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1-03
        2.4 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新动向;其次,在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时,建议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会计组织内成立道德委员会来履行这一职责。
        2.5 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抓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处于放纵阶段,不能指望良好道德在短期内能自发形成,而应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会计职业道德教育。①各类设有会计专业的学校,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课程;②重视会计教师的师德建设,言传身教;③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应理所当然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摆在突出位置;④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资格考试内容中应包括会计职业道德;⑤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正反面典型,加以舆论引导;⑥进行配套教育,即在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教育;⑦道德教育形式不限于课堂教学,还应采取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教育;⑧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
        要通过奖惩措施的实施让不诚实者付出巨大的成本,而让诚实者获得奖励,使选择诚信成为会计人员的一种理性行为。让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带来的收益——光明的职业前景、融洽的同事关系、良好的社会信誉远远大于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付出的成本——晋升无望、时刻面临失去工作的威胁、受到同事的鄙视和冷淡。那么,所有会计人员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使职业道德教育将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说教。综观中外成功企业,他们都以诚信作为追求与必备的品质之一,而且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发展壮大的。
        中国现代会计先父潘序伦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至真”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随着我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颁布和实施,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能力必将在全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提高。
        2.6 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从法律方面进行规范性防范。从有关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所谓会计法治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么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纠”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瓦解两者的欺骗联盟。此外,为了改进会计的法制建设,还需要研究会计法,提高立法和执法的科学性,让那些胆敢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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