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轼世杰 时间:2014-06-25

  第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在技术措施及合同措施这两方面进行挖掘,寻找通过设计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分析此项目的主要支出项目造价,统计初步成本,可以更好地把握好政府项目投资的控制,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结合项目实施当时当地现场情况,对不合理及超指标的设计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或重复的开支,节约财政资金。以上做法有利于政府在控制过程中,树立自身良好的管理形象,从更大的方面来讲,可以为国家节约相关一部分的支出,为建设祖国付出一份力。
  第五、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是整个投资项目阶段的重点,是全过程控制的最后环节,是防止承包商虚报冒领工程款的总把关环节,要严把质最关,防止经济损失。结算工程成本要以招标承包合同内的工程内容及工程技术要求为主,严把工程计量关。
  其中,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变更、差异等引起的索赔进行控制,是控制项目施工阶段投资的有效途径。科学控制与审核索赔,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承包商如果遇到了现场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就可以相应地延长工期并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不包括利润。在审核中,要注意相关索赔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赔偿的条件,若属于承包商可预见的因素,可排除在外,拒绝赔偿。
  (2)项目变更引起的索赔。
  项目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分清责任,如属于承包商为采用先进工艺而发生的费用,由他们自己承担,该部分费用不予赔偿。
  (3)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对于因物价上涨,使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不断增长,引起工程成本的增加的索赔,应按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按国家已发布的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4)工期延误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是因为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后,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业主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索赔,由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失赔偿费。
  3 总论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就是为确保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从科研开始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投产、结算审计等的整个过程、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我们只有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才能对工程造价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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