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富士康告记者案”事件报道的舆论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yiling 时间:2010-08-12
【内容提要】“富士康告记者案”注定会成为时代性的经典案例,新闻媒体借以推进形成的舆论在此事件中起到了改变事件结果的关键作用。但是在报道中也有违反新闻专业主义的方面。本文试图从舆论学角度分析该事件的舆论形成过程,分析该舆论中的非理性成份以及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关键词】富士康告记者案 舆论 媒体 

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一案,最后演变成关注度极高的公共事件。富士康的“血汗工厂嫌疑”和天价诉讼行为,逐然已成千夫所指;第一财经最初的报道和媒体在此案件中的表现,也陆续被指出离完美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无论结果如何,这一事件注定会成为时代性的经典案例,新闻、司法和劳工维权都能籍此推动获得长足的进步。 
从8月28日到9月3日,富士康集团诉《第一财经日报》的“名誉侵权案”,经历了从索赔3000万元到1元,到双方握手言和、富士康撤诉的令人瞠目的戏剧性过程。 
可以说,在这次事件中,媒体对这一事件的集中报道一如富士康的天价索赔一样令人侧目,在此期间,学者喻国明说:“富士康起诉并向记者索赔巨资事件是对新闻自由的侵犯”;学者展江一开始也认为富士康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各路媒体也纷纷发表评论声讨富士康恶意诉讼;一般的公众则借助发表意见。 
8月31日,富士康方面发言人丁祁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这群拿榔头的,比不过拿笔杆的,当我们站在那里赤裸裸被伤害的时候,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司法的公正,借用司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几天事态的你也看到了,虽然鸿海是一家庞大的,但是在媒体面前是多么的渺小。 ” 
新闻媒体借以推进形成的舆论在此事件中起到了改变事件结果的关键作用。但是在报道中也有违反新闻专业主义的方面。本文试图从舆论学角度分析该事件的舆论形成过程,分析该舆论中的非理性成份以及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一,“富士康告记者案”事件回顾 

  2006年8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下称“一财”)以标题为《报道“超时加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遭索赔3000万元》的报道出现在当日头版。报道中称,“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一财”的两名记者翁宝、王佑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一财”在当天的报道中附有一篇声明,表示“本报将坚决支持王佑、翁宝二人,全力应对与鸿富锦公司的诉讼”,对鸿富锦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记者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最后,指出“鸿富锦公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势必引发新闻界的公愤。” 
  8月29日,借助媒体平台的舆论界的“公愤”迅猛而来。 
  《青年报》刊文《起诉记者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指出“这起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身的名誉权,而是要通过诉讼来打压记者”。《南方都市报》引用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的言论,指责富士康起诉记者的做法“是一种震慑、淫威”。 
  紧接着,《南方都市报》刊文《资本有恃无恐,媒体有心无力》,《上海证券报》发表《查封记者个人财产,舆论监督遭遇挑战》,《河北青年报》问《富士康告记者的牛气从哪里来》,《广州日报》则请了专家分析“富士康天价赔偿案如何了结”。 
  与此同时,多家媒体老总也纷纷“表明立场”。《财经时报》总编钮文新质问,“企业黑箱操作谁管?”《环球企业家》执行总编杨福呼吁,“企业应重视社会责任”。《21世纪报道》主编刘洲伟愤慨,“富士康在挑战公众知情权”。《IT经理世界》副总编张鹏更是疾呼,“反对霸权主义!” 
  同时,声援“一财”的各种行动也相继展开。国内部分财经传媒人自发成立“中国财经传媒人联盟”,发表五点声明,公开表示对被告记者方的“全力支持”。新浪网在线调查显示:截至9月1日10点,共有51519人参加调查,83.73%网友认为记者报道未侵犯富士康名誉权;网上调查显示,九成网友支持“一财”。有市民向王佑捐款,表达对其的关心与支持。甚至国际记者组织也“请求苹果施压富士康撤回对记者诉讼”。 
  面对汹涌而至的舆论“围剿”,富士康是如何应对的呢? 
  8月30日,富士康发表声明《起诉记者案是单纯的事件》。声明中称,起诉“一财”记者所获赔偿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当晚,“一财”在报社网站上发表《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声明:坚决反击鸿富锦》,称对鸿富锦,“本报记者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 
  然而,仅仅18分钟之后,《富士康撤销两名记者讼案财产冻结公告全文》在“一财”网站上刊出,富士康宣布撤销对“一财”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申请,将诉讼标的由3000万元调整为1元,并且追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作为被告。 
  3000万元瞬时变为1元。 
  消息传开,媒体和舆情再次哗然。 
  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翁宝在30日晚接受《新快报》采访时即表示,“这是全国新闻同仁共同的胜利”,并且迅速表明了自己对富士康的态度——“我恢复对郭先生(鸿富锦老板郭台铭)的敬意,决策者每天面对那么多决策,难免会有失误,能够快速调整决策,体现了郭先生的决策水准。适当的时候,我希望能跟郭先生有个会面,能冰释前嫌。” 
  9月1日,《南方日报》消息称,“富士康诉记者案将于10月23日开庭”。 
  就在人们渐渐安静下来,开始等待10月开庭的时候,更具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9月3日18点10分,“一财”与富士康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和解。两个小时后,“一财”网站上原本位于推荐位置的“特别报道”《报道‘超时加班’,记者遭索赔3000万元》被全部下线。 

二,对这一事件的舆论学分析 

陈力丹给舆论下的定义是:“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长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及有关事态的进城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份。 ”并将舆论分解为八个要素。 
那么,我们首先来分析“富士康告记者案”舆论的主体——公众。 
处于舆论主体的公众,和一般的公众有所不同,他们是自在的对于外部社会有一定的共同知觉,或者对具体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有相近看法的人群。 
“富士康告记者案”这一舆论的主体具体有哪些呢?上文已经列过,富士康公司、第一财经、其他参与报道此事的新闻媒体、发表评论的新闻学者、关注此事的网友等等。他们都关注此事而相互关联,并自主参与到这一舆论的形成过程中。 
第二,舆论自身——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 
可以说,在富士康告记者案发生的7天内,舆论的表现为对富士康公司的一致声讨。也正是因为如此,富士康方面的新闻发言人说“我们这群拿榔头的,比不过拿笔杆的”,并最后以和解告终。 
在这一舆论的一致性程度上,各大媒体的评论版几乎一致声讨富士康公司,网上调查显示,九成网友支持“一财”。 
这一舆论的强烈程度不仅可以通过媒体上铺天盖地的声讨可以显现,也可以通过部分媒体对其他血行工厂的持续调查得以加深,更有媒体(譬如《南方人物周刊》“首富郭台铭:霸气还是霸气”)对富士康老板郭台铭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这一舆论对舆论客体——富士康告记者案,产生了什么影响呢?亦即这一舆论的功能表现在哪里呢?影响就是一如当事者翁宝和王佑所说取得了“全国新闻同仁共同胜利”和“阶段性的胜利”。 

三,对这一舆论形成的理性反思 

事实上这篇给第一财经引起麻烦的报道有没有问题呢? 
此前一直对外宣称报道没有任何问题的《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在9月4日的和解解释里也承认,“正如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过的,我们报道的最后段落显得夸张,确有瑕疵”,“如果我们以一篇有瑕疵的报道,就‘大获全胜’,那么,在内心里,我说服不了自己,这不是真的胜利,对富士康也不公平”。 
作为这一舆论的主要主体——新闻媒体,具体有哪些不理性的表现呢? 
《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在《富士康诉一财记者的采访过程及对新闻职业主义的思考》的采访手记里认真反思了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报道: 
“面对这样一个报道,只有财经等少数媒体发出了独立的声音、保持了必要的警惕。大多数媒体却是很不体面地卷入其中。以致于复旦大学的李良荣教授在这一两天如此激烈地批评媒体:现在的中国媒体可以称为社会公害了,‘尤其是全国性的媒体,太过于自我、太自大了’。 
多数从业者在看到整个事件发生戏剧性转折乃至和解后,才发现这是一场闹剧,才发现自已的正义感被利用与嘲弄了。 ” 
通过分析发现,在这一舆论形成中,非理性的成份很多。 
“舆论是由社会少数人的意见扩展为社会多数人的意见,舆论的形成、发展,就是一个意见的交流、扩散、反馈的过程。 ” 
在这个舆论的形成中,意见的交流充分吗? 
首先,新闻报道最重要的是要公正和平衡,但是几乎没有新闻媒体给富士康公司发出声音的空间,新闻媒体在这一事件中完全拥有了话语霸权。 
新闻媒体不仅是旁观者,也牵扯进了事件最后处理结果的权益之中,如果富士康诉讼成功,不仅仅是第一财经一家,几乎所有的新闻媒体本来拥有的报道空间就会缩小。所以新闻媒体的声援也是为了自己。富士康的诉讼方式确实极为恶劣,并且一旦成功的话,以后可能会使记者陷于批评报道的诉讼恐惧中,这确实是对整个中国新闻界的挑战,对新闻自由的挑战。所以,新闻界的这种反击有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成份。 
李普曼说:“对于大部分事物我们并不是先查看而后解释,而是先解释然后查看的。在非常噪杂混乱的现实世界中,我们领会我们的文化已经为我们解释的东西,我们倾向于接受我们的文化已经对我们形成了固定的成见的东西。 ” 
数据显示,有九成网民支持第一财经。笔者分析原因不仅有对强势财团以强凌弱的不满外,还有社会上的仇富心理使然。以前有很多关于血汗工厂的报道,这种在大众心中形成的固定的成见会影响公众对这一事件的正确判断。在这种心态下,表现出的意见是不理智的,在有些时候也是危险的。体现在富士康告记者案中就是揭示不了事实的真相。 
事实上还有哪些真相没有得到揭露呢?第一财经的记者在报道中有没有富士康可以得以胜诉的“切口”?如果没有和解,这场官司到底谁胜谁负?结果无从揭晓,但是很多媒体已经提前宣判了富士康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