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建强 时间:2014-01-04

  (一)审计重要性决定审计证据,即重要性水平的高低决定审计证据的多少。但审计证据对重要性水平则没有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同于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的反向关系对审计实务同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师可以缩小审查范围,减少审计程序,收集较少的审计证据;审计重要性越低,审计师就应扩大审查范围,增加审查程序,收集较多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由前已知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要素组成,要谈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关系就不得不谈这三个要素与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
  (一)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审计风险和支持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之间呈反向关系。因为对特定的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即对审计质量的要求越高所需收集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二)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检查风险和审计证据也呈反向关系。因为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越低,为限制检查风险达到这一水平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从而需要收集较多的证据。
  (三)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固有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1.若注册会计师欲将固有风险估计为低水平则为支持这样一个低水平的固有风险,就需要较多地收集有关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证据。即固有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据以确定固有风险水平的证据数量成反向关系。
  2.若注册会计师将固有风险确定为低水平,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账户或交易本身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小。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而注册会计师在实质性测试中所需收集的证据就少。即固有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成正向关系。
  (四)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控制风险和审计证据的关系也包括两个方面:
  1.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与关于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的证据数量是反向关系。就是说控制风险的计划估计水平越低,为支持这样一个低的控制风险水平,也就要收集较多的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与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
  2.控制风险的实际估计水平与实质性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数量是正向关系。即控制风险的实际水平越高,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越不可信赖,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就会越低。因而在实质性测试中需要收集的证据的数量也就越多。
  综上所述,在一定重要性水平限度内,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高,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低;检查风险越高,所需要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低。反之,注册会计师定的重要性水平越低,实际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越高;检查风险越低,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水平越高。
  正是因为重要性、审计证据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这样的内在关系。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衡量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所含风险的包容性、确定具体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程序,在审计抽样中确定可靠性水平以及精确度上下限和最终评价审计结果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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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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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朱锦余.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证据关系及图解.2000.
  [5]吴琮璠.审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6]刘大贤,袁小勇.审计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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