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准则及其发展过程研究
【摘要】由于的原因,香港深受英国会计理论和模式的影响。香港回归祖国后,逐渐抛弃浓厚的英国色彩,国际化成为香港会计准则的主流。
【关键词】香港,会计准则,变迁
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被英国侵占,直到1997年7月1日才正式回归祖国。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香港作为英国的殖民地,、、文化等方面均受到英国的影响,而香港会计也不例外。回归祖国后,香港逐渐摆脱了英国的控制与束缚,英国对香港的影响也越来越弱。那么,自香港沦为英国的殖民地起至现在,香港的会计准则是如何发展的?
一、简要回顾
在接受英国的殖民统治期间,香港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完全受制于英国,在会计领域方面,也深受英国会计理论和模式的影响,这使得香港的会计发展十分被动。这段时间里,由于香港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英国会计准则的模式,因此英国的会计发展趋势对香港有着极大的影响。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的会计实务完全是在法律的支配下由会计师作出职业判断。英国于1971年开始发布《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简称SSAP),之前有过一些尝试性的研究,但都未真正付诸实施。由于英国公司法未曾提及《标准会计实务公告》,它实际上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人们一般认为,根据《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和公允的,不这样编制的财务报表则可能被法院认为不真实或不公允(Arden和Hoffman,1983)。
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HKSA,2004年9月8日名字从变更为HKICPA)是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律第五十章)于1973年1月1日成立,是香港唯一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组织,专责监管香港的会计专业。1976年,香港首次颁行会计准则(简称HKSSAP),它是由公会颁布的用于指导会计实践的规范性要求。当时主要是参照英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的,并且同英国一样,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专业准则。到1984年,仅有10个准则项目;1984年开始到1991年12月,公会先后发布了15项会计准则。其后,对这些准则又逐步按香港本地需求作出一些修改,使其更与本地的会计实务相关联,并有所增补。需要说明的是,香港的会计准则只是针对普遍关心的会计问题而制定的,对于一些国际会计准则的议题,如研究开发会计、物价变动会计、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由于在香港没有普遍性,就没有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李玉环,1994)。对于一些标准化时机尚未成熟的会计问题,公会则以提供“会计指导”的方式,提出一些可选取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供会计人员处理业务时权作。
随着欧洲经济的一体化,欧盟的最终成立,英国法律为适应欧盟发展的需要作了一定程度的修改,英国的会计准则也相应有所改变。若仍以之作为制定香港会计准则的基础,则很难满足香港本地实务的需要。因此1992年后,公会转以国际会计准则(IAS)为基础,并且根据IAS制定并颁布了三个准则项目,另将原有的三个准则项目改以IAS为基础。1995年底,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声明而发出的框架说明,表明公会正以IAS为基础,发展一套全面以IAS为依据的香港会计准则。1997年7月1日,我国收回香港主权,英国会计准则对香港会计准则的影响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IAS在香港发挥的重要作用。2001年,IASB取代了IASC,2003年,IASB新发布的准则改称IFRS,公会也决定基于IFRS将准则命名为HKFRS。2004年,公会宣布2005年1月1日HKFRS将会与IFRS完全接轨,为了与其协调,公会对准则体系进行了重整,名称正式更名为HKAS,并且按照IAS和IFRS的编号进行排列,发布了大量的会计准则。
回顾香港会计准则的发展过程显见,香港会计准则首先是以英国会计准则为蓝本,而后转向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其间仅针对香港地区的特殊情况做轻微修改,整个过程中,香港基本上是在享用现有的会计成果,只是在没有相应条文的情况下才自行制定新的准则条文,用来处理本地的一些特殊行业中的问题,因此依赖性极强。这对香港会计国际化过程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为这将使香港逐步丧失自主的理论研究能力,并一味地盲目跟风,进而缺乏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二、香港会计准则的现状
从2005年1月1日起,香港并行两套会计准则:一套是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另一套是中小会计准则。
(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查看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网站可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一词是指已颁布的HKFRS、HKAS、SSAP及公会发布的指南。但正如前述, SSAP已被HKFRS及HKAS取代,相应的其解释公告也被取代,因此,目前主要是指HKFRS、HKAS及其解释公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是基于公会颁布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而制定的,该框架说明了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中包含的各种概念,在其附录中介绍了它与IASB颁布的框架之间存在的若干差异及差异的原因,这种差异是少量的而且微小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应用于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所编制的财务报告,虽然它并不是为私人部门、公共部门或政府的非盈利活动而设计的,但有进行非盈利活动的实体会发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他们来说也是适当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为可能引起分歧或者尚不被接受的处理问题提供权威性指南,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的实体会运用到这些解释公告。从2005年5月24日起,HKAS解释公告(HKAS-Int)和HKFRS解释公告(HKFRS-Int)分别重新命名为HK(SIC)-Int和HK(IFRIC)-Int,解释公告的编号代码不受名称变化的影响。当日起,所有由公会提供的解释公告称为HK-Int。当然,这仅仅只是名称上的变更,其实质性作用还是一致的。
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所有的盈利性企业,因此所有的盈利性企业都被要求按照几乎一样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来编制财务报表,而不考虑其企业大小和公众是否对其报表关心,仅允许中小企业在某些条件下,有限地减少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例如,中小企业可以不用披露分部信息和每股收益。随着的,对财务报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基本上是致力于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市的公众公司的日益加大的信息的需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香港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接轨带来的。但是后者只是针对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财务报表需求而设计,许多准则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由个人经营的企业来说不仅难以运用,而且过于复杂。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上市公司的报表不一样,不需要满足众多公众股东的信息需要,关心他们报表的,可能仅仅是企业主和债权人,若仍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来编制报表,将会形成不必要的编制费用负担。
鉴于此,公会下的小型企业会计原则工作小组于2005年8月22日正式颁布了《中小型企业财务报告框架》(简称SME-FRF)和《中小型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简称SME-FRS),符合资格的企业可以在2005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采用此准则,它是该工作小组依照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第18A项规定发布的会计实务准则,需要参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序言阅读,而SME-FRS也必须参照SME-FRF阅读。该准则适用于2005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会计期的财政报告。
但是并非占全港企业总数98%的所有中小型企业都可以适用该准则,它将适用于两类公司:一是根据《公司条例》141D编制财务报表的香港公司。有关企业须为私人企业,并获所有股东一致同意;二是不涉及公众问责,并且符合3项规模要求其中2项的海外注册公司。该3项条件分别是:(1)年总收入不多于5000万元(港元,下同);(2)总资产值不高于5000万元;(3)雇员人数不超过50人。值得注意的是,准则将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和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司,包括保险公司、银行及证券行。
公会颁布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历经近5年的草拟过程。预计新的准则将使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准备费用和审计费用减少30%—50%,使得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编制成本与财务报表使用者所得的利益之间取得一个合理的平衡。虽然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比财务报告准则内容少,而且没有指南,相比财务报告准则具有简便易操作的优点,但是从其内容看,还不够完善,准则中的一些规定还值得商榷,而且准则覆盖的业务范围还不够广,例如,没有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方面的规则,这将给中小企业会计师增加职业判断的难度和自由度,进而可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可喜的是,从香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可以看出香港自主的会计研究水平在不断地提高。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香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在公会的努力下逐步发展完善。
三、未来发展
香港是一个实行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地区,其经济发展基本上已纳人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轨道,因此香港会计准则抛弃浓厚的英国色彩转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对于香港来说是顺应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当然,香港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于1973年7月1日成立,1975年4月加入IASC,成为会员;1976年9月,第八届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计师大会在香港举行,会上制定和通过了《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会计师联合会章程》,并成立联合会,公会为创会会员之一;1977年10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慕尼黑成立,公会成为会员。以上这些经历为香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向国际会计准则的顺利转向提供了保证。
从2005年1月1日起,香港开始采用新准则,而这一整套新准则基本上是国际会计准则的“翻版”,不仅编号、名称一模一样,内容也相差无几。每项准则的附录中均对香港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从比较的情况看,仅有极少数不适合香港地区情况的部分进行了修改,但总体上还是相一致的。2005年是香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由于在新准则正式生效前公会已向社会宣布了将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决定,并且新准则在生效前一两年已颁布,这给了香港社会一个接受与准备期,所以,新准则实施第一年的情况是比较平稳的。未来几年,香港会计准则国际化程度将随着新准则的进一步运用而大幅度提高。也就是说,国际化将是香港会计准则未来发展的主流。
但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化是一个过程,而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不乏各国之间因国情差异而产生的“摩擦”,毕竟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准则,不可能面面俱到,必然会因全局需要而牺牲某些国家的局部利益。在经济高度全球化之前,各国还是会存在若干差异,所以目前的会计准则国际化应是有保留的国际化,而不是全盘国际化。建议香港有关当局在推行会计准则国际化时,充分关注本港的发展动态,同时,进一步加强香港的会计研究,以便随时针对香港的发展情况制定适合本港的会计准则。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香港是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内地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也将影响香港的会计准则;而且,随着CEPA的实施,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因此,香港会计准则在向国际化发展的同时,还应当注意与内地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展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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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松年,薛文君.比较国际会计研究——英国会计[J].上海会计,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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