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问题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杜林永 李洋 时间:2013-02-14
 总之,许多地方政府只顾追求自身利益,滥用权力,根本没有尽到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与义务。 
  2.2 权责不对称的根源 
  (1)政治行政体制的问题。 
  一方面是上下级政府间权责不对称。我国政府实行的是严格的层级制的行政管理机构,相对于上级政府的巨大权力,下级政府往往承担过多的责任。为了维持自身体系的运营再加上政府的自利性,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会抛弃行政责任追求权利与利益,由此产生了政府靠地生财、创租寻租的行为。 
  另一方面是政府自身内部责任机制不明确。责任机制不明确直接导致了权大责小,增加了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行政主体产生轻率的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为,最终导致公共权力的滥用,产生腐败。在增减挂钩中,政府由于权利过大,责任缺失,极易产生创租寻租行为,导致政府腐败。 
  (2)政府及行政人员责任服务意识缺失。 
  在传统行政体制文化的影响下,许多政府行政人员的“政府本位”观念严重,认为实施行政措施,治理社会是政府的特权。这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相违背的。这往往会使政府官员忘记自己的职责要务是对人民负责,为社会做贡献。增减挂钩中,许多地方政府,只顾获取挂钩指标,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忽略了对农民等利益主体的补偿与安置,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3 解决增减挂钩中政府权责不对称的对策建议 
  (1)完善政府问责制,培育服务型的行政文化。 
  问责制是解决权大责小甚至弃责任于不顾的重要途径,是解决责任缺失问题的制度性保障方法。只有构建了问责制度,使政府人员明白自己的本职所在,才能使其执法行为规范合法,才能有效阻止增减挂钩中滥用权利侵害农民根本利益事件的发生。培育服务型行政文化,转变政府人员观念意识,才能使其克服自利性,真正从公共利益出发,正确引导增减挂钩中相关各方,处理好各种利益冲突,做好失地农民安置等后续保障工作,尽好维护社会稳定团结的责任与义务。 
  (2)建立有效的立体监督机制,扩大提高公民参与权。要建立政府自身、媒体舆论、社会大众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机制。在增减挂钩中,要保证挂钩项目透明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的监督。要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利益诉讼制度,以做到合理协调相关各方利益的功效。 
  (3)按照权责对应原则合理调整上下级政府的权责范围。 
  通过合理调整权责范围,可以有效避免权小责大局面的出现,避免土地腐败现象的发生,促使地方政府正确运用手中权利来承担责任,为公共利益而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增减挂钩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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