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吸氧接头细菌检测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0-07-13

             作者:郭腊平 周晓琴 张培湘  

【关键词】  终端吸氧接头

    摘 要  目的:分析终端吸氧接头的细菌污染状况。方法:对多个科室病房墙上的终端吸氧接头进行规范标本采集60份,并进行细菌分离鉴定。结果:60份标本中,50份常见致病菌超标,5份非致病菌超标,总超标率为91.7%。结论:终端吸氧接头污染是院内感染潜在的危险因素。

    关键词  细菌污染;检测;终端吸氧接头

    随着人们对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重视,呼吸道感染在感染中发病率居首位。近年来,我院在临床上加强了吸氧湿化瓶及吸氧导管的消毒。但对于固定在墙上的终端吸氧接头细菌污染情况有所忽视,为尽快采取相应措施,我们对临床各科室吸氧接头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标本来源

    从本院呼吸内科、外科、创伤科、重症监护室及儿科新生儿室采取标本共60份。

   1.2 标本采集

    用浸有无菌等渗盐水的棉拭子在终端吸氧接头内、外壁各涂抹1圈,然后将棉拭子放入装有2mL灭菌等渗盐水的采样管内。

  1.3 细菌检测

    将每个采样管振荡约1min混匀,10倍递次稀释,分别取原液和2个不同稀释度各1mL放入灭菌培养皿中,用普通营养琼脂做倾注培养,放37℃温箱内培养24h,进行细菌分离鉴定。

   1.4 判断标准

    按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中各类标准判断,其中物品表面菌落数≤8cfu/cm 3 为合格 [1] 。

    2 结果

    60份标本中,50份常见致病菌超标,5份非致病菌超标,总超标率为91.7%,各科标本菌落数依次为:呼吸内科130.6cfu/cm 3 ,外科125.0cfu/cm 3 ,重症监护室105.2cfu/cm 3 ,创伤科98.5cfu/cm 3 ,儿科新生儿室32.0cfu/cm 3 。细菌超标阳性率为:呼吸内科100%(25/25),外科100%(8/8),重症监护

    室93.1%(14/15),创伤科80.0%(4/5),儿科新生 儿室50.0%(3/6)。检出的细菌中,革兰氏阴性杆菌68.6%,以大肠埃希菌、铜绿色假单胞菌为主;革兰氏阳性球菌31.4%,为葡萄球菌。内科病区和重症监护室以金葡菌、肺炎克雷伯菌为主,外科和创伤病区以大肠埃希菌、表皮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为主。儿科新生儿病室以肺炎球菌和大肠杆菌为主。

    3 讨论

    3.1 吸氧接头是潜在的污染源

    从本院60份标本检测情况看,细菌超标阳性率达91.7%,说明吸氧接头污染情况不容忽视,是院内感染潜在的危险因素。它引起呼吸道感染的途径为:氧气接头→湿化瓶→吸氧导管→呼吸道 [2] 。报道,感染的病原菌以革兰氏阴性杆菌为主,约67%;革兰氏阳性球菌占33%;金葡菌、大肠埃希菌以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条件致病菌仍是各种感染的优势菌。过去基本上属于人体正常菌群的表皮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等细菌目前已成为主要病原体 [3] 。本组检测发现的菌种及比例与文献报道基本相符,说明固定在墙上的终端吸氧接头污染可能是一个潜在的污染源。结果还表明,在内外科之间标本细菌超标阳性率无显著差异性,但菌种有所不同。内科病区以呼吸系统常见的致病菌为主。外科病区以伤口感染常见致病菌为主。儿科新生儿室标本培养细菌超标率低可能与其环境相对清洁有关。鉴于革兰氏阴性菌多为患者直接污染,革兰氏阳性菌则可能来自空气或患者 [3] ,说明忽视消毒或环境污染是导致吸氧接头污染的主要原因。

    3.2 吸氧接头的消毒与保管

    ①用棉签蘸1∶200的84消毒液擦拭吸氧接头套帽,擦拭顺序为先内后外,避免棉签重复使用,擦拭时间为3min(每套接头),待干后合上套帽,用无菌塑料袋密封保管,并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为7d。每次病人用后按同法做终末消毒。84消毒液杀菌主要是依赖于次氯酸钠的氧化作用。破坏细菌糖代谢或使细菌蛋白变性,导致细菌死亡,从而达到灭菌效果 [4] 。②病室每日定时开窗通气,保持病室内空气新鲜,减少细菌含量。③病室地面和墙壁每天以1∶500的84消毒液擦拭。

    文献

    [1] 邓胜玉,陈舜霞.救护车内空气及物品细菌数量调查与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1,36(1):50.

    [2] 孙 恒,李 炳,王传秀,等.重症监护病房暴发呼吸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0,10(5):356.

    [3] 张 淳,魏聿萍,黄占苗.备用状态吸引器接头细菌污染的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0,10(2):119.

    [4] 沈燕君,林 辉,张丽丽.医院内物体表面耐甲氧西林金葡菌监测与预防[J].中华护理杂志,1996,31(1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