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晓红 时间:2014-01-03
  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环境会计信息的失真、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等。
  对于造成上述信息披露的不足,是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的。基于以上信息披露的诸多问题,下面就其成因进行分析。
  
  一、缺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和环境会计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所以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企业往往各行其事,披露的信息量也相当不足、不全面,而且不规范,相互之间缺乏可比性,远远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会选择低调处理环境会计信息,以减少该类信息披露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企业出于竞争的压力可能只会披露一些取得较好环境绩效的信息,而对企业自身不利的信息经常会只字不提,如此而来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就难以获得真实的环境会计信息,难以对企业环境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无法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影响其决策。
  而由于缺乏环境会计行为规范标准,无法统一规范环境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披露形式,致使环境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差。
  
  二、信息披露意识较差
  
  1、公众的披露意识不强
  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要求不迫切。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环境资料信息使用者仍然主要是政府部门。他们利用这些信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律及税收等规定,以改善环境。事实上真正可能有助于环境资料公布方面取得进展、有助于环境会计相关法规与准则的制定的因素,是公众对环境问题日益增强的关注。公众压力是促进环境会计发展的重要动因之一。而作为没有以环境会计为信息主体的企业,现在它并没有感觉到公布环境信息与自身有何关系,更谈不上有何压力。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以后,政府和公众接受但并未强化“绿色化”意识,对公司信息披露未产生更大的压力。同时,目前培养的会计人员还是以传统会计为标准,很少有开环境会计或与环境会计有关的课程,大多数会计人员只对传统上的专业知识掌握得比较好,相关专业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审计、税务、财政等,对环境会计甚至闻所未闻。
  2、企业的环境资源意识淡薄
  一直以来,国家一直提倡企业的利益要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一致,在经济利益上强调微观利益和宏观利益相结合、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相结合、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但是,我国目前有些企业仍存在着“重经济,轻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等思想。这些思想与行为在市场上还占很大比例,这就说明公众的整体环境意识比较低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面临的压力很大。企业本身一心要降低成本,而考虑环境的支出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会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不会太愿意考虑环境方面的问题,这就致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缺乏公众的普遍参与。即使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考虑的单位,最重要的促进因素还是来自政府的压力,包括环境法规及行业政策,而非企业的主动所为,更非来自社会公众的压力。所以从观念上来说,企业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尚未形成,对环境会计在建立健全中国环境会计信息公开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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