30年的发展,由于生产力水平提高,渔业资源竞争日益加剧。以及渔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和风险加大,个体作用相对减弱,通过组织创新组织起来,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渔民对新组织的要求会越来越迫切。
  2.市场需要新组织。随着市场对水产品的生产优质化、标准化、规模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水产品在国际市场遭遇绿色壁垒日益严重.家庭分散生产已很难和市场有效对接和参与激烈竞争。通过新机制组织起来是明智的选择。
  3.从实践上看,将渔民用新组织组织起来,既有国内外成功范例,也是把握与时俱进的战略选择。
  100多年前,欧美、日本等国家就大量出现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农业合作组织,涉及生产、加工、流通、信贷等服务领域。早在1810年由美国康涅犹榕州的奶牛农场主组织起来的奶牛协会。目前。美国82%的农场主加入了农场合作社。澳大利亚出口大米全部由大米生产合作社提供。丹麦奶制品90%由合作社经销。世界渔业先进大国日本对渔协会的组织还专门颁布了《水协法》。日本渔业协同组合,简称“渔协”,是以日本渔民为基础,为发展渔业生产、渔业流通、渔业信贷、保险、维护渔民正当权益,而依法自愿组合起来的民间渔业经济组织,它对上代表渔民与政府对话,对下贯彻落实政府间接的宏观政策意图,其宗旨是通过协同组合发展生产力,提高中小渔业者经济和社会地位。当前,日本各级渔协都拥有自己的码头、油库、冷库、渔市场等后勤设施,自身具有较完备的经营服务功能,已形成自我体系。全国沿海数十万渔民,几乎都参加了渔协。
  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成立了许多渔业协会、渔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据农业部统计,2007年全国各类农业合作组织i5万个,参加人员3486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现已成立的合作组织有16个.参加人员2680人,带动农户13000户.全行业销售收入达4.5亿元,群众从中得到收入1360万元。从他们出来的经验看。这种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视。(1)通过在区域和一定层面建立合作组织,可以减少渔民之间对渔业资源的相互竞争强度,而转变为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通过专业组织创新。将分散渔民组织起来,形成集体的力量,提高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的竞争力。(3)有利于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执行各种渔业法规的自觉性。(4)加强了政府与渔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
  二、在组织上要破除“单一”的误区
  以创新组织,将渔民组织起来,建立新的经济组织,不是恢复过去的“统营、统管”,海洋渔业资源是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渔业生产外部不经济性大。一艘渔船的捕捞作业对另一艘渔船的生产作业会产生不利影响;一艘渔船增加捕捞程度,扩大渔获量,就会影响另一艘渔船扩大渔获量的可能性;一块海域养殖密度过多,造成环境污染会危及邻近养殖海域的养殖经济效益。海洋渔业资源是典型的流动性。具有使用权难以界定的特性。建立长效、明晰的渔业资源使用权和收益权制度。对于提高渔业资源的使用效率具有积极意义。基于以上分析,创新渔业经济组织,应针对不同情况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开发和管理,要沿着政府主导型捕捞专业渔民合作组织,推动渔区合作尤其是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政府渔业管理绩效的路径演进。对涉及海洋渔业生产上游与下游活动,应沿着市场主导型渔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路径演进。对海域养殖渔业可沿着建立在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上的主导型(企业+养殖户)f作经济组织的路径演进。同时,创新组织还要把握住“三不论”原则:
  1.不论采取何种组织方式。只要具备功能就行,即能把渔民组织起来,一定程度上提高对接市场能力和经济效益,采取公司、协会,协作体、合作社、合伙制、股份制等任何组织形式都可以,都应鼓励其探索发展。
  2.不论组织规模大小,能够增加效益就行,即区域上的不求所有人都进入组织,产业上可以捕捞、养殖或加工、销售、服务各种组合的形式,只要能够产生1+1大于2的效益。都可以先组织起来。
  3.不论组织的紧密程度如何,只要群众认可就行,即只要渔民群众愿意参与,共负盈亏都可以实践。例如:可以采取“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紧密型组织。也可采取统一销售、统一加工、家庭分散生产的半紧密型组织或以合同订单,委托生产加工的松散型组织。
  三、在工作方式上要破除“为组织而组织” 的误区
  创新组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1.创新组织必须有支撑该组织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没有经济基础必然没有生命力,不能促进渔民增收。也是长不了的。推进组织创新要把握“五求五不求”,即不求数量多,但求有生命力;不求参加人数多,但求群众真认可;不求规模大。但求效益高;不求环节全,但求真管用;不求起步猛,但求逐步强。
  2.创新经济组织不能脱离渔区、渔民的需要,要推进创新组织将渔民组织起来,建立新经济组织。当前要围绕推进倍增发展,选择新经济组织的生存基础、生长基点,应注意解决渔业、渔村、发展渔民增收的瓶颈问题,当前重点是建设捕捞、养殖、加工、销售、服务“五大新经济组织”。
  四、在工作思路要破除‘‘否定过去”的误区
  发展新经济组织,将渔民组织起来,不是重新洗牌,否定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
  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是改革的基石,也是渔业建设的制度基础,建立新经济组织,是要发挥家庭经营优势,克服劣势,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有效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并不是否定双层经营体制,回归到“大锅饭”的老路。同时,建立新经济组织,尽量规避从现有的企业、公司的饭碗中抢饭,要立足把渔业经济做大做强。
  五、在工作措施上要破除“无所作为”的误区
  1.积极引导。向广大渔民广泛宣传创新经济组织的必然性。必要性。向渔民讲清楚新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产生机制、运行方式等相关知识,让广大基层干部和渔民充分认识到创新经济组织能提高规模效率和竞争力的道理增强意识。创造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调动广大渔民参加合作社、公司、协会等新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认真借鉴。要认真推广一批渔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和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动渔民致富奔小康的典型。一方面对典型要给予大力扶持、指导、协调和服务,促进典型不断完善升级,形成实践探索、总结提升,再实践再提升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引导其他人员认真研究和借鉴典型的先进经验,让身边的事启发身边的人,激励身边的人。
  3.改革拉动。由于渔业资源不断衰退,工程建设、城市开发等建设项目占用渔业水域、滩涂。渔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越来越小,陷入“养殖无海、种田无地,转产无岗、低保无份”的困境.今后要积极探讨建立新的经营机制。用改革解决渔区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按照渔民的自愿.通过发展合作组织等方式,引导渔民转产二、三级产业、参与市场竞争。
  4.利益驱动。创新经济组织,要解决渔民“缺组织”,关键要突破“缺利益”难点,渔民是最讲实际和实惠的,要靠利益去吸引,去驱动渔民到新经济组织中来。今后应引导新经济组织,采取服务、返利、保护价格等方式与渔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让渔民从经济组织中得到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资金、信息等无偿或低偿服务,让渔民得到从龙头企业加工、流通和科技创新增值的部分利润,让渔民在龙头企业收购水产品中得到价格保护,让渔民在工程建设、城市开发等项目建设造成“失海”中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样让渔民在发展创新经济组织中得到利益,从而将渔民组织起来,渔业现代化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