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注册会计师与中国上市公司审计风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莲 时间:2014-01-04
    二、降低审计风险的对策—客观方面
    1.审计风险二重大错报风险x检查风险。这个模型就是审计风险模型,其中,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是指假设不存在相关的内部控制,某一认定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是指某项认定发生了重大错报,而该错报没有被企业的内部控制及时防止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控制风险取决于与财务报表编制的有关内部拉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仃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健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时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3.建立保障制度,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承受能力。时至今日,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审计风险基金制度,在某种意义上缓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压力,但是由于各事务所的风险基全积双存在差异,因而完全有可能出现实际承担的赔偿大于积累的情况。为此,我国应尽快参照国外建立风险责任保险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4.注册会计师审计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使单位负责人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再加上其他相关的规定,加大了会计打假的力度,必将大大遏制会计造假的行为,从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创造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5.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一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事务所的实际,制定、完善和不断落实审计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制度,规范审计工作底稿,认真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加强执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不断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减少执业风险。
    三、注册会计师道德约束—主观方面
    通过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降低审计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会计事务所领导层的示范。领导层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内形成重视职业道德的氛围,并将相关政策和程序传达给会计师事务所员工。例如,领导层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和记录等,在专业发展会议上或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续约以及业务执行过程中,强调客观、奋正等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教育和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应向所有人员提高适用的专业文献和法律文献,并要求他们熟悉这些文蔽。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要求所有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这种培训既可以涵盖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在职业道德规范的政策和程序,也可洒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有关职业道德的要求。
    3.监控。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监替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职业道德规范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并采取适当行动,改进其设计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规章和程序,指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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