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的反思与展望:再论中国经济学究竟向何处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颜鹏飞 时间:2013-02-14
革开放的渐进性,因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而作为其理论反映的经济学体系,无疑打印上“摸着石头过河”、试错(trial and Eiror)和实验的烙印,只能是一种转轨型政治经济学体系而不是成熟型或典型的中国经济学体系。
  基于其鲜明的阶段性或转轨过程性质,正确化解路径依赖和制度变迁的矛盾、均衡性与非均衡性的矛盾,演进进程的驾驭、路径的选择和政策的动态设计,以及如何确定和把握历史转折点或者拐点,是转轨型经济学必须作好的一篇大文章。
  鉴于其研究对象的非成熟性,其逻辑体系和研究方法应该允许呈现“斯密现象”,即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并存的二重性(但是以叙述方法为主),内在观察方法与外在观察方法并存的二重性(但是以内在观察方法为主)。其次,研究对象的定位要突破狭窄化趋向。要回归马克思和恩格斯,其研究对象应该囊括“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而生产关系不仅是位于抽象层次上的第一级的原生的生产关系,而且包括上升到具体层次的“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即“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亦即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实现形式或发展形式。
  此外,研究与实践经验紧密相连的经济体制具体运行模式——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准则即模式问题是“经济学的基本任务”(布鲁斯语)——是具有弹性的转轨型经济学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并适时上升到理论层面。例如,珠三角“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和深化改革先行区”模式、上海“浦东开发区模式”、武汉和长株潭“两型社会模式”、“苏南模式及其县域现代化的太仓模式”、毕节“开发扶贫与生态建设实验区”模式、“温洲模式”、“华西村模式”等,不一而足。
  
  四、中国经济学范畴的定位和结构布局是重中之重
  
  马克思经济学逻辑体系构筑方法或学说理论遗产框架注重选择始点和终点范畴、主线与作为主线落脚点的基本范畴、核心范畴和创新范畴,以及逻辑体系十分重要。
  1 体系框架可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社会生产总过程的程序,或者按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的顺序,来构建逻辑体系。有一种意见认为运用抽象分析法之要义就是假定前提符合实际、论证过程合乎逻辑,通过对经济理论进行综合集成,确立了子理论体系框架和若干基本原理。还有同志开创了现代政治经济学“五过程体系”,而每章内部均按照“范畴一般与范畴特殊分析法”来叙述。
  2 应该从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点上确定中心范畴和研究主线。例如,前苏联经济学者关于逻辑主线的诸多意见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联合会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整个社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或“国家与物质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同志式合作互助关系”、“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有计划结合”、“直接社会劳动”、“劳动的社会形式”(鲍里索夫)、“集体劳动”等。
  3 创新性范畴的推出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特别要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创新性范畴。不主张把“公本”或“社本”作为新体系的中心范畴。
  4 商品范畴是转轨型政治经济学新体系元范畴或逻辑起点。它对于理顺逻辑顺序、逻辑层次,打开逻辑通道和扩大逻辑空间有重大意义。新体系看来不拟用“自主联合劳动”、经济人或“新经济人”假设作为逻辑演绎的起点范畴。
  5 四大“中介”范畴是逻辑演绎和体系构建的“枢纽点”。“中介”范畴就是逻辑中项,也是范畴上升或转化的条件和过渡环节。要注重研究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产权和股份制这四大“中介”范畴。 经济体制是改革的对象。这一范畴不仅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经济制度的中介形式,又是处于具体层次上生产关系的发展形式。这就决定了经济体制的下述特征: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了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方向和发展趋势,但后者对前者又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和相对独立性:一是体制性属性与基本制度性质有很大区别,体制可以游离和独立于社会基本制度之外;二是体制层面的变化和创新必然要求和诱发制度的变革。所以体制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和解放生产力的突破口和必由之路。其次,经济体制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既包含了经济成分的结构、所有制关系,又包含经济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等等。因此,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经济制度的中介形式,经济体制直接与生产力层次相联系,具备把生产力发展的各种要求和信号向生产关系反馈和传递的功能,因此,基于这种亲和性,反映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无疑成为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变革和完善的前提。
  “产权”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中介范畴。社会经济的原动力就是财产关系及受其制约的利益关系,最后归结到所有制及其法律表现形式即产权关系。我们要很好地完成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的理论遗愿。因而它是抽象层次上所有制与具体层次上所有制之间,以及基本经济关系或制度与具体经济关系或制度之间的不可或缺的中介范畴或“枢纽点”。这也是需要重点研究的生产关系表现形式、具体形式及实现形式。但区别在于: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惟“资本产权”独尊,强调能带来剩余索取权或剩余控制权的资本产权,强调物质财产产权而贬低劳动力产权,并取消或异化“劳动力产权”。中国经济学体系不能将劳动(者)的经济学倒退为一种偏袒资本、剥夺劳动者的资本所有者的经济学。
  我们要在国际化与本土化的交互作用中催生转轨型中国经济学体系,应大胆借鉴“范式”理论和复杂系统研究方法论的优秀成果,注重研究萨缪尔森“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体系和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体系一类的合理成分,尤应加强对西方转轨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过渡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激进经济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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