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村转居社区新居民的休闲方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传锋 杨晶晶 时间:2010-08-12
提要:在城市化进程中,村转居社区新居民不得不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而逐步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包括休闲方式,这是村转居社区新居民市民化的重要方面之一。本研究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通过随机抽样,在浙江不同地市调查了170 名村转居社区新居民和127 名城镇居民的休闲方式。结果发现:村转居社区新居民现在的休闲活动明显比以前丰富,参加休闲活动的人数比率都显著高于征地前;另一方面,他们的休闲活动仍比城镇居民贫乏,无论是参加个体性的、家庭性的休闲活动还是参加社区性的、公众性的休闲活动,其参加人数比率都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文章认为,休闲方式的这种差异有其外在的和内在的原因,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新居民的休闲活动,以促进他们的市民化进程。                  关键词:城市化  村转居社区 新居民 休闲方式                 一 引言                 所谓闲暇,就是个人从工作岗位、家庭、社会义务中解脱出来的时间,为了休息,为了消遣,或为了培养与谋生无关的智能,以及为了自发地参加社会活动和自由发挥创造力,亦即,休闲是人们对可以不劳动的时间的一种利用。休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对人的行为方式和社会建制正在产生深刻的影响。瑞典家皮普尔(Josef Pieper) 曾说过:休闲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和态度,即人们保持的一种平和宁静的态度,也是人为了使自己沉浸在平和的心态中、感受生命的快乐和幸福而进行的活动。1970 年欧洲娱乐委员会通过的《消遣宪章》高度肯定了人闲暇活动的价值,其中提到“消遣和娱乐为补偿当代生活方式中人们的许多要求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它通过身体放松、竞技、欣赏、和大,为丰富生活提供了可能性,无论在城市和农村,消遣都是重要的”。② 1995年,我国实施每周5 天工作制,1999 年开始实行每年3个“长假”,使全年法定节假日达到了114 天,标志着我国正步入休闲时代,休闲逐渐成为我国人民现代生活的主要方式之一,因而居民的休闲活动成为现代许多学科的研究焦点。                 但是,在国内关于休闲的研究中,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研究,不仅鲜有研究报道,而且在相关的研究综述中既没有论及、也未列入其指出的未来关注领域。                 村转居新居民失去土地之后就失去了原有的以土地为中心的生活方式,渐渐向市民转化。在这一过程中,村转居新居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他们不同于普通农民,因为他们没有了维系自身口粮需要的保证;而他们和市民又有着较大的区别,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没有受过很高的,因此,不论是思想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力差。他们在村转居后虽然已经生活在“城市社区”,但他们在休闲方式上却没有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因而在其生活与上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何帮助村转居新居民改变农民固有的休闲方式与习惯,更好地适应与形成与市民相同或者相近的休闲方式与习惯,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研究即是针对这一问题而开展的。                 二 研究方法与结果                 (一) 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数据主要来自浙江省的宁波、金华、湖州和富阳等地自愿参加调查的170 名村转居新居民。为了进行对比分析,同时调查了127 名市民。调查对象男、女兼而有之,年龄介于30 - 60 岁之间。                 调查主要采用自编问卷测试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方式。该问卷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了解有关村转居新居民的人口统计资料,如被试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居住状况、婚姻状况等。第二部分主要是测查村转居新居民在工作(劳动) 之余的休闲状况,包括二类休闲活动,共18 个项目,第一类主要是个体性的或家庭性的休闲活动(有10 项) ,如在家看电视、做家务、户外散步等;第二类则主要是指公众性的或社区性的休闲活动(有8 项) ,如参加社区文艺活动、社区活动、社会交往活动、出入社会文化娱乐场所等。所有数据都运用SPSS11. 0 进行统计与分析。根据每个被试对象各种休闲活动的选项,首先统计出各种休闲活动的频率及百分比,然后通过λ2 检验分析,先考察人口统计因素对这些休闲活动的影响,再比较分析村转居新居民在征地前后休闲活动的变化,以及他们与市民休闲活动的差异。                 (二) 调查结果与分析                 1. 村转居新居民休闲活动的现状分析对于村转居新居民和市民的休闲活动,主要就以下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1) 在家看电视、听广播;2) 与家人或朋友一起聊天、聚会; 3) 在家下棋、打牌、打麻将;4) 在家养花、养鸟;5) 在家看书、看报、练字、画画;6) 在家弹琴(或其它乐器) 、唱歌、跳舞;7) 在家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8) 在家做家务;9) 参加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或街办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10) 参加社区或有关协会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11) 自愿参加社区文艺娱乐活动;12) 自愿参加社区体育健身活动;13) 自愿参加社区学习或教育活动; 14) 进出社会公众体育健身场所;15) 进出社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16) 参加社会交往活动(如朋友或亲戚应酬) 17) 户外散步、跑步;18) 户外打球。对于以上每个方面的休闲活动,均要求调查对象按“从不、极少、有时和经常”等不同频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回答。                 同时,对调查对象还调查了以下几个问题:19) 在工作或劳动之余,每天平均休闲或放松活动的时间;20) 在工作或劳动之余,最理想的休闲方式;21) 对于休闲活动的总体感受。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所有数据进行编码后都输入SPSS11. 0 ,统计出村转居新居民各类休闲活动的人数及比率,并进行统计分析。从总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村转居新居民还是市民,参加个体性的、家庭性的休闲活动的人数比例都显著高于参加社区性的、公众性的休闲活动。另一方面,无论是参加个体性的、家庭性的休闲活动还是参加社区性的、公众性的休闲活动,市民的人数比例都显著高于村转居新居民。可见,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远不如市民丰富,或者说,休闲活动还没有成为村转居新居民生活方式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调查数据,运用SPSS11. 0 进行了λ2 检验分析,考察了各种人口统计因素对村转居新居民各类休闲活动的影响,结果分述如下。                 1) 性别对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性别对村转居新居民休闲活动的显著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无论在征地前、后,对被试在家下棋、打牌或打麻将等休闲活动都有显著影响,而且均为男性参加这类活动的频率(94. 94 %和92. 29 %) 显著高于女性(73. 25 %和76. 69) 。第二,无论在征地前、后,在家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等休闲活动,也都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而且,女性在家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的频率(95. 81 %和97. 22 %) 都要显著高于男性(分别为77. 55 %和76. 46) 。第三,对被试在家做家务也具有显著影响,而且无论在征地前后,女性在家做家务的频率都显著高于男性。第四,对村转居新居民在户外打球亦具有显著影响,主要表现为在征地前、后男性到户外打球的频率(89. 48 %和90. 61 %) 都要显著高于女性(分别是80. 33 %和78. 86 %) 。此外,在征地前,女性在家看电视、听广播的频率(94. 74 %) 显著高于男性(78. 38 %) ;而在征地后这种休闲活动不再存在性别差异;在征地后,男性在家看书、看报、画画的频率(91.56 %) 明显高于女性(77. 64 %) ;在征地前,农民的这种休闲活动没有性别差异。                 2) 年龄对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年龄对村转居新居民的以下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第一,无论在征地前、还是征地后,对于他们自愿参加社区体育健身活动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30- 40 岁的被试比率高于其它年龄组的被试。第二,无论在征地前、还是征地后,对于他们到户外打球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到户外打球的频率也是30 - 40 岁的被试高于其它年龄组。此外,在征地前,41 - 50 岁的农民在家看电视、听广播的频率(93. 15 %) 高于30 - 40岁(83. 99 %) 、更高于51 - 60 岁的农民(70. 38 %) ; 41- 50 岁和30 - 40 岁的农民与家人聊天、聚会的频率(分别为92. 26 %和89. 70 %) 高于51 - 60 岁的农民(65. 76 %) ;征地后这些休闲活动则不再存在年龄差异;但征地后51 - 60 岁和41 - 50 岁的农民在家养花、养鸟的频率(分别为94. 54 %和91. 00 %) 高于30 - 40岁的农民(67. 16 %) ;30 - 40 岁的村转居农民参加社区或有关协会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的频率(89. 17 %)高于41 - 50 岁和51 - 60 岁的村转居农民(均为84.00 %) ;而在征地前,农民的这些休闲活动不存在年龄差异。                 3) 安居方式对村转居新居民休闲活动的影响无论在征地前、后,安居方式对于村转居新居民的以下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第一,对于村转居新居民在家养花、养鸟这类休闲活动都具有显著影响,原地居住的村转居新居民在家养花、养鸟的频率(分别为91.87 %和92. 68 %) 都显著高于集中安居的村转居新居民(分别为67. 81 %和65. 56 %) 。第二,对于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看书、看报、画画等这类休闲活动都具有显著影响,集中安居的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看书、看报、画画的频率都显著高于原地居住的村转居新居民。第三,对于新居民在家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这类活动也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集中安居的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的频率显著高于原地居住的村转居新居民。第四,对于新居民参加村委会或街办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也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原地居住的被试参加村委会或街办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的频率显著高于集中安居的村转居新居民。第五,对于新居民“参加社会交往活动(如走亲访友) “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集中安居的新居民”参加社会交往活动“的频率显著高于原地居住的村转居新居民。第六,对于新居民”户外散步或跑步“这类休闲活动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集中安居的被试”户外散步或跑步“的频率显著高于原地居住的村转居新居民。第七,无论在征地前、后,对于新居民”进出社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而且,均为原地居住的新居民”进出社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的频率显著高于集中安居的村转居新居民。                 此外,研究还发现,受教育水平和婚姻状况对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也具有显著影响。受教育水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征地前、后,对于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看书、看报、画画这类休闲活动都具有显著影响,亦即,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看书、看报、画画的人数比率逐步提高。第二,在征地以前,对于被试与家人聊天、聚会这类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即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与家人聊天、聚会的人数比率越高。而在征地以后,这种效应不再存在。第三,在征地以后,对于新居民到户外打球这类休闲活动具有显著影响。即新居民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从事户外打球这类休闲活动的人数比率越来越高。而婚姻状况对村转居新居民现在休闲活动的影响只表现在”到户外散步“和”户外打球“二项活动上,即已婚有伴侣的被试到户外散步或跑步的人数比率显著高于离异(分居) 和独身的新居民;而独身的新居民到户外打球的人数比率显著高于已婚和离异的新居民。    2. 村转居新居民在征地前后休闲活动的变化根据非参数检验分析,进一步对村转居新居民在其土地被征前后参加各类休闲活动的调查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发现:1) 村转居新居民”与家人或朋友一起聊天、聚会“这类休闲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即村转居新居民现在与家人或朋友一起聊天、参加聚会这类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2) 村转居新居民”在家下棋、打牌、打麻将“这类休闲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亦即,现在参与下棋、打牌、打麻将这类休闲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3) 村转居新居民”在家养花、养鸟“这类休闲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村转居新居民现在以养花、养鸟为主要休闲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4) 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看书、练字、画画“这类休闲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现在以看书、练字、画画为主要休闲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5) 村转居新居民”在家照顾或孙辈子女“这类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现在以照顾或教育孙辈子女为主要休闲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6) 村转居新居民”自愿参加社区健身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村转居新居民现在自愿参加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7) 村转居新居民”自愿参加社区学习或教育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亦即,现在自愿参加社区学习或教育活动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8) 村转居新居民”进出社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村转居新居民现在”进出社会公众文化娱乐场所“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9) 村转居新居民”参加社会交往活动“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村转居新居民现在”参加社会交往活动(如朋友应酬等) “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10) 村转居新居民以”户外散步、跑步“为休闲活动的比率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亦即,现在”到户外散步、跑步“的比率比征地以前明显提高。11) 村转居新居民以”户外打球“为主要休闲活动的比率与征地前具有显著差异,村转居新居民现在”到户外打球“的比率比征地前明显提高。                 3. 村转居新居民与市民休闲活动的比较分析为了更好地了解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现状,本研究在相应地区同时测试了127 名市民的休闲活动,并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发现:在许多休闲活动方面,村转居新居民和市民都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                 1)”在家看电视、听广播“,”在家看书、看报、练字“,”在家弹琴、唱歌、跳舞“,”在家养花、养鸟“和”在家做家务“等方面的差异,市民以”在家的这五类活动“为休闲活动的人数比率都明显高于村转居新居民。2) 在”参加社区或有关协会组织或举办的文体活动“, “自愿参加社区文艺娱乐活动”,“自愿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自愿参加社区学习或教育活动”和“进出社会公众体育场所”和“进出社会文化娱乐场所”等方面的差异。市民这几类社区活动或在这些公众场所休闲的人数比率都明显高于村转居新居民。                 3) 村转居新居民与市民在“户外散步、跑步”和“户外打球”方面的差异,市民以这二种活动为主要休闲内容的人数比率明显高于村转居新居民。研究还比较了村转居新居民和市民对休闲活动的总体感受,结果表明:市民对休闲活动感到满意的人数比率明显高于村转居新居民。                 三 讨论与启示                 马斯洛把人的基本需要看成是从低到高的和有层次的,人就是随着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而得以成熟的。他认为,人的需要主要包括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要是人们以满足自身需要和自己个性、相对持久的活动,主要表现为以自己满足自己、自己发展自己为目标的活动。自我实现作为人类的终极目标,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休闲作为一种有价值的生活实践,乃是走向自我实现道路的一种体现。人们在休闲活动中,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展现自由意志,使创造性得到最大发挥。在休闲生活中,人们不仅能满足感官需要,更能满足人的心理需要,充分体现人之为人的意义和价值。休闲通过外在的行为使人在精神的自由中经历审美的、道德的、创造的、超越的生活方式,给人们一种文化的底蕴,支撑人们的精神,满足人们的高级需要。                 “休”是人倚树的状态,“闲”是门内有树的场景或是门中望月的场景,从节日的疲于奔命上升到逍遥休闲的人生境界,休闲将全面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使各种角色的人都体会到城市化进程给城市生活带来的身心愉悦的味道,并且促进村转居新居民的多方面发展,进而完善和提升这些新居民的素质,同时,提升人与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实现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人的休闲需求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之一,不论是农民、市民还是村转居新居民,他们的休闲活动都会成为城市的源泉。正如美国学者说过,在美国,有三分之一的土地用于休闲,有三分之一的收入付给休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投入休闲。                 然而,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却不尽人意,需要予以高度重视。与征地前的农民生活方式相比,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市民的休闲方式仍存在很大的区别。从总体上来看,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方式还是多以个体性的、家庭性的自由式娱乐活动为主,他们参加公众性的、社区性的公共娱乐活动的人数比例明显低于市民,亦即,村转居新居民还无法将休闲活动作为其生活方式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能很好地像市民一样出入一些社区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娱乐,更不用说将其作为一种人际交往的手段了,也谈不上逛逛书店、看书学习、职业培训等精神休闲。总之,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虽然比原来的农民生活方式有一定的改善,但离与市民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休闲活动方式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既有社会背景和文化原因,又有不同阶层的群体心理原因。                 首先,在传统的价值观里,成年人上要赡养父母、下要养育子女、还要持家立业(包括承担子女的婚姻、住房等生活问题) ,起早摸黑的劳动,很少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这种责任的无限扩大化使得广大农民认为休闲是一种不付责任的生活方式。即使户口身份成为社区居民后,他们仍处于市民和农民之间的一种身份状态,大部分不可避免的带有传统农民的小农意识,认为参加什么健身活动、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是市民的闲暇生活,和自己没有关系,而且也不适合自己参加。其次,文化程度的差异影响不同群体的休闲生活偏好,文化程度越高的群体越注重休闲生活的格调、品位和情趣,多体现为发展型休闲活动;而文化程度低的群体(村转居新居民) 则更注重休闲生活的实用性,多体现为消遣娱乐型休闲活动。再则,经济收入差别导致不同群体休闲生活的分层化。休闲机会成本的高低决定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不同的休闲生活价值取向:高收入阶层群体的休闲支出比重较大,有能力、亦有兴趣安排比较丰富的休闲活动;而中低收入阶层群体(村转居新居民) 的休闲支出较少,其休闲活动较为单一。此外,环境设施条件更是导致不同阶层群体不同休闲方式的更显而易见的原因:城镇社区一般具有较好的文体活动设施,且社区工作人员也会尽可能为居民创造参与社区活动的条件,加之前述文化程度和生活方式等原因,使城镇居民比村转居新居民往往更多地参加公众性的、社区性的公共娱乐活动,并将休闲活动作为其生活方式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论点,在本研究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鉴于以上原因,从村转居新居民自身来讲,首先要调整现有的休闲观念。当前村转居新居民关于休闲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相当一部村转居新居民认为休闲只是吃喝玩乐,很难将休闲同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方式联系起来,更看不到高雅的休闲文化生活可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人的素养。要提高对休闲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把休闲看成生活质量高低的一种重要的衡量指标,懂得休闲对调节人的心情或心态、促进身心健康的重要作用。其次要变被动休闲为主动休闲。过去由于物质生产方式的落后和生活水平的低下,对休闲的认识可能只停留在脱离生产后的恢复体能和打发时间上。但随着休闲时间的增加和休闲产业的发展,居民应该将休闲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对休闲的向往应该是现代居民精神需要的满足、自我人格的实现和全面发展的前提;因而要主动掌握和分配自己的休闲,主动寻找个性化的休闲方式和休闲内容:包括逛逛书店和看书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到大自然中尽情享受以熏冶情操,在厅里感受听觉洗礼以放松身心等。                 从政府有关部门来讲,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仅要改善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活动条件,从经济上给予相关的支持,更要从人文角度和精神层面上加强对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教育,以及对村转居新居民休闲活动的指导。为了让村转居新居民学会生活,学会理解幸福,学会体会人生真正的意义,对休闲文化的教育普及迫在眉睫。这就需要广泛的社会教育,尤其是村转居社区和媒体宣传应该担当重要作用。要正确引导居民的休闲消费、深化休闲概念及内涵,转变村转居新居民的休闲观念、让村转居新居民正确认识休闲,并培养村转居新居民对休闲活动的兴趣,使广大村转居新居民参与其中,从而实现休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进而使村转居新居民拓展休闲的内容,提升休闲文化生活的质量,从而有助于村转居新居民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顺利实现从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市民化过程。此外,加强对村转居新居民的相关职业培训,既可使村转居新居民远离不健康的休闲方式,又是充实新居民休闲活动、丰富新居民生活意义的重要途径。同时,要因人而宜,充分考虑性别、年龄、受教育水平、居住方式等因素对村转居新居民休闲活动的影响,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引导措施,为发展村转居新居民的个性与专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从而促进村转居新居民更好地融入城市新生活、与城镇居民和谐相处、在和谐社会中顺利实现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