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寻租在上市公司中的行为表现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30
会计寻租在我国的研究始于2000年前后,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在社会总财富水平和真实业绩(即收益)并未改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会计信息(即财务报告收益数字)来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从而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笔者基本赞同该观点,但同时认为,应当注意的是,“改变会计信息”有合法与非法两种,一种是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作有利于相关利益集团的会计选择;另一种是通过非法手段,如隐瞒相关信息、虚构收入等方式,夸大利润以实现相关利益集团不恰当占有社会财富的目的。按广义寻租理论,即DUP活动(Directly Unproductive Profit-seeking Activities)的观点,会计寻租也应分为合法与非法两方面,了解这一点有利于采取相应的举措控制和压缩会计寻租行为。
会计寻租行为一般可分为以下几方面内容:通过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或对会计准则制定施加影响,以取得对本集团或本企业有利的会计政策;通过对现有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有选择的利用,借以不当得利;通过其他手段(包括会计造假),不当得利。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一直由财政部主持制定,企业一般被动接受、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没有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或对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施加影响的会计寻租行为。因此,关于第一方面内容不在本文探讨之列。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上市公司利用第二、第三两方面内容进行的会计寻租,可谓“层出不穷”。
本文拟对此方面进行分析,借助“寻租”理论,进一步剖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内涵,并提出相应的举措,控制、压缩会计寻租,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使有关利益人更好的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会计寻租在上市公司的行为表现
众所周知,企业上市的目的就是为融资。事实也确实如此,证券市场经过多年的,截至2004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1377家,总市值为42487.18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然而,企业要想上市融资及再融资,必须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前提。中国证监会对此也设置了相应的门槛,如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才可以上市;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不低于10%,才可以增发新股;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才可以配股等。一些企业在经营乏术,寻利未果的情况下,为达到融资的目的,便开始了非生产性寻利活动即会计寻租。因为通过会计寻租,企业同样可以在会计报表上实现盈利,甚至可实现扭亏为盈。
由于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期间,市场发育不健全,证券监管不到位,法制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不完善及其他原因,会计寻租行为表现较为猖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会计政策选择中的会计寻租行为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自愿性”和“强制性”会计政策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管理者可以通过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或者增加企业账面利润,或者最大限度降低或缓解新准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环境的变化,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赋予企业管理者会计政策选择权,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正因如此,为了自身或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如公司管理者为了自己的薪金报酬,大股东为了融资或曰“圈钱”,地方政府为了吸引资金,刺激当地经济发展等等,公司管理当局便会通过会计寻租行为,增加公司利润以实现其目的。
常见的方法有: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是选择先进先出法还是后进先出法,或者选择加权平均法;固定资产折旧,是选择平均年限法,还是选择加速折旧法;公司各项资产是否要计提减值准备,如何计提,计提多少;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是选择成本法,还是选择权益法等等。不同的选择带给公司的利润截然不同。
我国学者蒋义宏通过对1993年至1997年期间上市公司20个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改变折旧方式是利润包装的首选方式。据杭钢股份2003年年报中有关内容,该公司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由此隐藏了大量利润(约2.1亿),为以后调控利润留下伏笔。此外,众多“T”族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将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实现“脱困”,其中1999年度ST中华因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收益竟为3.7亿元,占净利润总额的比重达183.10%。
为此,我国2001年颁布实施的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公允价值为账面价值计量债务重组损益,并要求将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资本公积,由此杜绝了企业利用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会计寻租的空间。但《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PT渝钛白针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提取大量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并将6亿多元资本公积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使其连亏4年后首次出现盈利。
会计估计运用中的会计寻租行为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企业在进行一项交易或发生某一事项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最终会导致有关交易或经济事项发生不同的结果。因此,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利用最近的相关信息和职业经验作出估计和判断,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而这就给会计寻租留下了空间。
不同的会计估计导致企业利润不同。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某些集团的利益,积极进行会计寻租,或者高估损失(为以后释放利润作准备),或者低估损失,增加当年利润。常见的方法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额,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等等。这里仅以资产减值准备为例进行分析。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估计,并计提应收账款、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等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一般称“八项计提”。一些上市公司,尤其是“T”族成员,借此大做文章。据有关统计资料,2002年,沪深两市有 169家公司合计亏损276.8亿元,而大额计提已成亏损“祸首”。
2002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超过1亿元的上市公司达24家,其中20家是ST公司。各项减值准备超过公司净利润50%以上的上市公司有27家,也有20家是ST公司。同时,有10家公司是通过冲回前期的减值准备“扭亏为盈”的。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时,多计资产减值准备,一亏到底,即所谓的“大洗澡”,后为了避免退市、或为了增发、配股等目的,再通过冲销多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盈利,实现“咸鱼翻身”。
信息披露中的会计寻租行为
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完整的披露会计信息,不应当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是公众的公司,应当是一个透明的公司,及时、全面披露会计信息是其法定的职责和义务。 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某些集团利益,滥用重要性原则,对一些重要事项,如关联方关系、担保事项、涉及诉讼、委托理财等,隐瞒不报,或有意漏报、错报,借以粉饰报表,不当得利。如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琼花”)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因为委托理财事项未如实披露,遭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然而其募集资金目的以实现寻租成功。在上交所2003年年报披露过程中,共有30家上市公司更改了年报披露日期,超过73家对年报进行了补充或更正。深交所进行2003年年报事后审查后认为,尽管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年报披露,但是还是存在七大问题。其中第一条就指出,年报披露“补丁”现象有所增加。
截至2003年5月31日,85家公司分别刊登了年报补充和更正公告,比上年增加20%,其中单纯涉及财务数据或其他数据错误的更正公告就有35份,占所有补充和更正公告的40%;第二条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披露流于形式,未充分披露实质性内容。部分上市公司对市场关心的有关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或避而不谈,或不充分披露实质性内容。
“会计造假”中的会计寻租行为
与“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不同,如果说前两者有其符合有关会计政策的一面,是钻政策的空子,是合法不合理的,那“会计造假”完全是非法的。
“会计造假”主要通过虚构业务,伪造、编造会计凭证,或夸大利润,或掩盖亏损,以谋取非法利益。这是最恶劣的会计寻租行为,也最见不得阳光。如“银广夏”造假案,银广夏造假主角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造假方式是利用其主要客户德国诚信公司虚构销售额,达到虚构高额利润的目的。天津广夏虚构的销售额,致使银广夏1999年、2000年共计虚构高额利润达7.45亿元。事实上,扣除银广夏虚增利润,该公司1999年和2000年实际上已连续两年亏损。
控制会计寻租的对策
按照寻租理论,寻租活动的产生至少要同时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租”的存在,二是相关利益集团要有逐利动机。很明显,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有大量“租”即未被界定的公共领域存在制度缺陷、法制不健全,以及会计估计、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的滥用现象,这都为上市公司进行寻租提供了“先天性”的可能。
按“经济后果”学说理论,不同的会计政策选择及会计处理会导致社会资源、财富不公平的分配。因此,在我国会计寻租行为将会较长时期存在,对上市公司会计寻租行为主要对策是控制和压缩其生存空间,力争使其不能为,不敢为。
加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严密性
不可否认,我国会计准则、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缺憾。一些新制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如前文所提到的“债务重组”准则等。
因此,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要在保持其一定前瞻性的基础上,强化其可靠性和实用性。参与会计准则、制度制定的人员不仅要有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更要有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会计师等会计实务界的人士参加,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才能制定出更加严密、可靠、实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从而控制、压缩会计寻租的生存空间,使上市公司不能为。
增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如前文所述,“会计寻租”无非是改变会计信息,借以不当得利。会计寻租行为虽不合理,但却有合法的一面。因此,要想完全制止会计寻租行为,显然难以做到。所以,增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还会计信息的本来面目,则成为控制、压缩会计寻租行为的另一手段。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滞后,掩盖甚至散布虚假会计信息,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要通过制度创新,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加以严惩;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社会舆论,充分曝光,揭露真相。
强化监管力度
自新证券市场开市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就在认真努力的工作,可证券市场还经常有丑闻、欺诈等现象出现。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中国证券市场特有的一股独大现象,以及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监管部门无力下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当地公司能够上市,对公司包装利润,采取默许甚至积极配合的态度;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上市公司不至于摘牌退市,不惜以财政资金帮企业扭亏。如ST长控,之所以能够在2003年度成功实现盈利,主要是依靠当地政府6200万元的财政补贴。当然,公司结构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不在此展开讨论。
第二,监管力度的问题。与美国证监会相比,中国证监会不具备调查企业银行账户的权力,也不具备传唤当事人的权力等等,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赋予证券监管部门更多、更大的监管权力,完善相关的、法规,则是打击会计寻租的有力手段。
:
1. 林钟高等著. 寻租理论与会计准则.财经研究,2001.2
2. 马永强等著. 从寻租理论看会计信息人为失真.广西财政高等专校学报,2002.2
3. 颜敏等著. 会计寻租研究.会计研究,2004.2
上一篇:如何提高会计职业判断公允性
下一篇: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