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妍琳 时间:2014-06-25
摘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农村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文章针对河北省保定市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进行调查,简要介绍了保定市在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了有效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监管;新农村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农村财务管理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监管,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有效发挥农村财务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中的作用,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致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在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不仅影响村集体资产和国家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而且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从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入手,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加大从源头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农工委、农业、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乡两级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并按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了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业(林、牧)局长任主任,农工委、纪检委和农业局各一名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农业局农经股(站)人员为基本组成人员,具体负责当地“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以乡(镇)农经站为基础,组建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级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村级财务的审核、账务处理等工作。
  (二)提高认识,抓好宣传发动
  围绕学习贯彻全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该市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动员大会精神,各县(市、区)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是在坚持“四权不变、群众自愿”的原则上进行的,主要是为了加强乡(镇)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制约和监督,决不会剥夺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更不会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清账理财,加强民主监督
  清账理财首先是摸清家底,以村自查为主,清查中采取以会计科目为依据,先账内、后账外的办法,逐项核实登记,确保核准、核实村级财务家底。各村清账理财结果,及时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其次,各乡(镇)在村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所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并经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确认后向群众公示。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本着不纠缠历史旧账,不拖延改革进程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四)签订协议,明确法律责任
  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是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前提。因此,在抓好各村委托代理申请的批复和协议签订工作中。首先,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由各村写出书面的财务委托协议书,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次,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写出委托代理申请,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最后,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申请组织批复,并由乡(镇)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法确立委托关系。
  二、主要效果和体会
  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试点工作,总体效果是: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民主管理真正落实到位。过去村级财务包包账、白条下账等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公款吃喝、挪用公款、违纪开支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显著增强,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实现了由群众疑心、村干部闹心到群众放心、村干部安心、乡干部宽心的可喜转变,从试点乡镇实施的几个月中,尚未出现农村涉财访和针对村干部的信访,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推行新体制过程中,我们体会有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