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国富国的不平等国际经济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媛媛 时间:2013-02-14

   国际经济关系反映了各国之间在经济交往中的地位关系以及对国际经济事务和规则影响上的力量对比,文章主要从国际贸易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为研究出发,分析了在南北两极分化下,富国和穷国之间不平的等国际经济关系的原因,富国凭借高有机构成、高工资、高价格和高壁垒的“四高”优势和措施并通过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强大控制力,形成并极力维护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
  一、国际经济关系概述
  (一)背景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国际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日趋加深,世界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一方面,在各国的贸易与合作中,它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了全球生产力大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利益的分配却并不公平,在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中,由于实力差距,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和联系中处于不利地位。面对不利的外部经济关系,如果国内缺乏强大的内在发展动力,将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将被排除在经济全球化之外,越来越被“边缘化”。
  两极分化的日益突出,南北穷国富国之间的不平衡发展,证实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不平衡发展规律的论述。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下,暗含着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不平等。
  (二)文献综述
  世界贫富各国间的经济联系很早就开始出现并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关系也随之深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贫富各国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各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并且直接影响到各国经济发展的平衡。对于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国际上存在不同的理论和观点:
  从著名的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优势,以及更进一步的大卫·李嘉图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比较成本说为始,建立了互利平等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论基础。然而,这些理论存在明显的片面性。就像大卫·李嘉图的国际贸易理论一样仅关注贸易所得却不考虑贸易所得的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掩盖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不平等的经济关系。
  到了六十、七十年代,以A·伊曼纽尔、阿明等人为代表形成“依附学派”,强调现有国际分工形成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附。他们从理论上阐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不平等交换和价值转移,并将穷国向富国的价值转移归结为工资差别。这一结论误把现象和方式当做了原因,工资差别并不是富国从穷国获得剩余价值转移的根源也不是唯一的手段。
  二、国际贸易关系中的不平等
  在国际贸易关系中,为了实现价值或剩余价值转移,发达国家所依靠的手段和优势可以概括为“三高”:高有机构成、高工资、高价格。
  (一)高有机构成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根据马克思主义价值与生产价格理论,如果国际市场存在自由竞争,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时,剩余价值会再分配,从有机构成高的部门流向有机构成率低的部门。
  第二次世界大战直至今天,相同产业内部因技术差距引致的分工逐渐占据指导地位,少数经济发达国家成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国,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在这样的国际分工下,穷国贸易品一般为资本有机构成低的初级产品或中间产品,通过部门间国际贸易,即使忽略发达国家的垄断市场力量,穷国的剩余价值仍然会不断向富国转移。反应在在生产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如下:假设A为欠发达国家,B为发达国家,分别集中于Ⅰ和Ⅱ行业,资本有机构成c/v分别为1和2,剩余价值率100%。则对于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价值V=c+v+m、利润率T、利润p=T*(c+v)以及生产价格P,A国家为10、10、10、30、40%、8、和28,B国家为20、10、10、40、40%、12和42。
  可以看到,在国际生产价格形成后,发达国家凭借其出口产品所在行业的高有机构成,按42的价格出售其价值为40的产品,而发展中国家价值为30的产品却只能按28的价格销售,发达国家所得到的大小为2的价值,正是在国际贸易从发展中国家转移而来的。
  (二)高工资
  随着众多发展中国家不断采取产业升级、改变出口产品结构、引进技术设备等政策措施,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具有相近甚至相同有机构成的部门内产品贸易比重不断上升。这时,发达国家也就更难凭借高有机构成保持优势地位,获得价值转移。
  但是,即使是在资本有机构成一致的部门,由于穷国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剩余以及工会弱小等因素,相对低的工资水平同样导致高剩余价值在贸易中剩余价值流向富国。假设国家A和B都出口行业Ⅱ的产品,而且具有相同的资本技术构成,只是国家B的工人工资水平是A国的五倍,这样A国价值为2的可变资本就能雇佣到同B国同量的工人,原来用来支付其工资的8个单位的价值也转化为剩余价值。反应在在生产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如下:
  设国家A和B的配置资本C均为70,不变资本c均为10,则对于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价值V=c+v+m、利润率T、利润p=T*(c+v)以及生产价格P,A国家为2、18、30、20%、14、和26,B国家为10、10、10、30、20%、14和34。
  按照“依附论”思潮的代表学者A·伊曼纽尔、阿明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虽然A和B用同样的技术生产同样的产品,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销售。可是,B国的工资水平高于A国。“这样A国较高的剩余价值率提高了两国的平均利润率,低工资国(A)以同样生产率的等量劳动,在国际交换中所得低于贸易国B。”
  但是,这种价值转移从根本上讲,并不是基于高工资的。就像阿明在《不平等的发展》中所说,“产品必须有一个一致的价格,即在世界市场上实行的价格”。如果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发达国家在竞争中要么损失利润要么失去市场。而其产品能够在世界市场上同欠发达国家的产品竞争,占有一定的市场,必然是基于其具有的影响价格的市场力量。
  (三)高价格
  发达国家资产阶级并不会满足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收入,因此在高工资造成的较高价格基础上,他们要求更高的价格和更高的利润。凭借在知识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以及对核心技术的控制,他们在很多部门都具有垄断力量,制定高于生产价格的垄断价格,获得垄断利润,进一步剥削穷国。少数发达国家对国际贸易的垄断,使这些发达国家的垄断组织能以垄断高价销售工业品攫取高额利润。
  以国家B进行产业Ⅰ的生产为例,其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价值V=c+v+m、利润率T、利润p=T*(c+v)以及生产价格P分别为10、10、10、30、17.5和37.5,而垄断价格则高于37.5。
  因此,在积极推进“全球化”战略的同时,发达国家一直努力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以及核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集成制造技术等战略技术上竭力保持其领先优势和垄断地位,一面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一面拒绝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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