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福建商帮的性格与归宿——兼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林枫 时间:2010-09-06

    内容提要: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是中国研究中最重大问题之一,许多研究都有意无意地试图解答这一问题。其中,16世纪后已经发育成为社会重要力量的中国商人,却没有能够如中世纪晚期欧洲商人那般成为封建制度的瓦解者、资本主义制度的推进者,总让人扼腕长叹。本文尝试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明清福建商帮,分析其性格弱点与最终归宿,探究中国商人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变革主力军作用,并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社会演进过程的深刻原因。

关键词:商帮  性格  归宿  封建社会  长期延续

 

一、“犯禁式”的经营观念

 

    福建先民相当部分源自中原,他们迁入福建,马上面对着与中原故土截然不同的环境。在泉州,土地贫瘠,租入不足供养;在漳州,厥地咸卤,人民难于稼穑;在龙岩,山多田少,耕地不敷分配。尽竭地力之所出,仍不足供养生民,遂为中原农业民族移至福建的最大挑战。如果说农业文明以土地为根本的生产资料,那么,贫瘠的山地、盐卤的滩地,以及浩瀚的大海,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对肥田沃土的无限企求,改而投入大海的怀抱,不得不“以海为田”。海水养殖、海水制盐与海洋航运等,才是本地人可以依靠的基本生业。显然,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内地农耕已经截然不同。

    福建的地理环境,既使得福建人民需要与外界建立比较频繁的贸易联系,通过交换获取各种必需品,也使得海上商业活动成为福建人民获取财富的重要手段。鸦片战争前,胡夏米已经注意到福建在对外贸易方面的高度依赖,他对英国人没有意识到沿海贸易于中国人的巨大意义而深表惋惜,“英国人一般很少认识沿海贸易对于中国人有巨大的意义,更不知道中国某些地区的人的生活必需品整个儿是仰仗沿海贸易供应的。例如,福建省就是从富庶的(台湾不愧为所谓中国的谷仓之一)吸收大米以满足其大部分消费需要的。当我们一八三二年四月泊在厦门港的时候,我每天看见有一二十艘三百至五百吨的帆船进港,装载大米和糖。我又令人船数,在七天内进口一百至三百吨不等的帆船共不下四百艘,其中大部分是从满洲来的沿海商船,装载各种谷物,也有不少是从[麻六甲]海峡来的,装有很值钱的货物。”①

    虽然商人居四民之末,但是富埒王侯、傲视公卿甚至与国君分庭抗礼的实际地位,又令人艳羡不已。司马迁尚且专门为那些商贾者流作书立传,陶朱公三致千金的故事脍炙人口;孔子得以扬名天下,万世师表,服贾致富之弟子子贡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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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严中平辑:《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的史料》(下),《胡夏米致外交大臣巴麦尊的私人信件》(1835年7月24),载《经济研究》1955年第2期。

参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第3257、3258页。

 

唐宋时期,大批波斯胡人出入于以泉州为主的福建沿海各港,更使这里的人们受到浓烈的经商谋利气氛的浸染,从而催生了沿海府县一批早期的土著海商。虽然商人的人数不是太多,但他们对社会风气以及社会价值的导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竞相传诵着商而致富的传奇故事。张循王手下的老卒,泉州的杨姓商人与王元懋,无不因经营海舶而致赀巨万。①

    商人成功的先例,生活条件的逼仄,刺激着福建人民迸发出高昂的经商热情。到了明清时期,土著海商便大量涌现,以至明末清初形成了中国人控制东南亚海上贸易大权的辉煌局面。然而,福建人经营商业的从业取向及其对海外贸易的钟情,与明清时期整个国家的治国理念、价值体系产生了严重冲突,想象中“勾引番夷入寇”的可能以及明初以来倭夷联舟而至的现实,更使禁海有了充分的理由。无法舍弃海外贸易的福建商人只得采取“犯禁”的贸易方式,而且表现出不惮“犯禁”的经营观念。

    明清王朝所要维持的是稳定的统治,所要建立的是安土重迁、各安其乐的农业社会秩序。职此之故,商业受到压抑、排斥是理所当然的政策选择,否则人民皆舍本而趋末,岂不动摇了整个国家的根基?

    闽广重末轻本的社会风气一直令朝廷感到不满和担忧。重本轻末,直接伴生的便是逐利拜金的社会风气,“闾巷少年仰机利,泛溟渤危身取给,不避刀锯之诛”,②因此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商人群体的侈糜,对于传统以来尚朴求真的生活方式,具有强烈的冲击与震撼;沿海地区粮食供应的紧张状况亦与当地重本轻末的风气相联系,皇帝对贪利而废农功的行为严厉斥责,内陆地区的人们也深表不满:闽广沿海地区的人们想尽办法赚钱发财,不事粮食生产,用轻易赚取的钱财购买内陆农民辛辛苦苦种植的粮食。

福建商帮在长期海外贸易过程中养成的性格,更让政府忐忑不安。在海外贸易的过程中,福建商帮融入了较农业民族更为丰富的性格内涵。他们克服了株守故土的观念,或下海以商,或外出为工,具有了一种义无反顾、无远弗届的流动性格;他们在与海洋打交道的过程中亦培养了积极的冒险性格;他们在与外界的交往中衍生出开放的性格,但同时也养成了强悍好争、孜孜为利,遇不如意处不惜动以械具,以致相互残杀,屡成仇雠。换言之,福建商帮在浓厚的商业气氛中发育、成长起来,以流动、冒险、开放、争斗为特征的商人性格日益压服了定居、苟安、封闭、忍耐的农业社会品格,不断开拓自己的商业发展道路。然而,他们的流动性、冒险性、开放性、进取性,统统被看作是不安本分的表现,被认为是统治秩序的潜在隐患。作为“百姓父母”的政府,有责任他们,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使他们重新变为古典式的农民,“弃帆樯而转南亩”,而且,从上考虑,如果沿海人民都转而从事粮食生产,国内的粮食问题必然大为缓和,而粮食问题解决了,天下也就太平了。以上诸因素的共同作用汇成了明清时期实行海禁政策的思想基础。其间偶有开禁,但“禁”却是一贯的,开禁时亦多有限制。

既然经营海外贸易会遇到如此之多的阻扰与障碍,福建商帮也力图在体制允许的范围内开拓业务,他们在国内商业舞台上亦占一席之地,如明代晋江安平商人之服贾于两京都、齐、汴、吴、越、岭以外,如汀州、龙岩、邵武及漳州、兴化的移民商人之活跃于清代四川的旷土上,他们以积极进取的精神,谱写了福建商帮的又一篇章,未必逊色于徽州等国内著名商帮。然而,国内贸易空间毕竟有限,竞争也相对惨烈,福建人在海外贸易领域有着天然的区域与人文优势,而且海外贸易的利润也较之国内贸易远为优厚,“漳泉之民,以海为生,缘闽地甚窄,觅利于陆地者无门,而洋利甚大,幸脱于虎口者间有,即使十往一归,犹将侥幸于万分之一”,③大海深深地吸引着他们,而他们所采取的行动势必只能是“犯禁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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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参见(清)俞樾《茶香室续钞》卷4,“张循王老卒”条,中华书局l995年点校本,第567—568页。(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卷6,“泉州杨客”条;《夷坚三志》己志卷6,“王元懋巨恶”条,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第588—589、1345页。

    ②万历《福州府志》卷7《土风》,传抄本。

《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兵部题行“兵科抄出福建巡抚朱题”稿》,中华书局影印中央研究院语言研究所整理本,1987年版,第74页。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福建巡按陈子贞点出了福建商人的无奈,“闽省土窄人稠,五谷稀少,故边海之民皆以船为家,以海为田,以贩番为命。向年未通番而地方多事,迩来既通番而地方义安,明效彰彰耳。自一旦禁之,则利源阻塞,生计萧条;情困计穷,势必啸聚。况压冬者不得回,日切故乡之想;佣贩者不得去,徒兴望洋之悲。万一乘风揭竿,扬帆海外,无从追捕,死党一成,勾连入寇,孔子所谓谋动干戈不在颛臾也。”①因为海禁阻挡了福建商民的基本谋生之道,否定了福建商民最为基本的生产方式,并从而影响了福建商民的生活方式,甚至危及生存。为了继续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准,福建商民势必铤而走险,违禁下海,至于勾连入寇。

    如此情形,无独有偶,其实这是闽广江浙等东南沿海地区共同的问题,只要海上利润丰厚,一定有不畏惩治、犯禁走私的现象。浙江嘉禾的王文禄也认为海寇不息的关键在于海贸不通,惟有开海通番,方能民不为寇,“商货之不通者,海寇之所以不息也。海寇之不息者,宜其数犯沿海及浙东西,而循至内讧也,何也?自嘉靖乙酉傅宪副输禁不通商始也。伊昔宁波、广东、福建各有市舶司,前元则澉浦有宣慰司,钱清、上海皆通海舶,今尽革之,货贩无路,终岁海中为寇,曷能已也。况海外凤凰山、马迹潭、双屿港,久为萑苻之薮,设若攻而破之,旧寇既破,新寇必生。海中之利无涯,诸番奇货,本一利万,谁肯顿息哉?”②

    走私贸易及其必要的亦商亦盗自我保卫形式,实际上对商人力量起到了极大的削弱作用。一方面,他们飘忽海上,对抗官府,需要抽出资金用于建造、购置坚船利炮武装自己,从月港时代的弓矢刀盾到郑氏集团的火铳大炮,虽然足以使“以与我兵船格,我兵船不能当也”,③但所费不赀,且使他们不得不分心于贸易以外的事务。另一方面,走私需要巨额的贿赂,游总官兵也好,海关职员也罢,钱财入手,便即纵容走私,甚且为走私掩护。海澄置县之前,为方便管理海外贸易事务,专门设立了安边馆,然“官贪吏墨,与贼为市,乱且倍于前日”;④设县之后,所用的巡司之兵,仍是与贼为市,“滨海出没,民多勾接为奸,缉而防之,庶渔歌有互答之乐,摇橹无白衣之虞。今所缉者,月明满载,薄暮举网而已,且饱贼赀而与之市。则防勾接之人,而自为勾接,毋乃诲而为盗乎?”⑤1849年,英国驻福州领事的报告中,对海关于走私的纵容颇有微词:“这里(指福州)所消费的全部外国制造品仍然是由本地商人运来的,其中大部份是由陆路从各地运来的,但也有一些是从海路运来的。不论是经由陆路或是海路,这些货物大都是在海关人员的纵容之下走私来的。”⑥

在这种情形下,福建商帮陷入了一种可悲的命运:一面是海禁,不得不违禁;一面是违禁,政府严厉打击,更要海禁。私商建造大船,航行海外,违禁贸易,他们一面积极招引沿海小民以开拓其业,一面采取亦盗亦商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甚且勾结倭寇,与政府激烈对抗。政府一意禁海剿寇,于是出现了“法令日严,而洋盗愈炽”的悖谬局面,嘉靖年间的防倭灭倭不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使一些本不为盗的商人沦入盗贼的渊窟。禁海政策使之不得下水,断绝其生路,他们不甘坐困,遂相结为乱。人们对比禁海与开海时期的状况,不难得出如此结论:“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福建沿海商民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相反,始终处于与朝廷不断对抗的过程之中,福建商帮在政府挤压下走向破败的命运,史家连横为之扼腕叹息:“吾闻郑氏之时,贩洋之利,岁入巨万。而茫茫南土,孰非漳泉人之所辟者?坚苦逴厉,积日累年,故能握彼商权,以张势力。然自郑氏亡后,漳泉人之出洋者,清廷且视之如寇,归者有罪,海天万里,北望咨嗟,是无异自戕其手足,而欲与人决斗也!”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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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实录》卷262,万历二十一年七月乙亥条,上海古籍书店影印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

②()王文禄:《策枢》卷1《通货》,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新一版,第11—12页。

    ③《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兵部题行“兵科抄出福建巡抚朱题”稿》,中华书局影印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整理本1987年版,第74页。

乾隆《海澄县志》卷21《艺文志》,李英:《请设县治疏》,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48页。

乾隆《海澄县志》卷7《兵防志》,《兵防议上》,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484页。

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40—1895)》第1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08页。

连横:《台湾通史》卷35《货殖列传》,台湾史料丛刊本,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版,第10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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