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党超 时间:2010-09-06

 [关键词]两汉时期;生态思想;生态和谐;生态伦理;生态保护

    [摘要]在传统思想中,尊重、珍爱生命、倡导天人和谐的生态观念源远流长;而两汉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定型的关键阶段。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不仅倡导生态和谐和生态保护,而且更为鲜明的是强化生态伦理。生态和谐、生态伦理和生态保护思想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密不可分,这正是两汉时期生态思想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点。

[中图分类号]K234:N91(2)=34  [交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05-0114-07

 

Keywords: Western and Eastern Han Dynastieseco-thought; eco-harmony;eco-ethic; eco-protection

 

Abstract: Chinese traditional thought has long been attaching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ecological ideas which maintain to respect the laws of nature, cherish lives and advocate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Western and Eastern Han Dynasties have been a crucial time when the Chinese ancient ecological thought began to take shape. The two dynasties not only advocated the eco-harmony and eco-protection but also the eco-ethic. These three were thought to be integrated and never to be departed, which remain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cological thought in the Western and Eastern Han Dynasties.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尊重自然规律、珍爱生命、倡导天人和谐的生态观念源远流长;而两汉时期正是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总结定型的关键阶段。顾后有益于瞻前,研究总结中国上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对我们今天的生态认识与实践将会产生积极的借鉴作用,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智地面向未来。然而,目前对中国古代特别是两汉时期的生态思想进行探讨的文章尚不多见①。

两汉时期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高峰期。然而,与经济发展相伴而行的却是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和恶化:土地滥垦,“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1](《通有》);毁林严重,平原地区的天然森林资源已趋枯竭。尤其在一些农业开发较早、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已经明显感到了木材的匮乏。如《盐铁论》中有关于梁、宋等地缺乏木材的记载。由于生态的破坏,环境质量下降,水、旱、蝗和疾疫等灾害发生十分频繁,两汉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灾害多发期。据统计,自汉高帝元年(前206年)至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425年间,共有242个年份发生了灾害,发生各种自然灾害420年次(灾害发生的次数以年),平均1.01年发生1次,可谓无年不灾[2]。

面对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状况,两汉思想界的有识之士提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和谐统一、崇尚自然、注重伦理、加强保护等主张,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令,这些都体现了时人的生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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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陈业新的《秦汉时期生态思想探析》(《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总结了秦汉时期生态思想的部分内容以及秦汉时期生态保护的主要措施。但遗憾的是,作者却没有注意到汉代生态思想中极为显著的生态伦理方面的内容。

 

  生态和谐思想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人对自然的征服和自然对人的制约。要想保持二者之间的良好态势,就必须使之趋于和谐。《礼记·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淮南子·天文训》认为“阴阳和合而万物生”。可见,两汉时人并不是把天、地、人三者孤立起来考虑,而是把其看作一个相互联系、和谐、平衡运动的大整体,强调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倡导天人和谐。“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3](《道基》)

淮南王刘安在《淮南子》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本经训》向往“至德之世”的生态状况是:“天覆以德,地载以乐;四时不失其叙,风雨不降其虐;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当此之时,玄玄至砀而运照,凤麟至,蓍龟兆,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而朱草生,机械诈伪莫藏于心。”好一幅生态和谐完美的理想化景象。

硕儒董仲舒更是在其专著《春秋繁露》中借对远古三皇五帝太平盛世的描述,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社会蓝图:

五帝三皇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愤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嫉)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鸷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4](《王道》)

 

将以上引文与孔子讲的大同社会相比较,孔子的“大同”社会只讲“人”而不讲“天”,董仲舒则不只讲“人”,且特别突出了“天”。他说:“何为本?日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4](《立元神》)它们分工合作,和谐关系不能破坏,否则就会有灾异产生。这事实上就回答了天、地、人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固有规律的问题。可以说,董仲舒的理想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且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智慧,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谐,可以称之为“理想生态社会”[5]。

    另外,成书于两汉时期的医书《黄帝内经》也从人与自然的角度论述人体与四时变化、地理水土的联系,认为四季气候变化是否正常直接影响到人体的健康。《灵枢·岁露论》指出:“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病而少死;岁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因此,季节性发病、时令性流行病都和气候的变化紧密相连。东汉末年,医学家张仲景说得更为直接:“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6]

    在人与统一、和谐体系中,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影响。汉初贾谊认为,自然界是运动不已的,而且有其自身的。这个规律就是“六理”:“六理……之所以生阴阳、天地、人与万物也,固为所生者法也。”[7](《道德说》)《淮南子·主术训》前人经验说:“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夫推而不可为之势,而不修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其功。”对此,东汉思想家王充也指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随行而应人。”[8](《明雩》)要真正实现天下的和谐统一,人必须顺应自然,并遵循其规律。

    两汉皇帝对月令极其重视,在诏令中频繁强调要遵守月令,顺应天时。如西汉成帝曾下诏:“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9](《成帝纪》)东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诏曰:“《月令》仲春‘养幼小,存诸孤’,季春‘赐贫穷,赈乏绝,省妇使,表贞女’,所以顺阳气,崇生长也。”[10](《安帝纪》)顺应天时隐含了对自然法则的遵守,体现了人们对天、地、人大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生共存辩证关系的朴素认识和把握。正如冯天瑜先生所说:“不能违拗自然规律,是古代哲人的一贯思想。”[11](p6)

    但是,人类在自然面前并非无能为力。两汉思想家在强调遵循自然及其规律的同时,又十分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自然。如《淮南子》说:“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12](《修务训》)

简而言之,两汉时期的生态和谐思想实际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天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二,天人共生共荣,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和谐共存;其三,遵循自然规律,法则自然。

 

  生态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不少思想家已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提出了部分的生态伦理规范,蕴涵着朴素、直观的生态伦理思想,但他们仍处于不自觉的状态,甚至带有迷信的色彩。如《诗经·周颂》中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的说法,意为善待百神、河川、山脉。在孔子心目中,尧、舜是法天而行的圣人,“唯天为大,唯尧则之”[13](《泰伯》)。这就肯定了人与自然可以统一,即“天人一体”,也从中透露出孔子对天即自然界有着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崇敬与热爱,因为人的生命与自然界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两汉时期独尊儒术,以经治国,儒家“天人合一”的系统自然观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同。人们把自然当作朋友,甚至是当作父母兄弟看待,主张对生态环境要有正确的伦理观,尊重各种生命权利,善待各种生命体。贾谊将统治者是否能把自己的德泽及于禽鱼作为衡量其是否坚持以民为本的重要标准。他说:“文王之泽下被禽兽,洽于鱼鳖,咸若攸乐,而况士民乎?”[7](《君道》)从以民为本的基点出发,论述古代圣王能够德泽及于禽兽,这固然是为了宣扬圣王“仁德”之厚,但也未尝不包含维护生态平衡的意义在内。他在《礼》中还说:“汤见祝网者置四面,……乃解其三面,置其一面……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其惮害物也如是。”贾谊明确指出汤的网开三面是“惮害物”。“物”,指的就是自然界的生物。

    西汉刘向的《说苑》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山水比德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贞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是以君子见大水观焉尔也。”[14](《杂言》)在这里,自然的一切特征都和仁人、智者的精神品质具有了类似性、对应性,都被赋予了丰富的伦理道德的意蕴。人比德于自然,在他们眼中,万物都具有人格的意蕴,人与自然互溶互渗。

    《淮南子·精神训》将人的器官及其功能比附天地四时等自然现象:“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天有四时五行九解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支五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故胆为云,肺为气,肝为风,肾为雨,脾为雷,以与天地相参也,而心为之主。”其书《天文训》、《时则训》、《地形训》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显然,这种机械的比附是不的,但是认为人的肌体来源于大自然,人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现象的存在,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类而已,这和天神造人的神学是不同的,有着重要的生态伦理意义。

    董仲舒思想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天人合一”。为论证“天人合一”,董仲舒借鉴了《淮南子》天人比附的观点,提出了“人副天数”说。董仲舒认为,人的伦理来之于自然,所以应对自然讲伦理。他认为“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人生有喜怒哀乐之答,春秋冬夏之类也。”[4](《为人者天》)在他看来,天地是以自身为模型创造了人。人一身有366小节,是副天一年的日数,有12大节,是副天一年的月数,人内有五脏,是副天地之五行,外有四肢,是副天地运行之四时,人之眼睛乍视乍暝,是副天之昼夜之交替,正是“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4](《阴阳义》)。总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缩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

    在《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他通过分析人的命运和天地相连的关系,提出了“行有伦理副天地”的天地伦理观。他说:“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肤著身,与人俱生,比而偶之弁合。”董仲舒要求人的行为伦理要与天地相副,并明确地将儒家的伦理视野推广到天地之间,即认为道德伦理不仅存在于人际之间,也存在于人与天地生态系统之间,而且这种人与自然的生态伦理关系与人类同时存在、同时发生,必须引起人类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是故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同而通理,动而相益,顺而相受,谓之德道。”[4](《深察名号》)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天、地、人以及万物密切相连,但它们的地位并不均等。董仲舒说:“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疚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疚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4](《人副天数》)在天地的精华所生成的万物之中,没有比人类更高贵的,因为唯独人类能施行仁义。这样,人类就应当超然万物之上,代表万物与天地共行仁义。在这里,董仲舒突出了天人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意在赋予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责任感,强化人类的“超物”意识,以与天地共施仁义道德。也就是说,人具有优越性,他能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对待他人及其他动物,是道德的主动者和代理人,“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4](《天地阴阳》)。因此,人类应当以一种自强不息的阳刚气魄“制天命而用之”。但是,人并不能把自己看作世界上万事万物的主宰,不能以自然为仆人。相反,人应视天地为父母,视所有生命都与自己的精神相通,人与天地的关系应是融洽无间的。在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人们应自觉维持生态平衡,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

原始道教的《太平经》进一步提出“天父地母”的概念。这一概念不仅仅是一种比喻,更包含着深刻的思想内容。从生态伦的角度看,《太平经》的“天父地母”概念体现了天、地、人互相和谐共同生养万物的理念。《太平经》认为,自然万物是天、地、人共同产生出来的:“夫天地中和凡三气,内相与共为一家,反共治生,共养万物。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主治理之,称子。父当主教化以时节,母主随父所为养之,子者生受命于父,见养食于母。为子乃当敬事其父而爱其母。”[15](《起土出书诀》)这里强调“天父地母”以及由此所化生的“人子”共同生养万物观念,实际上反映了天、地、人共为一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天父地母”概念还意味着天地自然界与人属于同类而应当受到像父母那样的尊重,而不可伤害。在《太平经》看来,“天父地母”化生人,并养育了人,所以,人应当报答天地的养育之恩,要像孝敬父母那样,尊重天地自然,“不失天地之心意,助四时生,助五行成,不敢毁当生之物”[15](《善仁人自贵年在寿曹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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