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酒后代驾联盟的运行模式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新义 时间:2013-02-14
  摘 要:酒后代驾联盟作为一种创新治理酒后驾驶的手段,已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对酒后代驾联盟的调查和研究,从酒后代驾联盟对治理酒后驾车的意义、联盟的组织模式、联盟的功能定位以及联盟尚且存在的缺陷四个方面对合肥市的酒后代驾联盟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索。
  关键词:酒后代驾;组织模式;功能定位。
  随着国家对酒后驾车打击力度的加大,直接催生了酒后代驾服务。 2005年合肥市的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驾校等企业出现酒后代驾服务,但大多零星分布,不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同时也因管理规范、费用及安全保障等问题的限制,该项业务的发展并不乐观。 2009年9月18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交警大队、蜀山区商务局等单位最近联合发起成立了“蜀山区酒后代驾联盟”。联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推进酒后禁驾,探索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规范。联盟章程规定,凡有意于推进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活动的出租车公司、酒店、酒吧等涉酒经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有可靠驾驶技术并愿意承担义务代驾的驾驶员,都可自愿申请加入该联盟。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蜀山区的规模酒店基本上纳入酒后代驾联盟的组成部分。 2010年7月21日,肥东县酒后代驾联盟成立,这标志着合肥市的酒后代驾联盟正式走出市区,向县区延伸。
  1酒后代驾联盟对治理酒后驾驶的意义。
  实际上,政府部门的精力、资源与力量始终是相对有限的。治理酒后驾驶,固然需要各地的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深度与广度,但也需要更多借用社会治理的手段与力量,形成一种政府强制治理与社会民间联合治理的良性局面。由合肥市蜀山区商务局和交警大队牵头成立的“蜀山区酒后代驾联盟”便是对政府合作治理实践形式的一种探索。
  在酒后驾驶交通事故频发和酒后代驾服务行业发展不成熟的背景下,政府部门、酒店、代驾志愿者围绕如何禁止酒后驾驶的公共问题,以民间社团(“酒后代驾联盟”)的形式,推进建设社会化、常态化、标准化的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服务体系。在联盟下,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政府商务部门、出租车公司、酒店等主体密切联系与互动,不仅统一制定与提供了《代驾委托书》和《酒后代驾服务卡》,对车主、酒店、服务公司、代驾人员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范,而且对酒后代驾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代驾服务收费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范,防止随意乱收费情况的出现。不难发现,这种来自政府层面的努力,正是对此前酒后代驾市场理性失灵的一种有针对性的纠正与弥补。这种做法一方面为从根本上减少酒后驾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疏导出口,另一方面为探索酒后代驾行业规范提供了有益经验。
  2酒后代驾联盟的组织模式分析。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复杂性,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政府组织,传统的组织模式尤其是层级制结构已无法适应日益动态化的要来。针对如何形成规范可行的酒后代驾的行业规范这一问题,市场中出现的酒后代驾服务发展缓慢,单纯的公益性代驾无法满足日益增大的公众代驾需求,在此情况下,不得不寻找第三条道路来协调市场和政府的优劣势。酒后代驾联盟创新使用合作共治的理念,将政府部门、涉酒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力量进行集中,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有利资源,主张采用自主管理、文化价值观等形式的组织手段,规避市场机制作用的缺陷,达到探索酒后代驾行业规范的目的(见图1)。
 
  相比于传统的市场或政府组织模式,笔者认为酒后代驾联盟的模式存在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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