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形势及发展对策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妍 时间:2010-06-30
  摘要:中小机构的出现,对于完善我国的融资结构,促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现阶段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金融机构 形势 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面临着外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双重竞争。本文拟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发展策略。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重要性
  
  目前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已举足轻重,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量的75%,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各占60%和40%。但现有金融体系又主要是面向大城市和大企业,以致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在融资市场上孤立无援。要在根源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建立以中小银行为中心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增加货币政策信用渠道的媒介,或者放松对银行业的准入限制,让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有足够多的中小银行。近年来,尽管中央银行一再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但收效不大,根源在于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信贷市场的内生专业化分工原理,又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原理相悖。
  
  二、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的形势
  
  中小金融机构具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障碍,主要表现为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誉低,容易受到股东的不当操纵,因此风险要高于大银行。
  1.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一是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主要由股东或社员入股组成,从目前看,普遍存在资金不足、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二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还未达到规范的合作制或服份制要求,没有建立的经营决策和权力制衡机制;三是股东和社员权益无法保障和落实,不同程度存在着产权模糊、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的体制缺陷;四是中小金融机构普遍缺乏科学的效益核算观念,资产风险较高。
  2.人员素质和法人约束的局限性。民主管理、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其他部门的监管都没有完全到位,中小金融机构的人事决策、信贷决策及其他的管理决策随意性很大,经营管理上粗放、不规范,效益很难提高。
  3.从外部环境来看,中小金融机构的核心中小银行的发展面临着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竞争,但竞争环境并不平等,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小银行一般定义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银行,包括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这种划分无形中赋予了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条件,在事实上对中小银行造成了信用歧视;二是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有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处理,而中小银行只能靠提成留利慢慢冲销;三是不平等的非国民待遇。中小银行一直被排除在国债一级市场、全国联行之外,有的单位甚至规定预算外资金不能存放于中小银行等等。
  这种不公平环境和自身固有的缺陷,一方面遏制了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难以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实力,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顺利发展。
  
  三、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1.国家给予政策优惠
  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这是由中小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和发挥的作用以及所服务的对象所决定的。首先,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先天不足、实力较薄、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弱点,这些都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而不能有政策上的歧视。另外,中小金融机构所服务的特殊对象也需要得到政策优惠。   2.完善中小机构的市场进入与退出
  目前在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国家一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使不少符合市场需要但资本规模较小的中小金融机构被排斥在外,另一方面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少数不合格的机构得以准入,这就使得许多中小银行从之初就存在着众多问题。为此,在严格金融市场准入的同时,应进一步降低市场壁垒,实行法治化的市场准入监管。
  
  3.明确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构筑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从完善健全金融体系的角度纳入配套改革,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与中小金融机构的整顿配套起来,联动进行。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创出自己的服务特色和品牌,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应主要定位为市民和中小,信用社则应定位为农村“三农”。同时,要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那些已经偏离“合作制”运行轨道的农信社,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高度重视风险防范。要在业务发展、资产保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等方面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新路子,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4.积极探索并购重组的试点和形式
  面对全球银行业的并购重组大潮,中小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因应。城市商业银行的并购重组可以分布走,一是大区行范围内的合并,二是组建城市商业银行集团,三是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但合并一定要水到渠成,有利于充实实力、防范风险,有利于业务开展,要是真正意义的市场行为,避免重复过去简单的“归大堆”。
  
  5.加强人才管理,建立一支适应金融企业制度的人才队伍
  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将是目前中小金融机构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方面。基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请国内外专家前来讲课,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利用现有的条件,定向培养适应现代化金融企业管理的尖端人才,或者改善自身条件,吸引更多人才。
  
  :
  [1]徐华,从的视野中探寻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之路,《浙江金融》,2009,(01)
  [2]韩志远、高永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整合问题研究,《吉林金融研究》,2008,(12)
  [3]张希慧,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法制保障问题,《求索》,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