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安海彦 时间:2013-02-14
  2010年5月31日,为加快汽车工业技术进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实施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由七章十九条组成。从补贴范围、对象、方式,支持条件,补助标准与规模,资金申报与下达,监督管理各个方面对新能源汽车补助范围和对象做一界定。如在补助方式上,私人购买的范围扩大,包括了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中央财政对生产汽车企业的补助也细化;在补助标准上,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说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财政拨款的划拨和清算的法律化。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在全国的推广。 
  3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点 
  2011年3月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中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重点进行了细化。也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的主要内容。十年目标:产销累计突破500万台,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0万辆,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分为两个阶段:到2015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化。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0万辆。混合动力汽车大规模普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内燃机、自动变速器、汽车电子、轻量化材料广泛应用;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 
  主要任务:突破电池瓶颈。发展纯电动车,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是三个需要突破的核心技术。 
  保障措施:财税双管齐下。2011-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2011-2015年,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和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推广,其中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补贴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财资金的50%。 
  税收方面,2011-2020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新能源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同时,在融资方面,国家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充分发挥现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 
  此外,国家将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有关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府采购清单(目录),享受国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得低于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 
  产业格局:到2020年,培育形成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3-5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5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亿瓦时、具有电池关键材料研发和生产能力的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形成2-3家锂离子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骨干生产企业。形成2-3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驱动电机、自动变速器骨干生产企业。 
  可以看出,“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明显加大,税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也降低了私人购车压力,从融资、政府采购用车进一步普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保障,培育产销能力、技术突破等一些骨干新能源汽车企业发展是新能源汽车工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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