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历兆林 时间:2014-06-01
  (二)把创建安全的生产环境作为头等大事 
  企业安全生产关乎员工生命健康、关乎企业百年大计,必须高度重视,作为社会责任管理中的首要工作来抓。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真正意义上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大投入力度,致力于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作业环境;要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建立企业内的安全事故预警、应急和处置机制。 
  (三)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和工时待遇 
  这一点对目前正处于积累和急切扩张阶段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和个体以及乡镇企业而言,非常难以做到。政府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对必要的,但我们仍然要呼吁企业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企业应按时发放工资,公布发放工资和津贴的具体日期;应依据法律规定,对节假日加班、正常工作日超过8小时以上的加班时间,额外发放加班工资。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农民工社会保险金的义务 
  企业必须按照中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精神,及时为农民工缴纳和代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以及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金,并与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从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出发,分层分类逐步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深圳仅宝安一个区就有黑诊所6000多个,主要就是赚农民工的钱,只有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农民工在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到这些诊所就医,而其后果可想而知。因而应从人道主义出发,企业都应为改善农民工的医疗状况尽到一定的责任。 
  (五)积极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企业必须树立农民工是可开发的人力资源的观念,积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及企业内部各工种、岗位的要求,适当投入资金,对农民工进行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及后续教育;帮助农民工熟悉《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农民工的遵纪守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其预防和处理不测事件的能力,教育其养成良好的行为道德规范,树立起建设城市,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以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 
  (六)消除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 
  雇主企业必须改变可任意挑拣农民工甚至压榨农民工的陈旧观念,抛弃凭主观想象招选农民工的做法,制作规范的招聘岗位说明书,对岗位进行客观陈述,提出任职岗位的最低资格,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同时,雇主要增强法制观念,熟悉在雇佣方面涉及歧视的法律条款,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为广大农民工提高平等的发展平台,从根本上消除对农民工不应有的不公和歧视。 
  总之,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一样,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在共同的发展进程中,企业理应真正树立和谐的发展理念,明确和谐的价值取向,谋求和谐的实践效果,站在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处理经营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在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多地履行对农民工的社会责任,以实现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和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Z].2006.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06. 
  3、张鉴君.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问题研究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6(1). 
  4、韩长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N].经济时报,2005-12-05. 
  5、温铁军.产业资本与乡村建设[J].开放时代,2005(6). 
  6、李金龙.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若干思考[J].农业经济导刊,2004(8). 
  7、肖国忠.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N].光明日报,2006-12-05. 
  8、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9、李兰芬,倪黎.企业社会责任与社会公正[J].道德与文明,2006(4). 
  10、岳颂,刘冠军.企业社会责任与科学发展观的一致性[J].理论界,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