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产房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翠萍 时间:2010-07-13

【摘要】  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病人意识增强,的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我科2002~2006年发生的医疗纠纷15起,占全院医疗纠纷的27.5%,为了提高产房医护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本文从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和防范措施两方面给予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  产房 医疗纠纷 原因 防范


    医疗行业是一项高科技、高风险的工作[1],特别是在医院产房这样的特殊部门,因牵涉到母婴生命,工作性质使此部门成为医院医疗纠纷的好发地。近年来,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医学知识和法律观念的普及,病人法律意识也随之不断增强,使医院的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我院产房2002~2006年共发生医疗纠纷15起,占全院医疗纠纷的27.5%。为了提高产房医护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特总结分析如下。

    1  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分析

    1.1  操作失误导致纠纷  共6例,占40%。主要表现为在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时有违反常规的行为,如在使用紫外线行空气消毒时没有明确告诉孕产妇或家属如何防范而致产妇或家属面部皮肤及眼结膜的灼伤;接生时会阴保护不当致会阴Ⅱ度以上裂伤;对会阴侧切的产妇消毒不严格致缝合处感染,切口裂开;产程监护疏忽致急产于待产床上;对胎儿宫内情况不好者因责任心不强,对病情观察不仔细,病情变化不及时汇报导致延误救治或胎死宫内等,这些都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

    1.2  文书缺陷导致纠纷  共4例,占26.7%。主要表现为医护人员在进行病历书写记录时有违反病历书写规范的行为。如医生记录与护理记录不完全一致;家庭史、既往史记录与实际有冲突;医嘱的下达与执行不及时延误了时间;对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中新生儿喂养、排便次数及脐带局部情况记录不详细、不及时造成治疗护理不到位;材料登记与实际使用不相符。引起孕产妇或家属的不满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1.3  沟通障碍导致纠纷  共3例,占20%。主要原因为医护人员缺乏沟通交流技巧,处理医患关系的能力受限所致。如回答孕产妇或家属的咨询时显现出不耐烦,简单模糊,说话态度生硬,服务不到位;对病人享有的权利不明确,为产妇和新生儿实施的检查、处置、治疗护理方案、贵重药品的使用不事先解释清楚,征得同意后再执行;对应执行的签字手续因忙而未执行等,造成产妇或家属对服务态度及收费不满意而引发纠纷。

    1.4  诊断不明确导致纠纷  共2例,占13.3%。主要表现为辅助检查与临床诊断之间的差距,因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临床经验不足,所采取的治疗手段不合理所致。如超声检查诊断为胎儿脐带绕颈,临床医生采取剖宫产术后发现无脐带绕颈现象;产科医生及助产士对产前检查技术不规范、不到位,对胎儿及羊水情况估计不准确,将正常胎儿诊断为巨大儿也采取了剖宫产术;手术不但给产妇造成了不必要的损伤和痛苦,也增加了产妇的住院费用,这也是引发纠纷的原因。

    2  防范措施

    2.1  预防为主,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事业的方针之一,更是防范纠纷的一条重要措施。制定和严格落实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能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强化学习国家相关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法》等,以提高产房医护人员的宏观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三查七对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加强监控,措施到人,奖罚分明,做到安全行医、文明行医、依法行医,努力提高产房医护人员的实际防范能力。

    2.2  强化业务学习及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  医疗质量是提高病人满意度的基础,也只有病人满意,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1]。事例证明,产房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高,诊疗质量就高,服务态度好,医疗纠纷也就少。因此加强产房医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力度,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产房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是防范产房医疗纠纷的一条重要经验和措施。产房医护人员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到学习培训中去,参加全院组织的新技术、新业务的学习,重点科室的专业知识学习,利用一切可能时间多看专业书籍报刊,掌握本专业的新技术、新理论,巩固基础理论及技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树立对技术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对病人高度负责的医德风尚,逐步把产房医护人员培养成知识丰富、技术精湛的专家型人才。

    2.3  规范病历书写标准,保证文书质量  医院护理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能起到有力的司法举证[2]。为此,规范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标准,遵照性、真实性、客观性、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的原则,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禁止漏记、错记、涂改及主观臆造、随意篡改等,对违反者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处罚。严格查对制度,实施住院费用日清月结,让孕产妇及家属明白相关消费,避免收费不合理造成的纠纷。对医务人员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使之深刻认识医疗护理文书的重要性;加强检查督促及三级质控,确保文书质量真正得到提高。

    2.4  增强医患间的沟通,体现人文精神  现在的医学模式已不是单纯的生物模式,沟通是心灵的桥梁[3],工作中,医务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每一个细微表情、动作,对患者都可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4]。因此必须加强医患间的沟通,只有通过沟通,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才能缩短医患间的距离,取得孕产妇及家属的理解与支持。产房医护人员应明确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尊重孕产妇的人格权、自主权、健康权、选择权等,对各项检查、处置、治疗方案及贵重药品的使用在实施时事先应征得产妇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改善服务态度及工作作风,实行文明用语、亲情服务,改变传统主动-被动型的医患关系为指导-合作以及共同参与型的新型医患关系;经常性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来了解孕产妇的需求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及时为孕产妇提供最佳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将人文精神与医院行为融为一体,从客观上有效地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
  1 梁子君,赵长久,王永晨.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医院管理,2003,23(3):53.

2 赵铮民,王世英.试论急诊医疗纠纷的防范.中国医院管理,2003,23(3):51-52.

3 孙一鸣,刘丽,姜国华.搞好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中国医院管理,2003,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