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思考
【摘要】随着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人们对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文章提出了要加大力度,事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思考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
(一)客观原因
主要表现在会计学本身对事物的定性分析上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定量分析上的主观估计和判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对会计对象进行定量分析时,存在一些主观估计、判断和预测,这种会计核算对象本身就包含不确定因素,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一定的影响。
2.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性,导致了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涵不同,出现会计信息的差异。
3.变换不定的经济因素,使得会计的假设、前提具有了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
(二)主观原因
如果说由于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系统内在的缺陷造成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合法的、客观的,那么,由于人为地弄虚作假,故意制造假信息则是违法、违规的。这与客观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必须对此引起高度警惕,加强管理、控制。一般而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领导人受利益驱动而造假。企业领导人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硬指标,从小集体和个人利益出发,授意、指使或强制会计人员调整会计科目,虚列收支和往来款,假账真做或真账假做,借以骗取荣誉,捞取资本。
2.企业主管部门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干预。一些部门为夸大政绩或出于一些特殊目的,不顾企业实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状况,往往以行政命令方式给企业硬性下达各项经济指标,以便迎合有关部门的需要。这在某种程度上促使和诱发企业弄虚作假,人为地调节会计信息,使企业会计报表虚盈实亏。
3.企业财务失控,内部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内部无严格的审计监督机制、会计岗位的设置缺乏相互监督、内部无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等等。有些企业对财产物资缺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导致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的货款回笼不及时,往来账款长期不清,形成大量呆坏账;有的投资决策失误,导致财产大量损失,使企业背上沉重包袱。
4.部分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如有的单位对会计人员把关不严,导致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对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的,致使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单位对会计人员的任用管理不合法,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队伍不稳定,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规范,也使会计信息缺乏一致性而失真。
5.会计服务市场不规范,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真正起到经济监督的作用。当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监管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严格监管机制,并且也有部分事务所的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或职业道德低下,造成了在会计服务中不能很好地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而伙同企业联合造假。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
会计信息失真不仅限于会计作弊,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归纳起来,会计信息失真有如下类型:
(一)合法失真与非法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其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合法失真和非法失真。如果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于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且依据合法合规的会计处理流程,即为合法失真。反之,则为非法失真。
(二)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按其与有关人员的关系不同,分为故意失真与无意失真。故意失真是控制会计基本信息的人员为了会计主体本身或相关主体的局部利益,不顾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和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要求,故意篡改、伪造、变造有关会计凭证,虚报、漏报、瞒报有关的会计数据而造成报出信息与主题本身的实际信息不符的现象。如:账账不符、账表不符或账实不符等,而其中的账实不符最具隐蔽性。无意失真是基本会计信息的控制人员由于专业素质等内因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外因的影响,造成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运用相关条款不当或账务处理错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另外,根据会计核算的有关原则如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币值稳定假设等对基本会计信息的筛选,也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一)每一名会计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起“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业诚信理念
如何做到诚信报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首先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义利观。在日趋复杂的活动中,新的会计政策为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会计原则的运用等都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的基础上,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要求我们会计人员在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外,还要有一颗公心,一个排除利益干扰以信为本,以诚为先的职业道德,不能利用会计原则制造一些虚假信息,如滥用待摊、预提项目、会计周期来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制造虚假业绩来骗取股民资金或用数字出官,粉饰政绩;也不能利用稳健原则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来逃避税收,更不能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投机并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要树立行业的职业道德新风,追求行业的成长,打造一个促进经济的领先行业
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其繁重的工作使其难以真正切实做到对会计工作的监管,要改变这种状态,应成立会计人员自律性组织,如全国会计师联合会等,将原属于财政部门的部分职责交由行业自律组织来实施更为有效,如一个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它应该是一个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向证券交易委员会,证监会或国家审计署负责的机构,并有权规范会计、审计事务所的为与不为的业务范围,有权处罚违规事务所及会计师;同时,国家一定要加大对恶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对不守诚信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仅要在经济上追究其责任,还应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立法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以及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修订和完善《会计法》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对其与新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加以修订,使之真正成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准则,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以尽早形成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并体现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特点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
(四)强化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会计监督
首先,提高单位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进行。其次,正确处理会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各经济监督部门既要明确各自监督职能的管理目标、职权、业务范畴,又要在各监督职能之间实行相互协调,保证各监督职能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协调、有机结合,从整体上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实现经济监督的总体目标。第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对本单位及其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等会计监督内容进行的再监督。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完善现有的注册会计师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按企业机制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特点运行的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五)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
要充分维护《会计法》的权威,加强《会计法》等有关法规的宣传工作,使单位领导人、财务人员熟悉会计法规。应当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使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同时要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要强化单位领导人在会计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即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并且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利用虚假的凭证、账表进行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那些严重违反《会计法》,使会计核算不真实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坚持原则,玩忽职守的会计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总之,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单位自身的生存之道。因此解决治理好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有效运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一要加快会计准则研究与修订,真正建立与完善企业制度和监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单位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运营;二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遵守国际规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把握这两个方面,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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