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0-06-30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适逢注册师行业创建90周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20周年。我们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依照1994年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由财政部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回顾我所成立以来的13年历程,不禁感慨万千。这段难忘的,可说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和的一个缩影。

  一、涉足改革的初衷

  13年前,我们两个是一家具有执行上市业务资格的国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副主任会计师,虽有较大的年龄差异,但文化理念相近。1993年末新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公布后,财政主管部门要求上海等省市试办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经郑重思考,我们决定投身改革,申办试点。我们的初衷在于:

  1.出于对注册会计师事业的理解和热爱。此前,我们都有过较长时间的财会工作经历,并先后进入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对注册会计师事业有着一定的理解和热爱,认识到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恢复、发展关系到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2.出于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迫切性的感受。1980年会计师事务所复办初期,鉴于当时的社会条件,要有一个挂靠单位,来解决行政管理、人员编制、干部委派等事宜,其单位性质大多为国有事业单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业务的开展,挂靠单位发展到主管部门及政府机关等,在业务竞争中出现了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和多头管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的挂靠单位视其挂靠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预算外“小金库”、“人员安置部门”,致使行业已无法正常履行独立、公正、客观的社会职能。

  3.出于一个注册会计师的人生追求。注册会计师是一项崇高的职业,肩负着社会职责,必须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业。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我们应当追求正义、公正并尊重专业,应当积极投入到行业改革中去。虽有一定的风险,会失去一些东西,但只要有决心、有信心,目标明确、方向对头,我们就能实现人生价值。

  二、实践的艰辛

  1.立业的艰难。尽管当时有会计师发起成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允许,有财政主管部门要求试点的支持鼓励,有志同道合同伴的决心,但立业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当时原单位有的领导担心人员及业务流失而设置了种种障碍,同行中也有人担心波及自身而做出相应限制,甚至有的舆论视此为“叛道离经”,这一切致使申办过程非常艰难。幸亏当时的市财政局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大力支持,耗时半年有余,竭力办齐各项申请手续,又经市注协领导鼎力相助,终于克服重重困难,于1995年2月经财政部批准,成立了新中国第一家以合伙人姓氏命名的、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合伙发起设立的“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改革开放中首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创业的艰苦。对于创业的艰苦,我们至今仍记忆犹新。我们几个合伙人当时的经济条件都不宽裕,经千方百计凑齐了出资额,购置了一台打印机和一台复印机,在里弄居民楼中租用了20余平方米的两间房作为办公室,办公家具也是租来的。我们怀着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没有任何庆典仪式,开始了对事业的追寻。成立才几个月,就遭遇一场火灾,烧毁了办公室大部分装修和物品,但也丝毫未影响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大家一边坚持执业,一边修复场地,克服重重困难,鼓起勇气,继续努力。

  3.执业的艰辛。会计师事务所的创业,除了申办审批,办公条件外,更主要的是发展业务。在十多年前,私人发起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为社会所认识,有的政府部门也不认同。更有些委托人误认为私人事务所可获得各种“通融”而纷纷来所,当年就有上百余起。这使我们在创业初期的业务开展非常困难,一面是正常的业务开拓艰难,一面是非正常的业务必须谢绝。对此,我们几个合伙人统一思想、坚持原则、艰苦创业、努力开拓,优质服务取信于社会,逐渐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行业的认同,取得了创业的初步成功。

  三、对做好合伙制事务所的体会

  十多年合伙制的实践中,我们经历了挫折和发展,其中最大的体会就是,要始终把握诚信为本、和谐为重、专业为要的原则。

  1.必须把握诚信为本。朱镕基同志提出工作必须坚持“诚信为本”。合伙所没有任何行政依托,更只有以诚信为立所之本,以自身信誉取信于社会,才能使自身得以生存和。由于我们自始至终牢牢把握诚信待社会、诚信待客户、诚信待员工、诚信处事,逐渐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如世界五百强之一的某总经理亲自委托我所多年为其承办审计业务;香港某著名集团把其在沪企业从原由国际“四大”承办的业务改委托我所。多年来,我所逐步积累了一批素质良好、相对稳定、能理解接受我所业务理念的客户群体。十余年来,我所执业数千余项,至今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2.必须把握和谐为重。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人合”的集体,和谐是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把握好和谐为重,关键是合伙人之间的团结和谐。多年来,我们深深感到:合伙人必须在治所理念上志同道合;合伙人的相处要真诚相待,互相信任、尊重和理解;合伙人的组合要相对稳定,也不可能一成不变,但要稳妥郑重,好聚好散,不碍大局。我们也深刻体会到:合伙人的治所文化和理念,将决定事务所的定位方向;合伙人的道德素质,将决定事务所的诚信水准;合伙人的和谐团结,将保证事务所的稳定和发展。我所把握和谐团结,倡导工作上要求严格,相处中宽松和睦。多年来,全所只有工作上不同见解的讨论,没有相互间人际关系的矛盾,这维护了全所的稳定发展。

  3.必须把握专业为要。会计师事务所是提供专业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保证事务所发展的关键。我们先后根据《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并参照国际所的审计技术和经验,分别于1995年、1997年、1999年、2004年及2007年多次制订和修订我所的《审计程序》、《验资程序》及相关工作底稿体系,自2007年起除少数小规模客户外,审计工作实行了底稿无纸化。为了保证执业质量,我们不以承揽和承办业务的数量与员工收入挂钩,员工实行按职级定岗定薪,将其专业胜任能力作为评估员工晋级定薪的主要依据。为此我们还相应规范了人事、工资管理,比如:人员招聘公开透明,择优录用;制订《员工手册》,明确相关规定;定期严格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加强所内培训,按不同职级进行专业培训,已有半数注册会计师到香港进行过半年以上的业务实习。在行政上也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使全所各项工作环绕专业基本上有章可循,呈现了认真严谨的局面。

  四、对合伙制事务所发展的探索

  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中的产物,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该如何发展,我们一直在实践中探索着。

  1.自身稳固的发展是基础。一个所要求得发展,首先要以自身的发展为基础。这不仅是指稳定的市场,更重要的还在于要有自身的文化理念、专业素养、人才结构、社会信誉、管理条件等。后者必须认真培育、潜心积累,这是真正的实力所在,不能忽视;离开了自身的发展,离开了自身的实力,就不可能取得有效发展。2007年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等级管理,经主管部门考评,我所能跻身a类,这是全所同仁多年来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单靠自身发展,存在着提不高、扩不大、做不强的发展瓶颈。如由于合伙人自身条件的限制,会制约事务所专业素质、执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合伙人能力、社会执业环境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主客观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所的规模扩大,也制约了事务所做强。我们所在前些年曾出现人员、业务规模周而复始,原地重复,原因就在于此。

  2.内外联合是发展的契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也应不断地成长和发展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财政部、中注协提出了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认为,要“做大做强”除了靠自身发展外,还应该审时度势,借鉴国际、国内行业的成功经验,联合文化背景、治所理念、管理基础、人员结构、市场定位吻合的事务所共同联合发展,实现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目标。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强大的专业能力,全面的服务能力是事务所发展的动力基础。在会计师行业技术与国际趋同的背景下,中国的事务所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的专业服务,能被国际市场认同,就应该开放心态,寻求有诚意、有品牌、有实力、有技术的国际会计公司进行合作,以提升我们的专业技术、质量控制和服务能力。这也是我们所加入均富国际的原因所在。

  3.组织形式的改革是规模化的保障。经过多年实践,我们深深感到,组织形式对师事务所的做大做强,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合伙制确实很适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合特点,有利于调动创办初始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确实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种有效形式。另一方面,随着业务的开展、规模的扩大,我们也感到,合伙人组合非一朝一夕可形成的,合伙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也促使合伙人之间必须谨慎选择,从而一定程度上使合伙所规模难于扩大。特别是在目前的内外联合上,合伙形式也导致难以求得理想的合作伙伴,从而对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事务所会有所制约。此时就需要依靠更加有效的管理机制来整合更多的人力、更广泛的资源、更大的市场。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合伙制有更强的生命力。但在现行法规框架下,要做大做强暂时还只能选择有限责任制。基于以上想法,2003年按财政部规定程序,我所加入了均富国际会计公司,成为其联系所。2008年初经财政部门批准,我们与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了合并,成立了“上海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进入全国“前百家”之列。但无论组织形式如何变化,我们都极为珍视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影响和自身信誉,有限责任也不会使我们在主观上有丝毫松怠。

  当前,我们正以全新的姿态面对新的发展。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振作精神、再接再厉,开始我们新一轮“做大做强”的探索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