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黑客经济产业链条:正规公司成幕后黑手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10-02-13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专电 (记者 顾洪洪) 日前发布的一份《2005年度计算机病毒疫情及网络安全报告》显示,一些正规商业公司正日趋成为黑客和流氓软件的主要推动力。发布这份报告的瑞星公司的副总裁毛一丁对此强调,一些正规商业公司和互联网企业,正在成为网络威胁的幕后黑手。

  《报告》表明,2005年整个网络威胁的发展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征:病毒、黑客和流氓软件紧密结合,拥有明确的利益目的,并且已经形成了清晰的“产业链条”。他们的手段可以总结为“一偷二骗三劫持四流氓”,有的是自己盗窃有价虚拟财产牟利,有的是为幕后的买家服务,而这些买家往往是正规的商业公司和一些互联网企业。

  以“偷”为目的黑客的典型案例有:2005年3月,金华警方破获一个专门盗取“传奇”游戏账号的黑客团伙,其中某一个黑客窃取的账号就价值百万元;2005年11月,“QQ被盗第一案”被深圳警方破获,两名黑客出卖窃取的QQ号获利至少6万5千元。

  所谓“骗”,就是黑客会先设立一个“钓鱼网站”,然后大量发送垃圾邮件、手机短信等,以“免费软件、手机彩铃”为诱饵欺骗用户登陆,用户“上钩”之后就会中毒,或被欺骗进行网络购物。

  “劫持”是指黑客利用病毒控制用户的电脑,并将这些电脑变成自己胡作非为的工具。据统计,2005年“波特”(BOT)类病毒有23844个,占到总病毒数的32.7%。该类病毒感染计算机后,会在这些机器上开置后门,接受黑客的远程控制。被安装了后门的计算机被称为“肉鸡”,由许多“肉鸡”组成的计算机网络被称为“僵尸网络(Botnet)。黑客控制的“僵尸网络”,既可以帮某个网站带来巨大的点击量,也可以替“雇主”攻击竞争对手,前提是“你得付得起价钱”。

  “流氓软件”是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的部分行为特征的软件,他们以“强制、隐瞒、欺骗”用户为最基本特征,帮助商业公司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抢夺用户资源,或者加载广告软件等,以牟取暴利。

  某国内网站借助流氓软件偷换用户的首页,在短短两个半月里全球排名从零上升到前500位。而浏览器被劫持、乱弹广告等常见的流氓软件,已成为网民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利益驱使和生存压力下,很多共享软件作者也在软件里强行捆绑“流氓软件”,这些捆绑“流氓软件”的共享软件,已经成为“流氓软件”的主要传播渠道。

  据统计和分析,以某些网络企业为主的商业公司已经成为上述网络威胁的“第一驱动力”,而病毒制造者、黑客和部分共享软件作者则成为帮凶,并且两者之间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