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内黄县开展小额贴息贷款 破解就业创业难题的调查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战国 时间:2014-06-25

  尽管小额贴息贷款发展快效果好,但是现实工作中仍存在很多制约因素,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供求矛盾突出。目前小额贴息贷款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状态,例如内黄县是一个农业大县,温棚瓜菜特色农业比较发达,农户对信贷需求旺盛。全县总户数约19万户,其中农业总户数达到17万户,如果满足1/5的农户贷款需求,那么贷款总额应达到17亿元,而目前小额贴息贷款总额才0.6亿元,供求比例约为1∶27。要解决小额贴息贷款供求之间的巨大矛盾,使这项惠民工程又好又快发展,应完善相关制度,消除制约因素,制定综合鼓励政策措施,形成发展合力。小额贴息贷款自身设计上存在问题。一是贷款办理周期过长、程序较复杂。调查显示,扶持对象对快捷的贷款办理有着强烈的要求,大多希望在一周内办完一笔贷款。但是,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贷款程序趋于严格,影响了贷款发放速度,致使扶持对象的信贷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二是贷款使用期限较短。从实际调查中发现,小额贴息贷款多为短期贷款。但是许多用户从事的生产项目需要更长的生产周期,贷款期限与项目生产周期的资金需求存在不符的情况。三是信贷产品简单。当前贷款的需求较之以前更趋多样化,但金融机构现有贷款产品仍以传统品种为主,贷款产品的创新力度不够。经办金融机构缺乏信贷积极性。在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性要求和金融机构商业化经营的制度设计下,如果处理不好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会影响小额贴息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目前内黄县农户贷款的主要用途仍以种养殖业为主,约占全部农户贷款的70%。农业经济本身具有分散、缺乏产业规模效应且生产效率低的属性,加之生产周期长,对自然灾害的风险抵御能力弱,农产品不仅利润较低,而且还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所以该产业不具有充足的盈利水平和偿还能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主要是在社区、街道等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微利经营项目,科技含量较低,不确定因素较多,而对其发放贷款的笔数多、金额小,管理难度大,银行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高、收益低。以上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对发放小额贴息贷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内黄县小额贴息贷款承办银行仅有县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担保补偿机制不健全。一是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不足。按规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需要地方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给予担保。但由于内黄县地方财政相对困难,目前担保基金共有242万元,即使按照规定将担保额度放大5倍,与有贷款需求并且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的贷款需求量相比有太大差距,担保基金的不足,将直接影响小额贴息贷款的发放力度。二是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险种少,业务量小,覆盖率低,由于高风险、高理赔率、保险责任难确定等原因,保险公司缺乏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目前仅有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三个险种。
  四、实现小额贴息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进一步推广发展需要进行完整的制度设计,完善政策环境,需要政府、银行、专业合作社及个人形成合力,搞好金融创新服务,建立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农村社区金融机构。要从根本上解决供求矛盾,还必须发展多层次的小额信贷载体,利用多样化的资金供给满足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在利用原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用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机构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整合本区域的民间资本,增大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如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对小额贴息贷款的风险控制。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扩大政府小额贴息贷款风险基金规模,大力推进农业保险,鼓励民间担保机构发展,不断创新社会化担保的方式,确保贷得出收得回。优化信用环境,继续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和农户信用评级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和道德对农户的激励约束,增强农户还款的自觉性和信用意识。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小额贴息贷款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的性质,所以应制定配套的鼓励政策措施,不让参与小额贴息贷款的金融机构吃亏,如在一定期限内,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利率上限管理等积极政策吸引商业银行介入小额贴息贷款业务,力求在政策性和盈利性之间寻求平衡,促进小额贴息贷款业务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协调会商制度,加强财政、人力资源、人行、担保中心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保证渠道畅通、运转灵活、落实高效。财政部门应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审核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从而减少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的风险,提高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理财能力;人民银行应协调指导经办金融机构落实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发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