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分析研究
关键词:住区 休闲娱乐 空间
论文摘要:城市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是城市居民日常休闲生活的露天剧场,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能满足人亲近、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的愿望,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民的休闲模式,直接影响到人们休闲生活的质量,对于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活动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亚里士多德。这里的“城市”是自由、舒适和快乐生活的象征,其本质在于休闲功能的实现。上,休闲一度是少数有闲阶层的特权,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不仅休闲权利没有立法的保障,在实际生活中也缺少相应的休闲手段——包括时间、空间、收入和技能等。
按照目前我国的五天工作时间制度及法定假日估算,拥有13亿人口的,一年中的法定假日已达114天,这意味着人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休闲中度过。由于缺乏相应的休闲空间以及休闲文化的正确引导,以致于也出现过封建迷信活动的死灰复燃等负面现象,这些问题都说明了解决人们休闲活动需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的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住区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人们希望拥有更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因此也越来越关注居住空间的各项功能,但是对于住区休闲娱乐空间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中青年人的积极交流、老年人的养老生活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是住区的主体,住区在提供满足人的生存需要设施的同时,还要提供人的发展需要的设施,而住区休闲娱乐空间,是人发展所必需的,因此对它的研究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
1 住区休闲娱乐行为需求理论
住区居民是住区休闲娱乐空间的使用主体,年龄段的差异使他们的休闲娱乐活动也具有鲜明的特征。根据人的年龄大致可分为老年人、中青年、儿童和青少年等群体;不同群体对住区户外休闲娱乐空间有不同的需求;同时相同群体也表现出一种趋同现象。
1.1老年人的需求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城市进步的标志之一。由于拥有大量的闲暇时间,老年人在住区内的休闲娱乐活动十分频繁,而休闲娱乐活动也是保持健康状态、廷缓衰老的良方。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的改变,以及老年人的生活重心由工作转向颐养天年,因此在住区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结识同龄人,一起交流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2儿童和青少年的需求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他们从事活动的热情是其他年龄群的人们无法比拟的。住区内的任何地点都可能被他们利用,作为玩耍空间。由于生理和心智的局限,儿童的户外活动一般都有家人陪同,儿童户外活动的特征与年龄有直接的关系,年龄相仿的儿童喜欢聚在一起玩耍。
青少年也是住区休闲娱乐空间中最活跃的群体,因为身体发育,体力增长,需要从事运动调节其能力的发展,青少年兴趣广泛、接受能力和尝试新鲜事物的能力是其他群体无法比拟的。
1.3中青年群体的需求
中青年是居民的主要群体,他们大多是上班族,早出晚归是他们生活的写照,下班或节假日,他们又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同时还有大量的人际交往和一些业余工作。相对于青少年和老年人,他们真正拥有的闲暇时间较少。
而交往是成年人共同的需求,由于他们平时的工作压力较大,因此在住区内休闲娱乐活动更偏爱于舒适、放松、简单的休闲方式,如闲坐、聊天、观景等。中青年人在住区休闲娱乐空间中时常扮演的是“观众”的角色,用视觉感官参与到周围的人与物的活动当中,看着自己或别人的小孩玩耍,照顾老人,和邻里聊天等,享受着休闲的乐趣。
2 住区休闲娱乐行为活动的分类及特征
休闲娱乐行为活动指个体在维持个人生计及从事工作、义务活动之外的闲暇时间里,去从事或参与的一些自己感兴趣且放松身心的活动。住区休闲娱乐活动则强调了活动发生的地点是城市住区。
住区休闲娱乐行为活动按活动发生的场所可以分为室内休闲和户外休闲;按休闲活动的状态可分为静态和动态,被动和主动;按年龄段可分为少儿游戏活动、青少年休闲活动、中青年休闲活动与老年休闲活动;按参与人数的多少可分为个人休闲活动和群体休闲活动及社会休闲活动;按消费水平可以分为高消费休闲活动和低消费休闲活动。
住区休闲娱乐活动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与发生在其他空间的休闲娱乐活动相比,具有更加鲜明的特征:
2.1日常化、生活化
人们日常需要休闲娱乐,但天天去专属的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而住区休闲娱乐活动却弥补了这一缺憾。只要有休闲娱乐的想法,健身、锻炼、球类活动、散步等户外休闲娱乐活动都可以便捷的展开。这也是住区休闲娱乐空间得以存在的理由。
2.2公平性
专属的休闲娱乐场所一般都是盈利性场所,需要有一定的收入才能参与其中。而住区休闲娱乐活动却是面向全体居民的全天候开放的,居民可以方便的使用,体现了相当大的公平性。
2.3人群规模相对稳定性
住区规模一定,对应一定的人群规模。因此,参与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的人数是相对稳定的。
2.4程式化
一个人在住区内生活,会熟悉住区内的环境。一旦他(她)比较、选择、确定后,惯性很大,特别是在参与户外休闲娱乐活动时,时间也相对固定,不会轻易改变。另外,住区户外休闲娱乐空间的实体建成后,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化。因此,住区休闲娱乐活动也呈现明显的程式化特征。
3 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研究
3.1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的分类
活动空间从广义上理解,可以看成是种人造的空间环境。而住区活动空间是一种内向空间,是属于住区居民的领域,有一定的界限与外界隔离,不容外界无关人员任意侵入。目前,对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的分类国内外的专家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分类依据。根据研究的需要我们可以把休闲娱乐活动空间分为以下几类:
按空间的权属可分为:私人休闲娱乐空间和公共休闲娱乐空间。前者如私人住宅、私家庭院等;后者如会所、阅览室、网球场、休闲广场、绿地公园、健身空间、儿童游乐场等。
按空间的价值可分为盈利型、非盈利型及混合型。如收费的高尔夫球场、网球场、游泳池等属于盈利型;不收费的上述空间,及体育健身、绿地公园、足球、儿童游乐场等属于非盈利型:一个空间内同时存在收费和不收费的情况也常有发生,如会所即是最常见的混合型空间。
从使用者的角度可分为:儿童游戏空间、老人活动空间、体育设施空间及其它空间。
3.2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的特征
作为一种以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行为需要为第一目的的空间,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具有以下特征:
3.2.1整体性
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是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的最主要出发点。它包含两个方面:第 ,考虑到它是城市整体休闲娱乐空间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空间结构与肌理的统一,与具体城市的传统、文化价值取向等相协调,并与城市级的休闲娱乐空间形成良性互补的关系;第二,考虑住区休闲娱乐空间自身的结构。室内休闲娱乐空间及户外休闲娱乐空间,共同构成住区休闲娱乐空间,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共同承担着居民形形色色的日常休闲娱乐活动。虽然它们具备各自的空间特征,但是作为住区休闲娱乐空间整体的组成部分,它们不应被割裂开,而应该通过追求居住生活的整体性、休闲性,空间的连续性,达到共同构筑完整的休闲娱乐空间的目的。
3.2.2层次性
系统的构成具有多层次性。即住区休闲娱乐空间有若干要素组成。在对住区休闲娱乐空间进行研究时,既要注意完整性、交叉性,又要注意过渡性、秩序’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住区休闲娱乐空间组织无序,相互割裂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连续的住区休闲娱乐空间。
3.2.3环境相关性
住区休闲娱乐空间是住区整体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在受到环境作用的同时,也对居民日常休闲生活进行着调整和促进,影响改变着环境,这也正是住区休闲娱乐空间研究的最终目的。
住区休闲娱乐空间是由环境设施构成的完整的空间形象,除了具有实用功能外,也可以从视觉的角度去欣赏。通过整体形象向人们传达某种信息,不同的空间造型、建筑肌理、色彩基调、建筑尺度向人们传达某种信息,包含了一定的社会文化、地域、民俗的涵义。
3.2.4开放性、公共性
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是人们休闲娱乐行为的空间载体,反过来,也是行为认可的结果,它面向全体居民开放,只要空间有利于活动的展开,在这里从早到晚都能见到休闲的居民,可见空间的使用频率之高。
4 结语
研究住区休闲娱乐活动空间,营造富有吸引力的住区休闲娱乐空间场所,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层次的休闲娱乐需求,是从根本上解决大众休闲娱乐空间匮乏的手段之一。在此意义上,从住区空间角度去关注个体的日常休闲娱乐生活,不仅是当今社会的必要课题,同时也是人类对自身生活与价值体现的审视和追求。