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体系与具体会计科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德军 时间:2013-11-14

  (二)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意在反映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耗费。这一会计科目设置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科目本身的可理解性不够,其余额实际上是一种资产(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二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存在问题,“费用化支出”是一种费用,却列入了成本类科目中,“资本化支出”是一种资产,却以“支出”的方式列示。
  (三)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与“利润分配”两个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型的留存收益。“本年利润”这一会计科目的设置较为明晰地反映了企业本年度所赚取的利润,而“利润分配”会计科目却对较多会计初学者造成了较大的困惑,尤其是其明细科目的设置与明细科目之间的结转问题。在中期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中,二者之和又反映为“利润分配”总账科目下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名称。年度资产负债表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来填写报表项目“未分配利润”的数字。这些繁琐规定大大增加了会计初学者理解报表内容和编制报表的难度。
  (四)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简化了与投资有关的损益项目记录,但其简化的设置却大大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根据现行准则指南中的规定,所有与投资有关的损益均通过“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的记录来反映,既包括股息、债券利息等“收入”,也包含处置投资形成的各种利得与损失。这种会计科目的设置方法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使得相关部门(如证监会)不得不通过其他方式来加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如中国证监会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中,对于处置投资的披露要求就显示了“投资收益”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合理,也说明我国利润表的披露内容需要改进。
  (五)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营业外收支会计科目的设置仍然体现出没有完全脱离历史影响的弊病。尽管在2006年的基本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但与其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却仍然使用了实务界较为熟悉的“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的名称。这一名称虽然有助于理解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区别,但却与利润的构成内容表述上形成了差异,不利于会计初学者对利润要素的理解。
  
  三、改进现行会计科目的思路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从会计科目体系重构与具体会计科目改进两个角度提出针对我国现行会计科目的改进建议:
  (一)重构会计要素内容与会计科目体系
  改进现行会计科目体系,首先需要对现有的会计要素进行改进。现行会计要素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利润”要素。利润要素由于与收入、费用存在交叉,而且其本身又包含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与损失,因此需要进行分拆。建议在会计要素的设置中,将“利润”要素删除,增设“利得”与“损失”两个会计要素,其具体构成分别包括“权益利得”、“损益利得”与“权益损失”和“损益损失”。因此,改进后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七个会计要素。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