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经济时代的理财理念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邢颖 时间:2013-02-14
 四、法治理念
  新经济发展中,理财过程中信息变动性和灵活性增强,各方当事人应诚实守信,合法理财。这一方面要制定法律法规,确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其行为;另一方面要树立理财中的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首先要求法律必须被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精辟地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表明,法律权威必须来自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崇尚,法律信仰意味着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只有信仰法律的人们,才会严格遵循法律,法律权威才因此得以确立。因为法律权威的形成最终取决于普通民众与具体行使权力的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的核心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确立法律权威而言,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会起到决定性作用。只有法律权威赢得了全民的普遍的心理认同。法律权威才会化做人们的内心自觉,具体行使权力的官员,才能从内心的深层情感上自觉接受法律,拒绝外来的各种力量和因素的干扰,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和适用法律处理社会纠纷。普通民众才会因信服法律而自觉自愿地将其纠纷诉诸司法机关,寻求法律保护。由此不难看出,法律信仰是确立法律权威的精神动力和信念支持力量。因此,塑造全民尤其是理财人员的法律信仰,树立法治在新经济理财理念中的权威地位对于理财资本高效、安全地运营具有深远的意义。另外,法治还蕴含着丰富的法的精神。一般说来,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包括:(1)法律至高无上。(2)善法之治。(3)无差别适用。法律不承认个别(特殊)情况,只承认普遍规则的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因个别情况而改变法律的普遍性,即使这种改变的目的是正当的,目标是正义的。(4)制约权力。国家、政府享有公权力,但是这种权力必须接受法律、权力、权利的制约,禁止滥用权力,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应当与法律保持一致,滥用权力应当受到追究。国家机关决不是谋利的经济组织,法律应当绝对禁止权钱交易。(5)权利本位。法律必须包含切实保护人民权利的内容,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但是权利是基本的,应占主导地位,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各个环节均应关怀和尊重人权。(6)政治程序。程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正当的程序是实行法治的关键。它不仅具有消极限制权力的功能,还具有积极引导和促进权力行为合乎正义的作用。
  新经济发展中,市场是其基础性的资源配置手段,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理财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法律体系的规范之下,既要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又要依法承担义务。作为经济活动中重要角色的理财人员,应树立法治观念,遵纪守法,这便要求每一个理财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保障理财实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要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摈弃那种随心所欲、盲目行事的行为,真正做到依法理财。这不仅是理财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每一个理财人员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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